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2011-9-23 李慶元議員財建部門質詢

財建部門質詢
2011-9-23

李慶元議員在9月23日針對貓空休憩產業特定區商業處列管的商家計67家,依「台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開發許可」處理原則,可否比照揚昇集團許典雅在中山北路5段水土保護區濫墾山坡地建築地上3層別墅的情況開發,提出財建部門質詢。

2011-10-17(警政衛生部門質詢)環保局要求里鄰長發放專用垃圾袋抵價券,非戶籍內的配偶子女代簽不認帳?里鄰長大嘆吃力不討好

環保局要求里鄰長發放專用垃圾袋抵價券,
非戶籍內的配偶子女代簽不認帳?
里鄰長大嘆吃力不討好!

2011-10-17
台北市專用垃圾袋抵價券發放里共有11個免徵里,每年由里鄰長代發放兩次垃圾袋抵價券。但是,不少里鄰長向台北市議員李慶元陳情,由於戶籍內的住戶工作晚歸或未歸,非設同一戶籍配偶及子女代簽、或是簽名潦草等,里鄰長必須額外附加簽名背書,負沈重的法律負任,里鄰長平時除了要承受垃圾袋抵價券遺失、漏發被責罵外,還要注意晚上去拜訪住戶時的人身安全,不少里鄰長因此大嘆吃力不討好!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17)日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指出,環保局要求里鄰長協助發放垃圾袋抵價券,應給予里鄰長適度的尊重與方便性,不要讓美意變成了擾民政策!
根據李慶元議員的了解,台北市專用垃圾袋抵價券發放里,每年發放兩次抵價券的分別是文山區的萬芳、萬美、博嘉里,南港區的舊莊里,內湖區的葫洲、南湖、明湖、康寧、金湖、蘆洲里及北投的洲美里。發放家戶標準是,每年依其設籍人數發放,其每人發放數量為前一年度全市家戶平均每人每年產生垃圾量裝袋所需專用垃圾袋數量,環保局今(100)年發放免徵里住戶的抵價券金額是每人190元/年。
博嘉里里長張妙文表示,環保局一向請里鄰長代發專用垃圾袋抵價券,但是,現在上班族工作忙碌,戶籍內的住戶不一定在家,有的人上班晚歸、有的只留傭人在家、有的則是出國工作未返台、或是已將房屋轉租親友等情況,代發的鄰長多次到府拜訪沒有遇到住戶,就只能請傭人或是親友、鄰居代為轉交,但是,環保局卻要鄰長在每一個代簽者後面再具名背書,讓鄰長覺得要替代簽者負相關責任,實在太沈重!
經查訪、統計里鄰長們代發抵價券會遇到的情況有:
1.需要親自到家戶向戶內登記人確認,並親自簽收。
2.登記錯誤時,鄰長須付賠償責任。
3.遇到菲傭,一問三不知。
4.出國未遇。
5.字跡潦草,看不懂。
6.被住戶飼養的家犬吠追。
7遭單身或獨居鄰居質疑其到府發放動機。
8.發放者會遇到住戶喝酒不禮貌,酒品差等行為。
地方里鄰長指出,一般要讓轄區內的住戶全部領到垃圾袋抵價券,每次發放至少要花7到10個工作天,雖然環保局有給鄰長發放一份5元的工作補貼,但超過1000元卻要申報年度所得稅,這種錢實在太難賺!環保局不如把給鄰長的5元工作補貼,改成郵寄費,讓郵局替代里鄰長去做這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2011-11-30 幼稚園女童疑遭同學性霸凌,校方遲通報 處理過程荒腔走板

國立政大實小附設幼稚園
女童疑遭同學性霸凌
校方遲通報 處理過程荒腔走板

2011-11-30

國立政治大學實驗國小附設幼稚園在今年10月6日發生四歲女童在園內廁所疑遭同學性霸凌事件,校方在事發時輕忽其嚴重性並意圖遮掩,沒有在事發第一時間通報教育當局。事發當晚,女童告知家屬下體在上廁所時,遭班上男童多次抓傷紅腫疼痛,於隔日帶女兒到醫院驗傷,校方在台北市社會局社工通報下,知道無法掩蓋才補辦通報,而校方整個處理性霸凌事件過程,可說荒謬至極。

受害家屬多次要求男童調班的訴求均遭拒絕,還表明若「要換班」、「要隔離」也只會針對被害女童,而且意圖大事化小的說:「男童只有摸女童屁股而已」。甚至,還要採取受害女童與男童輪流上課方式,或同在一班內設置100公分高的壁報牆以分隔兩童等荒謬作法,來處理此性霸凌事件。導致,折騰了將近兩個月的受害女童根本不敢上學,嚴重影響其受教權益。而家長在無奈之下決定退學,遠離這個漠視性平,踐踏受害者權益的幼稚園。

李慶元議員接獲此陳情案,曾召開協調會,要求將男童換班,減少女童恐懼,讓女童安心返園受教,但校方仍堅持採取漠視遭性霸凌者權益的各種消極、荒唐作法,造成女童形同遭受二次傷害,影響其受教權益至今。政大實小校長及附設幼稚園園長難辭其咎,教育部應該深入檢討校方處理此案過程的荒謬作法,並向社會及受害女童家屬作出交代。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日前接獲一名就讀政大實驗國小附設幼稚園林姓家長痛心疾首的陳情表示,僅年幼四歲的女兒在校園內遭到同班另一位男同學「性霸凌」事件。

林姓家長指出,今年10月6日當日晚間,被害女童告知「下體疼痛」經詢問後才知,其女在學校遭同班另一位男童碰觸她尿尿的部位,家長驚覺事態嚴重於隔天早上至學校告知校方,同時由班導師帶著被害女童及加害者至廁所詢問事發情形,男童當下承認有多次觸摸女童下體。離譜的是,直到社會局社工通報校方後,校方才通報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教司。

事發至今近二個月,女童只在其母陪同之下到校上課兩天,爾後校方皆以性別平等會議尚在調查為由,不願讓加害者與被害者互相隔離,甚至以其他班級已經額滿,換班有其難度,塘塞被害女童家長;政大附幼園長梅思齊甚至態度輕慢的告知被害家長:「你願意將孩童『獨自』隔離在我的辦公室嗎?」班導師姚牡丹也勸受害家長「多唸佛經或禱告,求助於宗教力量」。

校方一再認為,這只是個案,並沒有很多小朋友被加害男童觸摸,所以不需要向主管單位通報,也不需告知男童家長,這只是幼童在校園內彼此嬉戲的偶發事件而已。
令人更不忍的是,年僅四歲的被害女童,案發至今已重覆數次,向家長、醫生、老師、社工人員、婦幼聯隊女警敍述遭霸凌過程,甚至得像大人上法院一般接受調查,坐在性平會委員面前,不斷接受詢問,回憶遭男童抓傷下體的惡夢。

