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2011-4-20 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建經公司利誘地主違法信託,受害地主急死熱鍋!


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大街廓中殺出小街廓、小街廓綁死大街廓,
受害地主急死在熱鍋!
2011-4-20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21 (今)日於台北市議會召開「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受害地主急死熱鍋」記者會指出一家資本額只有500萬元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依信託業法及其營業登記項目根本不能從事不動產信託業務,但該公司竟然假都市更新之名,對台北市松山車站前永吉路、松山路口旁部分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違法進行不動產的信託業務,導致這些所有權人不但要面對漫長的都更實施期程,而且他們的房地產形同遭該公司「綁架」,不能借款抵押、買賣過戶、自建及與他人合建。同時,台北市政府明顯有官商勾結,出現不合常理的護航行為,讓這家建經公司可以在已經通過「事業概要」的都更實施範圍約1,400坪的大街廓內,再行割出約680坪的小街廓,另案提出「事業概要」,成為案中有案的怪現象,大幅提高了此一都更案推動的難度。今天的記者會中20多位遭受一家建經公司違法信託受害的住戶代表,皆到場抗議該公司的所作所為,並舉發市府不肖官員官商勾結的護航行為。

李慶元議員說,台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自前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就已積極著手,馬英九擔任總統後,更在就職演說中提到要加速老舊地區都市更新的腳步,而且台北市屬首善之區,台北市政府接到的都市更新計劃越來越多,由於都市更新過程煩雜,期程進行時間相當漫長,政府對都市更新的宣導不周,時常發生糾紛。郝龍斌市長上台後更積極推動台北市都市更新,但仍一再發生狀況,有地主不願參加而被黑道開槍、縱火等事件,也有台北市政府官員涉及為特定公司護航其違法信託及都更行為。

李慶元議員指出,依都市更新條列規定,都市更新的流程為:劃定範圍、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等程序,為保障參與都市更新的住戶、建商及貸款銀行的權利,政府明訂在事業計畫核定(拿到政府的獎勵容積)及權利變換分配後(已經知道自己所分回房產之位置及面積),才由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的銀行進行三方信託業務,主要就是要保障三方權利,在都市更新進行當中,任何一方有狀況,信保銀行及政府可以立即接手進行後續的續建處理,確保都市更新案可以如期完成。

李慶元議員進一步表示,依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都更實施者必須取得所劃定更新案範圍內百分之十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才可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如獲台北市政府都更處審查所劃定範圍內同意比例無誤後,才能取得都市更新第一階段「事業概要」資格。另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計劃實施者的認定,必需取得所劃定都市更新範圍內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的同意比例,再送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及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容積通過,以及住戶權利分配完成審查後,即成為此都市更新唯一實施者。接著,才可以向由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的銀行進行三方信託業務。

但是,李慶元議員依據相關地主舉發,這家建經公司在都市更新尚未送台北市政府審議通過時(並未取得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之「事業概要」百分之十同意比例),就向台北市永吉路與松山路間12位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進行都市更新信託合約,此行為不但明顯違反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而且就「信託業法」規定,這家建經公司並非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可從事都市更新之不動產信託業務銀行,該公司違反「信託業法」規定,另外,這家建經公司的公司營業登記項目並無不動產信託業務,這些事證地主們皆有向台北市政府反應,但未獲正面回應及處理。

李慶元議員表示,針對此一都更案這家建經公司在去年二月曾向台北市都更處申請事業概要,但申請審查後發現,該公司所用的都市更新範圍內,同意參與都市更新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比例與另一案已經通過事業概要核准案人數有重複的情形,且重複比例高達三成多,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規定,如後案提出申請送審時,同意書與前案發生重複出具時,應予以扣除並限期補正。

李慶元議員說,此案台北市政府竟然沒有要求該公司依重複出具同意書之規定,至今已一年多未要求補正,反而直接進入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直接原則通過,如此違法包庇,實讓人匪夷所思,顯疑有官商勾結之嫌。

李慶元議員指出,更離譜的是,台北市政府史無前例的,將已核定通過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範圍中,原則同意另行分割出更小街廓的都更案成為案中案,也就是在整體都更案的大街廓中,再同意分割出小街廓實施都更,如此將嚴重擾亂都市更新的程序,更損及已通過的大街廓都市更新住戶權益。

李慶元議員表示,就此案來說,原核定的大街廓約1400坪,政府德政已核准同意15%的期程獎勵容積約800坪市值近六億,如果台北市政府一意孤行同意這家建經公司從大街廓中割出680坪的小街廓,成為都更案中案,將造成原核定大街廓1400坪所有住戶可能無法取得15%的期程獎勵容積,並且破壞了都市更新最高的指導原則,創造整體性的都市開發。台北市政府如此行為,變相的鼓勵以小綁大,也將使已申請通過都更事業概要的案子,都可能發生案中案的情形,同時,如果這家建經公司可以用這種非法信託方式以小綁大,謀得26%住戶的不動產信託成功,將造成各都市更新案難以進行,因事業計劃送審時,唯一取得實施者必須取得住戶75%土地及建物同意,不肖業者在政府掩護下,得以以小綁大為所欲為,最後傷害到的還是弱勢百姓。

李慶元議員說,這家建經公司在未取得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資格前,就向居民進行信託作業,且該公司根本不能執行不動產信託業務,此一行為讓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之相關權益立即受害,而台北市政府更新處還涉及掩護該業者以小綁大,讓已通過都更事業概要的大街廓範圍內再割出小街廓,讓該業者以小綁大,損及整體大街廓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的容積獎勵權益,造成此都更案,後續難以推動。針對此案,李慶元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都發局分別深入了解與調查,這家建經公司在此一都更案中涉及違反都市更新條例、公司法、信託業法,信託法與公平交易法等情形,並主動協助受害人爭取相關權益,同時依調查結果懲處市府相關失職人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