事發第二天(10月7日),幼童家長帶女兒至新光醫院驗傷,經確診為「下體局部紅腫疼痛,宜門診追蹤」後,立即由院方通報社工、婦幼隊及士林警察局,而校方卻在這樣被動的情況,未在事發第一時間處理疑似性霸凌事件,主動的通報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教司。

李慶元議員指出,政大實小附幼未依台北市教育局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中的「發現」、「處理」、「追蹤」三階段積極處理,反而漠視此事件,想以大事化小的心態,實在讓人可議。
李慶元議員表示,這可能是國內校園性霸凌事件年紀最小的案例,政大實小附幼未能在事發第一關鍵時間內,積極的將加害者與被害者做出適當隔離處置,造成被害女童身心靈受到嚴重創傷,出現行為退縮,不敢如廁,甚至憋尿等行為。新光醫院精神科醫師10月21日針對受害女童診斷出「疑急性壓力症候群」,醫囑中特別提出個案「……需持續追蹤評估治療,建議情緒支持並改變安排減少恐懼」,11月16日,幼童再次經醫師診斷「疑急性壓力症候群」,醫囑為「病患目前有憋尿狀況,缺乏安全感,不願自己入睡依賴性強,需輔導安定情緒給予安全感建立」。

校方在李慶元議員召開協調會及多次要求之下,才於事發後一個月(11月11日)召開園務會議,仍然做出離譜的幾個方案(附件四)其中一項是將班上26名幼童以100公分隔板分為兩組,校方認為如此可避免加害者與被害者雙方有互動的機會;其二是,兩名幼童以星期一、三、五或上午、下午輪流上課方式,並積極協助其學習輔導。如此消極荒唐處理的態度讓被害幼童家長覺得不可思議。

李慶元議員指出,加害者年僅四歲,依據專家說法屬心理學家佛洛伊德人格發展理論第三期(性蕾期3~5歲),其慾望主要通過生殖器來滿足。校方應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2011-11-10李慶元議員總質詢

李慶元議員總質詢
2011-11-10

●譚國光VS蔡輝昇 總經理時期 台北捷運公司廣告收入比較
譚國光擔任總經理後,台北捷運公司廣告在民國100年預計總收入約5.1億元,反之,蔡輝昇任總經理期間,台北捷運公司在民國98、99年,兩年總收入計5.3198億元。譚國光才擔任總經理10個月,廣告收入扣除今年1到3月,因蔡輝昇延宕招商、收入慘澹外,只有5,266,372元,譚國光推動廣告招商業務在4月中陸續上路後,今年底總收入預計突破5億元,廣告業績表現1年等於蔡輝昇2年!

●馬英九VS郝龍斌 市長時期 台北捷運公司廣告收入比較
有人認為郝龍斌任職市長期間遇到金融風暴,當時,為民國98年,台北捷運公司廣告收入23,492萬元,但是,去年並無金融風暴影響,且經濟成長率達10.88%,台北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也才29,706萬元,馬英九總統任第二屆市長期間廣告年平均收入約67,215萬元,去年,捷運公司的廣告收入居然連其一半都不到!

此外,96年沒有金融風暴,收入是38,707萬元,97年更是慘澹經營收入為10,728萬元,由此可見,若將捷運公司廣告營收不良情況歸咎於金融風暴,非常不合理! 何況,今年下半年也碰到歐債風暴,捷運公司的廣告收入仍表現不錯!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與法務部廉政署在台北捷運公司付費刊登「平和媒體」在捷運系統所屬廣告。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刊登在捷運公司廣告:
形式:車站燈箱
站別:台大醫院站
位置:R12-B-C08
內容:「全面捍衛消費者權益」
起迄時間:100. 11.1-11.30
刊登廠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 付費廣告金額:88,500元

△法務部廉政署刊登在捷運公司廣告:
形式:月台電視
站別:全線車站
內容:「不當場所篇」、「送禮篇」、「應酬篇」、「關說篇」
起迄時間:100.10.15-10.21
刊登廠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 回饋金廣告:200,000元

  法務部政風司在今年4月27日為了要因應改制為廉政署,當時推出一個100年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攝製案,預算金額200萬元,得標者「普達訊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提供的契約條件是回饋20萬元要在廣告體上播放當時得標案1星期、每小時3次、每次30秒,該公司攝製之四則廣告短片,分別是:「不當場所篇」、「送禮篇」、「應酬篇」、「關說篇」。

李慶元議員指出,法務部政風司(廉政署)錄製這四則規範影片,真是一個諷刺,內容好像是在諷刺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蔡輝昇、協理劉文麒與「平和媒體」負責人汪倩英,因為,蔡輝昇擔任總經理期間,在民國98年初,依據檢舉事證,接受了捷運公司捷運系統廣告得標廠商「平和媒體」的私人招待所「不當場所」,接受汪倩英的招待「應酬」,同時,當場收受貴重名錶或紅酒或現金等「送禮」,接受其「關說」,並藉其職務之便,以內部專簽方式,違反廣告契約,給予增租廣告,大發利市的特權,同時,無視於廠商以未實質交易的發票製造虧損,給予「緩繳一半租金3個月」的利益特權。

李慶元議員質疑,依據檢舉事證,「平和媒體」負責人汪倩英的先生曾擔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其先生的弟弟目前任職法務部調查局,而其先生當年的同事友人目前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經檢舉,該主任檢察官正是居間磋合汪倩英與蔡輝昇「送禮」、「應酬」、「關說」的主角。荒唐的是,該主任檢察官在法務部政風司升格為廉政署時,竟被聘任為駐署檢察官。


另外,去年6月間,壹周刊報導了李慶元議員質詢揭發的蔡輝昇收賄案時,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竟然主導在法規會會議室,由時任政風處處長楊石金陪著時任捷運公司總經理的蔡輝昇召開記者會,對外,共同為蔡輝昇的清白背書。諷刺的是,當時為行賄者背書的楊石金在今年7月廉政署成立時,升任為廉政署副署長,而今年10月及11月間,法規會及法務部廉政署均分別付費刊登廣告在捷運公司的車站燈箱及月台電視,兩者所付費的廣告承商,巧合的是,都是當時涉及行賄蔡輝昇的「平和媒體公司」。

李慶元議員質疑,捷運公司系統車站燈箱廣告分別有 「平和媒體有限公司」、「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威鉅登廣告有限公司」、「家樂登生活媒體有限公司」、「強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廣告承商得標,各在不同捷運系統承包車站燈箱廣告業務,法規會為何獨選付費刊登在護航過的「平和媒體公司」所經營的廣告物?尤其,捷運公司在捷運系統均保留大量的公益廣告版面,供市府各單位申請刊登,但法規會今年從未申請刊登任何捷運系統的公益版面,而寧願花錢送給「特定廣告承商」。

此外,法務部從政風司改制為廉政署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攝製標案委外製作及刊登廣告,得標的是「普達訊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從公開招標、評比情況看來,看不出有何問題。

但是,李慶元議員表示,國內廣告媒體包括電視、網路、報章雜誌、公車廣告等,有這麼多可以刊登廣告的媒體,不是只有捷運可以刊登廣告,為何該公司的廉政署標案付費廣告,會選上捷運系統廣告,而捷運系統的月台電視廣告依不同時段有「平和媒體公司」及「合和媒體公司」分別得標承攬,為何該公司只刊登在「平和媒體」所經營的月台電視廣告上,確實有瓜田李下嫌疑!讓人質疑廉政署內有人示意該家得標商把付費廣告刊登在特定廣告商所經營的媒體上,通常得標商只有照辦!

●涉嫌收賄並圖利廣告承商的台北捷運公司協理劉文麒毫不避嫌到承商轉投資的餐廳舉辦女兒囍宴
「平和媒體有限公司」董事長汪倩英投資並擔任「食祿軒餐飲管理顧問股份有限有公司」監察人(晶宴民權館),持有1,875,000股份。而該公司參與持股「食祿軒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晶宴民生館) 28,000,000股份。
台北捷運公司協理劉文麒擔任事業處處長期間,涉嫌接受捷運得標廣告商「平和媒體公司」招待賄賂,並與總經理蔡輝昇上下聯手,給「平和媒體」增租廣告及緩繳租金的特權,劉的女兒今年六月結婚,地點選擇在晶宴民生館辦婚宴,劉文麒因此案轉調協理,竟毫不避嫌,在汪倩英所投資的餐館辦理女兒囍宴,足見汪、劉關係匪淺,至於,劉文麒有無進一步接受汪的饋贈,讓人充滿想像空間。

●「平和媒體」控告蔡輝昇等弊案檢舉人李○○誣告及李慶元議員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在今年10月判決不起訴

臺灣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100年度偵字第4459號) (100年度偵字第4460號),平和媒體公司告檢舉人李○○誣告,同時,也告了李慶元議員加重誹謗罪。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傳訊證人柴○○供稱指出:「因告訴人(汪倩英)係第一次做生意很緊張,其與台北捷運公司間之交易金額又很龐大,也知道之前柏泓公司與台北捷運公司的關係不是很好,所以告訴人欲與台北捷運公司建立良好之關係,也因與台北捷運公司的這筆生意,告訴人常至柏泓公司找被告李○○,有一天,伊與被告李○○、謝○○在討論事情時,告訴人直接走進李○○辦公室,很開心的表示其搞定了,那個「白毛」(即指劉文麒)很識貨,他看了告訴人父親酒櫃紅酒,就把紅酒及5萬元裝在袋子讓他帶回家;告訴人也表示總經理那邊也搞定了,約總經理吃飯,並送了1支金錶,因為告訴人毫不避諱在伊面前講這件事,故讓伊印象深刻等語,核與被告上開所辯大致相符,足徵被告李○○係因聽聞此事,懷疑告訴人以上開手法獲取不當之利益,始具狀向北機組檢舉」。從證人證詞及檢舉人提供李慶元議員相關事證顯示,蔡輝昇接受了不當應酬、收受廠商金錶、接受關說,依其職務之便,做了圖利廠商事宜。

李慶元議員強調,他在去年5月總質詢時,依據檢舉人具名檢舉的相關事證 ,包括該公司內帳、存摺影本、未實質交易的巨額發票及具名錄音陳述蔡輝昇及劉文麒收賄並圖利廠商過程等資料,但在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及政風處長楊石金為蔡輝昇的清白背書護航下,蔡輝昇繼續放膽以低廉租金的增租廣告圖利廠商,去年一年增租廣告部份,捷運公司收入1,516萬元,就圖利了承商上億元,同時,蔡輝昇竟然還可高昇董事長,並且,在市府撐腰下任由廣告承商控告向法務部調查局及民意代表檢舉的李○○,以及在議會質詢的議員。同時,蔡輝昇還控告報導此案的媒體壹周刊,分進合擊、以拖待變。

李慶元議員強調,向調查局及民意代表檢舉不法者,竟要成為被告,在議會質詢的議員也要成為被告,報導的媒體也要被官員告,這都是郝市府團隊所縱容、包庇護航出來的結果,如今,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據相關事證及傳訊人證,裁定檢舉人、議員、壹周刊等分別不起訴,試問,郝龍斌市長設立的廉政肅貪中心是否該關門打烊,不要再沽名釣譽,欺騙社會大眾了!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11-11-1(民政部門質詢) 安置低收入戶平宅變公營出租住宅,公營出租住宅變百萬年薪青年住宅,郝市府背棄居住正義!


安置低收入戶平宅變公營出租住宅
公營出租住宅變百萬年薪青年住宅
郝市府背棄居住正義!

2011-11-1

台北市現有安康、福民、延吉三處平價住宅總計1,544戶,原有的福德平宅為配合「廣慈博愛園區興建暨營運案」,社會局遷出了347戶低收入戶。為了配合台北市長郝龍斌興建公營青年出租住宅政策,社會局又計畫再讓出安置了66戶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D基地。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31)日在民政部門質詢指出,目前,台北市平宅登記候缺戶有211戶,如果,福德平宅不拆遷,就已足夠應付現有低收入戶候缺者的入住權益,但如今竟要雪上加霜,計劃拆遷安康平宅D基地,再少掉66戶低收入戶的居住權益。

郝龍斌市府團隊為了推動公營青年出租住宅政策,由都發局主導發瘋似的到處胡亂獵地,尚有需求的公有市場,遭廢掉變更;停車率達6、7成的公有路外平面停車場,也要拿來變更;連安置低收入戶的平宅,也打算騰出來蓋公營住宅;連效益不高,只能蓋17、18戶的巷內公有地,也不顧社區居民反對,執意蠻幹,而耗費龐大人民納稅錢興建的公營住宅,竟然只選擇性的給20歲到40歲的青年,而且,連年薪所得百萬以上的青年,都可以申請入住。但是,目前苦苦等候入住出租國宅的中低收入戶,高達7,290戶,候缺時間至少10年。

郝市府的公營出租住宅決策,嚴重影響了中低收入戶以下市民的居住權益,完全不符合「公營出租住宅、經濟弱勢優先」的大原則,試問,這些被請出去或苦苦候缺的弱勢者只領取3,600元房租津貼,在房租昂貴的台北市可以住在那裡?


依據社會局資料統計,現在安康平宅空戶有116戶,福民平宅空戶有71戶,共計有187戶空戶,安康平宅有閒置空屋長達13年,福民平宅有閒置空戶長達11年,空戶數幾乎可以置妥大部分候缺戶,社會局卻未能苦民所苦、急民所急,只是拖拖拉拉,讓候缺戶引領企盼等著入住。而社會局做的最積極、快速的動作,就是設法把現在居住其中、條件出現爭議的低收入戶催促趕離平宅。請問,這些低收入戶搬遷後,難道會馬上變成中產階級或是暴發戶嗎?除非是中樂透或是寶貝兒女找到了月薪10萬元的工作,那麼,請問這些經濟拮据的安置戶一時要住在那兒?

更荒唐的是,負責照顧弱勢者福祉的社會局,竟然同意將目前安置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安康平宅D基地(面積3596 M²,現有安置66戶)奉送給都發局興建公營青年出租住宅,完全無視於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實際需求,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局長江綺雯如果不極力爭回弱勢者的居住權,那麼,江綺雯局長就不適任社會局長一職,應該早早下台!

依都發局資料統計,台北市現在可以安置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有3,784戶,目前,申請排隊候缺戶高達7,290戶,李慶元議員質問,依照現有國宅住戶租期最長約12年,目前,7千多戶的登記候缺戶,究竟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安置入住?對此,台北市出租國宅主管單位都市發展局卻回覆,這些候缺戶至少要等10年才能完成配租!

李慶元議員表示,都發局的回答足見現在申請出租國宅候缺的中低收入戶,有些人等到死可能都無法入住出租國宅,那麼,這些被社會局趕出平宅、轉申請出租國宅的弱勢戶,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我們中低收入戶可以承租的公營出租住宅,面臨如此嚴重短缺的情況下,市府竟如此大張旗鼓推動青年出租國宅,條件設限在20到40歲,年收入158萬元以下,戶籍內無自用住宅者的年輕人才能申請居住,這就是郝龍斌市長團隊所認知的居住正義嗎?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打算在民國103年完工或規畫公營出租住宅4,808戶,如果都可提供中低收入戶以下家庭申請,那麼,目前的出租國宅候缺戶,在3到5年內,就有機會全部入住出租住宅。但是,目前市府的出租住宅政策,竟無視於候缺排隊出租國宅的7,290戶中低收入戶權益,真是荒唐至極!

更何況,年薪或所得在百萬以上的20到40歲的年輕人,竟然比有急迫租房需求的中低收入戶更優先住到公營出租住宅,這樣,符合居住正義嗎?而且,市府初期預計規畫興建的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不含土地成本,造價將超過200億元,這200億元都是人民納稅血汗錢,站在維護居住正義上,請問,有誰願意繳稅給政府蓋房子,不先租給弱勢族群,而是以較低廉價格租給年薪百萬以上的族群?

所以,李慶元議員強烈要求,郝龍斌市長應從居住需求的緩急輕重考量,未來規劃興建所有公營出租住宅,都應該以照顧中低收入戶以下的弱勢者為首要優先入住條件,市府請儘速懸崖勒馬,以免掉進背棄居住正義的漩渦中,市府如不改弦更張,李慶元議員申明,未來所有公營出租住宅的相關預算均會全力反對!

2011-10-24 (工務部門質詢)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
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
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2011-10-24

台北市自10月18日到11月17日間,全面推動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租賃對象為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20到40歲,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的青年。這個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已嚴重影響、排擠照顧中低收入戶者的居住權益,尤其40歲以上者的居住正義。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4)日在工務部門質詢指出,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不高,房貸或房租負擔是其生活中最沈重的壓力來源,對廉價的租金具有強烈而急迫的需求。郝龍斌市長花費大筆人民納稅血汗錢來蓋公營住宅,卻選擇性地租給年輕階層住,這只是從選票考量去討好年輕人,不是執政者該有的正確社會福利政策考量與作為!

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福利政策是要以照顧弱勢者為優先,公營出租住宅也應不例外,如果20到40歲年輕人是屬於中低入戶或低入戶,自然就具有優先承租公營住宅的權利,但為何選擇性只照顧包括中產階級的年輕人,而排擠弱勢者,尤其是40歲以上弱勢者優先入住的權益?難道郝龍斌的市府團隊眼中沒有弱勢者居住正義的存在嗎?尤其,年過40歲以上者,如果出現了買不起、租不起房子的困難,其面臨生活與家庭壓力是遠遠超過年輕人的!

過去,台北市為了照顧中低入戶而開放申請的出租國宅,共有3,784戶,嚴重不符市民所需。各戶坪型、面積由10坪到37坪,租金是2,700元到17,500元不等,坪型與地點不同,租金價格也不同,因為出租住宅相較附近周遭租金仍屬低廉價格,所以,弱勢者比較能負荷。但是,市府現在大力推動興建的公營出租住宅入住條件限制在年輕族群,租金相較出租國宅昂貴,而原本供給低收入戶安居的安康平宅D基地,未來因擬改建公營出租住宅,市府將強迫現居的66戶低收入戶搬遷,排擠了低收入戶的居住權,而且,目前仍有許多低收入戶無屋者排隊等著入住。

此外,文山區安置無屋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計1,024戶,安頓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計997戶,如今又規畫興建5處公營出租住宅基地,約247戶;反之,郝龍斌市長自幼落腳的士林區,除了現有42戶出租國宅外,平宅與公營住宅數規畫都是掛零。綜合以上,李慶元議員要求郝龍斌市府團隊改弦更張如下:

第一:原屬社會局安置低收入戶權益的平宅,不宜改設成公營出租住宅,以免排擠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居住正義,尤其,市府已經將福德平宅拆光光,要BOT給財團興建與平宅無關的社福園地,如今還要在安康平宅的基地亂動腦筋,進一步排擠低入者的居住權益。市府該做的是加速更新安康平宅,增加低收入者入住的機會及品質。而不要只為了討好年輕人,就繼續踐踏低收入戶的居住正義!

第二:所有公營出租住宅不能以所謂的年輕族群為出租主要對象,而應以家庭總所得高低為公營住宅的出租優先考量條件,基本上須優先滿足中低收入戶以下者的居住需求,而租金應更低廉。

第三:公營出租住宅的配置,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應儘量公平配置,而不宜有過度偏重某些區域的情形,難道說郝龍斌市長居住的士林區是四星級上將、士林官邸及有財有勢者的寶地,所以,就變成公營住宅與平宅的設置禁地?而馬總統的家鄉文山區是偏遠非核心地帶,就該塞爆為了安置弱勢者的平宅、出租國宅及公營出租住宅?

李慶元議員並舉例,依目前推出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申請辦法,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有1戶約40坪的大樓住宅,房屋所有權在王先生名下,目前由其20多歲的兒子設籍及居住在內,依市價房租收入5萬元以上,王先生兒子申請並抽中了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1房2廳1衛約26坪,包含管理費月付1萬1千2百元。王先生兒子請父親將大安區房屋出租後,扣除相關管銷,剩餘約3萬餘元做為其生活零用金,請問,這樣情況符合居住正義嗎?

郝龍斌市長現在將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當作「先導示範計劃」,李慶元議員認為,這個先導示範計劃公告限定是家庭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20到40歲的年輕人,是一個錯誤的示範計劃,只有真正能夠全面照顧到弱勢者的生活需求,才是一個正確的示範計劃!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除了忽略弱勢者的生活需求外,對文山人也非常不公平!長期以來,市府對文山區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請郝龍斌市長不要認為文山人把那麼多票投給他,就可以任意地欺負文山人!

2011-10-21 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聯合調漲鮮奶,拒調回合理價,我們拒喝鮮奶,改喝豆漿

2011-10-21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聯合調漲鮮奶,拒調回合理價,我們拒喝鮮奶,改喝豆漿

2011.10.21
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在10月間聯合調漲鮮奶價格7%到10%,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在19日宣布調查結果,對這3家業者的聯合行為祭出重罰3千萬元,但是,業者仍表示不會調回原價,引發消費者怒不可遏!

這3家食品業者在民國96年,就曾聯合鮮奶漲價行動遭公平會處以重罰,如今又故技重施,強迫消費者買單。
對此,立法委員蔣乃辛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業者在國內有近8成的市場占有率,聯合漲價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如果業者堅不調回合理價,一般市售鮮奶保質期約2星期,我們第一階段的抗議方式是呼籲消費者團結起來抵制這3家業者,這2星期內集體拒喝這3家業者的鮮奶,改喝非這3家業者的豆漿或鮮奶,讓業者的鮮奶滯銷、過期回收,造成損失,藉以要求業者尊重消費者權益,立即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業者仍堅不調降,則再進行第二階段為期14天「拒喝鮮奶、改喝豆漿」的抗議行動。

蔣乃辛委員及李慶元議員表示,我們抵制業者聯合漲價行為期間,鼓勵暫時改喝豆漿以取代鮮奶,如果這3家聯合漲價的食品業者仍不調降回合理價,消費者就改喝其他品牌的鮮奶或豆漿,直到他們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這回消費者又妥協了,業者就會吃定消費者,認為罰3千萬元,一方面可以打行政訴願,以拖待變;一方面,反正鮮奶調漲後,沒幾天就可以把3千萬元罰金賺回來了,沒啥可怕的!

其實,根據相關醫學及營養成份報告,民眾暫時拒喝鮮奶改喝豆漿,非但不致於影響健康,還更有益於健康。
有醫學相關報導指出,鮮奶雖含有大量且豐富的營養成份,但其缺點也逐漸被科學家與醫界質疑與研究,首先從消化系統而言,鮮奶中含有二種成份,一是乳糖,另一種是酪蛋白,這兩種成份都仰賴特定酵素Lactase 及Rennin分解,人類在四歲左右,這兩種特定酵素就會從消化道中消失,部份有乳糖不耐症者,因無法消化鮮奶中的乳糖,飲用後會出現腹瀉、腹脹及腹痛情況。而酪蛋白是一種不容易消化分解的凝乳,也會造成飲用者出現腸胃道消化不良的不適症狀。

此外,關於鮮奶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的研究中,美國哈佛流行病學家費斯康尼屈(D.Feskanish)花了12年追蹤7萬8千名中年婦女校友調查發現,每天喝兩杯以上的婦女骨折的機率,竟遠高於每週喝牛奶少於一杯的人。美國鈣攝取建議量小組成員營養學家漢尼(R.Heaney)表示,高蛋白的攝取的確會增加鈣質的流失;相較於肉類,牛奶的蛋白質含量更高。美國責任臨床醫師委員會表示,牛奶只能當作鈣質的來源之一,骨質疏鬆症不是光靠補充牛奶就能擺脫。以上可知,鮮奶並非消費者可以選擇的最佳飲品。

至於豆漿部份,依據《本草綱目》記載︰「豆漿利水下氣、制諸風熱、解諸毒」。中醫認為豆漿有補虛潤燥、清熱下氣、清肺化痰、通腸利便等功效。現代科學證明,台灣傳統飲料豆漿含有鈣、磷、鋅、鐵、維生素A、維生素B等營養素,且不含乳糖,對乳糖不耐症者沒有副作用,其含有容易被人體腸胃道接收消化的優質植物性蛋白質,除了痛風或高嘌呤患者須節制飲用外,是一般民眾生活中最價廉物美的蛋白質來源。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2011-10-11(交通部門質詢) 郝龍斌的寶貝CEO蔡輝昇高昇捷運公司董事長

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收受廣告承商名錶

賤租增租廣告、擺爛議會要求、稅後純益創新低

95年7.6億 / 99年2.9億 / 自行招商年收約6.4億
(含增租廣告) (含增租廣告) (不含增租廣告)
2011-10-11

◎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與「平和媒體公司」年租金差價比較,捷運公司每一年短收約達4億7千萬元。

民國92年12月初到96年11月底,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得標時,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以民國95年為例,「柏泓媒體公司」支付的廣告年租金為7億3,472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3,067萬元,合計7億6,540萬元;然而,民國98年1月到100年1月,承商「平和媒體公司」得標期間,在民國99年,「平和媒體」付給捷運公司的廣告年租金約2億8,025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1,516萬元,合計2億9,541萬元。這兩家承商租金年差價,捷運公司在99年一年就短收約4億6,999萬元。

民國99年並無金融風暴影響,且經濟成長率超過11%,其中最值得爭議的是增租廣告收入,在98年底、99年初,就遭嚴重質疑,圖利廠商達8倍以上,但捷運公司仍執意不協議調整增租廣告租金,繼續賤租,估計光99年增租廣告部分,圖利承商就達1億多元。

尤其,「平和媒體」的得標契約並無增租廣告規定,而「柏泓媒體」的得標契約內容有增租廣告規定,兩者相較,捷運公司有無圖利「平和媒體」至為明顯。

◎蔡輝昇在99年10月21日到12月25日有2個月多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卻拖延沒有規畫,直到譚國光總經理上任積極推動自行招商業務,今年4月廣告出租逐月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1日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通過但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屢滋圖利廠商及行政不中立爭議,捷運公司應於100年1月6日起自行經營1年,待期滿後再依檢討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自行經營或委外招商,本項廣告收入限自行經營,不得委外。」台北市捷運公司時任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自99年10月21日起到12月25日,約有2個多月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竟一路拖延沒有積極著手規畫,直到譚國光在去年12月25日接任總經理才開始著手將自行招商業務推入正軌,直至今年4月廣告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蔡輝昇在去年11、12月間,怠於著手規畫自行招商經營,只顧四處找關係鑽營「職位」保衛戰,未把市庫收入及人民財產當做一回事,這樣的人,郝龍斌市長還把他升任為董事長,虛耗2個月結果,害得今年1月到3月來不及自行招商經營,廣告收入加起來只有5百多萬元。根據100年捷運廣告收入報表顯示,捷運公司今年1到3月的廣告收入,1月4,685,103元(平和媒體從1月1日~1月5日,5天契約租金收入)、2月150,952元(忠孝復興站SOGO車站指標)、3月430,317元(彩繪列車廣告收入),1到3月廣告收入共5,266,372元。因蔡輝昇拖延未招商,在自行經營部分業績掛零。

但從今年4月自行經營正式上路後,除4月份尚未完成全部招商,收入只有2千多萬元(21,160,724元)外,5月到9月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全面上路後,捷運公司廣告收益分別是5月71,720,851元、6月74,364,791元、7月73,368,525元、8月74,835,820元、9月73,107,870元,每月平均收入約7,300萬餘元。4月到9月營收合計達388,558,581元(3億8千8百55萬8千5百81元),短短5個月的業績,幾乎達到議會通過的全年廣告收入要求3億9千7百多萬元(397,862,000元)。

蔡輝昇無視於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不但在他擔任總經理期間的98年、99年平和媒體廣告公司得標期間,連同涉及嚴重圖利的增租廣告收入,98年收入只有2億2千多萬元,99年收入也只有2億9千多萬元,而且,在議會要求自行經營後,竟然任其“擺爛”二個月,再由繼任的總經理譚國光幫他收拾爛攤子。

而譚國光初試啼聲,在自行招商經營全面上路後,平均月營收高達7千多萬元,一年可望超過8億元,比蔡輝昇在缷任當年(99年)的營收,足足多了5億元。蔡輝昇會遭舉發收受名錶、並以緩繳租金及賤價增租廣告圖利承商平和媒體,其來有自。現任董事長蔡輝昇如此漠視捷運廣告收益,有什資格可以高昇擔任董事長?這樣的公務員,只有瞎了眼、腦袋不清楚的郝龍斌市長才會繼績重用。

◎台北市議會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臨時大會附帶決議「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結果,蔡輝昇卻置之不理。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的附帶決議:有關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項目,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故目前相關之選舉廣告及疑似選舉廣告之形象廣告應立即拆除。蔡輝昇以契約未禁止選舉期間可以刊登競選廣告為由,讓承商「平和媒體」依舊大肆刊登選舉廣告及候選人形象廣告,蔡輝昇一意姑行,將議會決議置之不理。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現在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足證,蔡輝昇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98、99年得標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但今年自行經營廣告全面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一年差價可高達6億餘元。以上事證足以證明,蔡輝昇在「平和媒體」於98、99年契約時期每年至少圖利平和媒體約6億餘元,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另如以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捷運公司經再度招商每月廣告收入約4千多萬元,仍超過「平和媒體」時期2千萬元,換算1年下來,年短差達2億4千萬元以上。而且,捷運公司自行招商範圍並不包含過去增租廣告的部分,如布幔、地貼、車窗貼、月台門貼等,由此可見,98、99兩年之間,蔡輝昇圖利了「平和媒體」少則6億元,多則12億元。

諷刺的是,捷運公司在99年的稅後純益不到4億元,比圖利廣告承商的還少,這樣的CEO在民間企業早該滾蛋走人了,只有郝龍斌把他視為寶貝,簡直不可思議!

2011-9-30(教育部門質詢) 財團違法經營旅館10多年免罰,小市民想做民宿立遭重罰!

財團違法經營旅館10多年免罰!
小市民想做民宿立遭重罰!
2011-9-30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30)日在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北市某位年輕人想利用老公寓的2樓自宅透過網路經營民宿,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人員在今年6月間,上門按鈴稽查、拍照,在現場查無營業行為的情況下,就予以重罰9萬元;反之,香城飯店集團旗下位於台北市民生東路巷弄內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非法經營10多年,迄今沒有取得營業執照,觀傳局竟然長期視而不見,任其違法大發利市,雖然在98年10月間罰過一次,但竟是予以徹銷裁處,不敢再罰。

李慶元議員表示,觀傳局用大炮打小鳥,對於查無營業行為及金錢交易事證的市井小民馬上祭出重罰,毫不手軟;但是,面對財團違法經營旅館業卻包庇、放水、不積極處罰、任其長期違法營業發大財,兩者相較之下,落差真大!

觀光傳播局日前在網路資訊上發現汀洲路2段某四層樓老公寓的二樓,有民眾疑似進行經營日租套房,經觀傳局及警察局派員4次前往現場稽查都沒有發現營業事實行為。觀傳局卻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訊息,就拿起大關刀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未依本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對其開罰9萬元。林姓陳情人向李慶元議員陳情表示,觀傳局帶著警察到家裡按門鈴、到處拍照,最後,要他在一張記載著「業者為…檢查當日皆無人住宿,現場放有住宿須知」的紀錄表上簽名,一星期後,就接到9萬元的罰單,他覺得市府如此的處罰行為,實在太過頭了!

據了解,觀傳局在6月10日前往查察開罰的處所內、外部沒有設置任何旅館招牌,只是一般老公寓住宅的出入門面及樓梯,該處所有四間隔間和一間廁所和客廳,內觀簡單、乾淨,跟一般家庭或學生雅房沒兩樣,由一位20出頭、剛從國外留學回國的年輕人利用父母的老舊公寓稍做打掃整理後,準備透過網路以低廉租金招攬背包客生意。依其陳情書表示,當事人利用網路廣告才打算進行招租,還沒有營業行為,觀傳局就派員協同地方員警4次前往該老舊公寓進行突襲、查察,拍完照後則立即要當事人簽名,並在6月17日處分罰金9萬元。

此案經過李慶元議員及立法委員蔣乃辛分別召開協調會,一方面認為觀傳局經多次稽查,都沒有查出有任何營業事實,只是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資訊就開罰,顯然是執法過當!何況,依實際情形,當事人是想利用自有住宅的空餘房間提供做為民宿使用,該地鄰近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自來水園區、河濱公園、寶藏巖等觀光休憩場所,依其違規情節比較符合民宿狀態,若有營業事實應以較輕的違反民宿規定,給予從輕從寬原則處罰三萬元。

另外,目前在台北市長期違法經營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隸屬香城飯店集團旗下經營旅館,地址在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13巷7弄11號,該旅館經營10多年來,至今未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是目前觀傳局列管的「非法旅館」。香城飯店企業集團源於民國66年成立的伊倫大飯店,民國74年擴充為香帥集團,民國79年以香城大飯店為首成立「香城飯店企業集團」,該集團在台北已擴展達11家旅館。

李慶元議員指出,從「香城商旅民生館」營運至今,從市府調取的相關資料發現,觀傳局對這一家非法的旅館只開出過一張罰單,但又因故被徹銷裁罰,沒有續罰,並以「專案輔導中」五個字,似乎有意讓這家非法的旅館免於受罰!該旅館位於住宅區,雖然屬於全棟使用,但依規定,該旅館應臨接寬度12米以上的道路,但是「香城商旅民生館」只位於8米寬的巷弄內,根本就不可能合法取得執照!李慶元議員想問觀傳局將其列入專案輔導,用意為何?難道,是要讓該財團的這家旅館違反法令、專案合法嗎?

然而,觀傳局對另一家非法經營的「愛客發商務旅館」成都店已在今年5月4日及7月19日各別開罰25萬元,「愛客發商務旅館」昆明店在8月15日也開罰20萬,觀傳局為什麼獨讓「香城商旅民生館」長期違法經營享有免罰特權?

李慶元議員強調,從觀傳局處理「香城商旅民生館」與汀洲路2段「老舊公寓民宿」的兩件個案可以發現,觀傳局可以任由財團放火、違法經營全棟旅館達10多年,讓其大發市利。反之,小市民只是利用老舊公寓想做民宿,才剛端出蠟燭準備點火,觀傳局還沒查到營業行為,就立即重罰9萬元,難道,這就是觀傳局長趙心屏與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執法標準」!

2011-10-06大晴天、路樹倒,壓壞汽車,各單位互踢皮球、車主求償無門

大晴天、路樹倒,壓壞汽車
各單位互踢皮球、車主求償無門
2011-10-06








市民把車停在路邊,遭到路樹倒塌壓損,找誰求償?日前,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一個實例,大晴天路樹倒塌壓損汽車,結果,車主竟然在各單位互推責任下,求償無門。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6)日邀集有關單位前往事發地點會勘,要求道路主管機關新建工程處及路樹養護單位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起賠償責任!

根據李慶元議員的了解,溫州街是9米寬、市府已興闢完成的都市計畫道路,其平時維管單位為新工處。經查證該巷道路邊的多株高大路樹,不知何因,當年沒有辦理移交給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責養護,所以,這些路樹才會在管理有欠缺的情況下樹根腐爛,在大晴天突然倒塌壓損路邊停放的車輛。同時,溫州街雖然已完成興闢,但是,地主分屬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及台灣大學等,路樹平時無人看管,道路又屬私有地,才會導致此案受害車主遭到各單位互踢皮球的命運。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的大安區孫姓民眾陳情表示, 9月27日中午大晴天、沒有強風,位於溫州街24號對面一棵約12米高的路樹,卻突然倒塌壓損她停放在24號門前的汽車,造成該車後方與左側後門擋風玻璃全毀、車頂和前後方板金凹陷,所幸,當時沒人在車上,無人受傷,車輛修復金額初估約4萬多元。

孫小姐先後向路樹管理機關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及地主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要求賠償,但這兩個單位卻互推責任,在求償無門情況下,請龍坡里里長黃世詮代向市議員李慶元陳情。

孫小姐在現場觀察發現該路樹根部遭蟲蛀腐爛,也長期無人修剪照料,認為市府應負起公務員工作疏失、公共設施維護不當造成樹倒的賠償責任。所以,她先向公園路燈管理處求償,公園處人員到場勘查後表示,該路段所有權及路樹均屬於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可向該水利會申請求償。之後,該水利會卻表示,公園處須負起路樹養護管理責任,應該由市府賠償。這兩個單位互踢皮球,沒有人願意出面負責。

李慶元議員指出,台北市大街小巷道路經市府新工處統計約有1萬1千多條,其中,像溫州街這種在道路範圍內的路樹欠缺管理的情況相當多,比如說,台北市民輝里內有部分巷道路邊就長了許多大樹,並沒有由公園處納管維護,這些路樹將來如果發生類似溫州街倒塌或折損,導致人車受損事件,市府是否又要互踢皮球 或浪費人民公帑,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全面調查類似溫州街或民輝里巷弄的路樹現況,全數清點移交給公園處納管維護,以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2011-7-28讓貪官生畏,還是紙老虎單位?廉政署玩真?玩假?

讓貪官生畏,還是紙老虎單位?
廉政署玩真?玩假?
2011-7-28







馬英九總統十分重視廉政肅貪工作,所以,特在今年7月20日成立廉政署,專責廉政肅貪工作。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對廉政署成立寄予相當期望,今(28)日特地前往廉政署,舉發他這四年多問政中取得重要事證,且曾在台北市議會質詢舉發的三件台北市政府有關單位官員、甚至首長涉及圖利特定對象或貪瀆案,包括(一)從核發建照到使照,以合法掩護非法,包庇財團負責人在中山北路五段保護區山坡地濫建豪華別墅案;(二)位於總統府附近博愛路旁「揚昇君臨」建案官商民代特權掛勾,由原核定「應都審」改變為「免都審」,圖利財團弊案;(三)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蔡輝昇渉嫌收賄圖利「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經舉發還高昇董事長弊案。

李慶元議員本於相信馬總統廉政肅貪的決心,也願意相信廉政署的成立不是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均涉及與政商及司法界關係良好的大財團或政府標案承商。廉政署是玩真、還是玩假?就看其如何真正深入查辦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

李慶元議員強調,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北市中山北路五段、圓山飯店旁的保護區山坡地,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等單位官員、首長集體以合法掩護非法,蓄意護航、圖利下,竟然可以將近700坪的保護區山坡地,包括其中一筆坡度超過30到55度的山坡地,以全斷面開挖方式,削去部分山頭,最深達14米,變成平台,再於平台上興建所謂地下室及地上三層樓大別墅,違法亂紀、破壞保護區山坡地至為明顯,其濫建過程,李慶元議員均有照片及地形圖為證。但經李慶元議員在議會的一再監督與質詢,市府有關單位仍違背職務及法令,蓄意護航、扭曲法令,並於99年10月核發使用執照,成為「將非法擺明合法化的特權」,此案,有關單位官員及首長圖利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事證清楚,就看廉政署敢不敢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指出,揚昇集團的政商關係良好,且跨及媒體界,其位於總統府旁博愛路77號的「揚昇君臨」建案,在96年12月到98年1月21日取得建築執照期間,「揚昇君臨」建案從專簽市長,核定該建案「應送都審」,且「不應給予停車獎勵」,竟然,之後透過官商民代掛勾,再經特權專簽,由參與官商民代掛勾,時任秘書長的楊錫安,直接代決改為「免送都審」,接著由都發局直接大放送給予1140 M2的停車容積獎勵,讓建築面積只有835.44 M2的建案,可以興建地下7層、地上31層的高樓,且距離總統府只約260公尺。其中,光是躲過都審,市府大放送給予的停車容積獎勵,就讓揚昇集團獲利達5億元。然而,該建築對總統府的安全顧慮、造成附近的交通衝擊,還有對歷史古街區景觀等影響,市府相關單位官員為了圖利財團,全都視而不見。本案渉及前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都發局長丁育群及某位台北市議員假借行政手段,圖利揚昇集團已至為明顯,就看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再者,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後仍予以重用的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遭捷運站體廣告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李姓前總經理,提出相關事證向法務部調查局及李慶元議員檢舉蔡輝昇接受行賄並圖利該承商,其事證包括其親自具名口述的檢舉錄音帶;向調查局具名舉發之資料;該公司在其擔任總經理期間之內帳紀錄,以及該公司之銀行存摺影本,還包括涉及偽造不實文書,製造該公司轉盈為虧,以爭取疏困,未實質交易之三張大額發票等資料。依據這些事證,蔡輝昇及該公司事業處長劉文騏渉及收賄及圖利「平和媒體」,以違反招標內容及租賃契約方式,從98年4月起到100年元月6日契約終止,給予契約範圍外大幅增租廣告獲取暴利的特權。同時,還給予「平和媒體」連續4個月緩繳一半租金的疏困權利。此案,依據檢舉人的具名自述內容,媒合「平和媒體」與蔡輝昇行賄者,現任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涉及介入其間,而「平和媒體」負責人之配偶李先生當年因渉及威靈頓公司遭掏空弊案,黯然辭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職,他與介入此案的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是當年同事,而蔡輝昇又是郝市長寧玷污市府廉政肅貪中心也要掩護的紅人,請問,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李慶元議員指出,肅貪與反貪、防貪一樣重要,肅貪無力,反貪將流於口號、形式,人民對廉政署的成立及其在廉政肅貪的有效發揮上,均寄予厚望,李慶元議員提供上述三件事證齊全之弊案考驗廉政署,期望馬總統的廉政署,會給人民一個有如香港廉政公署讓貪官生畏的單位,而不是又來一個疊床架屋、浪費民脂民膏的紙老虎單位!

2011-7-12超商代收繳費出現亂象,繳了費、沒入帳,找誰算帳?

超商代收繳費出現亂象?
繳了費、沒入帳,找誰算帳?
2011-7-12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一位李姓消費者陳情,在今年4月16日,李姓民眾開車載著13歲、就讀國中的兒子前往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繳交遠東商業銀行的信用卡費用16502元,但是,5月4日遠東商業銀行卻電話通知催繳他的信用卡費用,他才驚覺當時繳款疑似被該超商店員私下侵佔。李姓民眾隔日立即陳情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要調閱錄影帶,查明4月16日繳交信用卡費用過程,該店長卻只提供他4月17日以後的錄影帶,並表示當日之前的錄影帶已無保存,讓他覺得匪夷所思,就這麼巧?

李慶元議員表示,全台灣的7-11直營或加盟店合計約5千多家,根據李姓民眾提供的7-11統一超商代收繳費單,發現7-11統一超商的代收繳款處理方式有嚴重亂象,有的沒釘「小白單」收據、沒蓋收據章;有的收費後釘了「小白單」收據、但沒有蓋收據章;有的沒有釘「小白單」收據、只蓋收據章;有的給「小白單」收據、但沒蓋收據章、也沒留收執聯給消費者,7-11統一超商根本沒有按照代繳收費流程標準、嚴格訓練員工,才發生李姓民眾權益受損情形。7-11統一超商的管理出現漏洞,導致讓不肖員工有機可趁,涉嫌竊取民眾的繳款金額,廣大消費者權益已受到影響。

李姓民眾指出,他開著車停在該超商門口看著兒子繳費,他兒子在繳費後拿著店員遞給的單子就離開,沒有注意到店員當時是否完成系統連線作業給予「小白單」收據,及繳款單上沒有蓋收款戳章,一直到收到銀行催繳通知,才驚覺有異、為時已晚。他向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申請調閱錄影帶求證,該店長卻聲稱錄影帶只有2星期保管存檔,無法提供4月16日的繳費過程錄影帶,似乎有意迴避相關責任。

李慶元議員指出,一般信用卡結帳日到催繳日約有20多天期限,7-11統一超商卻只有2星期錄影帶存檔,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而且,7-11統一超商的各門市店收費方式沒有統一標準程序,該公司怠忽涉及消費者重大權益的管理規範,縱容不肖員工有機會A民眾的繳款金錢,等到與消費者出現糾紛,7-11統一超商再用各種理由推得一乾二淨,讓這些糾紛全變成了羅生門。

根據李姓民眾表示,他通常是在統一超商辦理代繳費用,有時會去全家便利超商或萊爾富超商繳交相關費用,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都有釘「小白單」收據、有蓋收據章、並留收執聯給消費者。李慶元議員指出,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可以做得到,為何在國內號稱品牌NO.1的7-11統一超商做不到?

李慶元議員呼籲7-11統一超商能為公司員工管理出現漏洞,造成民眾金錢損失負起賠償責任。並請消保官要求超商業者改善各種代收繳款亂象,防止民眾被不肖店員侵吞繳款,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2011-6-30北市建管處閉眼核發使用執照?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耗資1億6、淪為危樓?

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變成豆腐渣建築?
連結構都偷工減料、違法驗收、閉眼核照
修繕增建、耗資1億6、淪為危樓?

2011-6-30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4號的「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由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承商「應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增建第5樓大禮堂及修繕工程,全棟樓地板面積共約5千坪,工程總經費1億6千萬元,並於去年6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該工程在進一步準備進行裝潢工程時,傳出嚴重偷工減料、未按圖施作、影響消防及建築物安全的情況,國家文官學院及有關單位竟然予以驗收,台北市建管處還閉眼核發使用執照,完全無視於未來到該學院受訓公務人員的生命安全。

對此,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掌握了相關具體事證於今(3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調查建管處核發使用執照的疏失,並依該工程的原設計圖說重新檢視,追究該增建修繕案監造人及建築師等責任。同時,要求中央應檢討「國家文官學院」內部稽核及驗收官員的責任,以及補救工作,該教學大樓在未符合建物消防與結構安全之前,不宜開放使用。同時,政風及檢調單位應深入調查本案涉及驗收不實、行政疏失及官商掛勾等情況,對於無視公共工程安全的承商「應州公司」偷工減料、未依安全規範及設計圖說施作情形移送法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認為,該工程造價達1億6千萬元,依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在施工期間至少進行一次工程品質查核,據了解,這項工程沒有行政院工程會的任何查核紀錄,所以,該會是否涉有疏失,也應一併檢討。

「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進行全棟內部整修及增建工程,並在去年取得使用執照,本來希望趕在今年5月20日前請馬英九總統進行剪綵啟用儀式,但因有人警告「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在建築、消防、結構安全問題未解決前,舉辦眾人集會活動,增建大禮堂恐有塌陷之虞,才因此作罷。根據五位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到場鑑定指出,該棟大樓的公共工程品質已難以補救,恐怕以拆除重建為宜。李慶元議員依據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現勘提出的事證指出,該工程涉及危害建物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及不符合建築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結構工程等相關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規定至少有11處,詳列如下:

一、增建之5樓大禮堂樓板以斜式設計的支撐鋼柱樑,其鋼樑柱卻立於未清除的PVC地坪上,不符合施工標準,導致5樓整體建築物移位滑動,現場已有地坪牆壁及樑柱產生龜裂現象,同時,地板鋼柱固定用的錨栓,疑未依設計施作3公分厚度的彈性化學水泥增加強度,也是導致柱樑滑動原因之一,目前,5樓的樓梯、牆壁、RC柱、樓板已發生龜裂,部分裂縫寛度已達約3公分,安全汲汲可危。
二、5樓大禮堂樓板鋼橫樑與樓頂板間會產生高差空隙,其高差須先施作植筋錨釘以便與樓頂板接合,再以板模方式灌漿才符合原設計及安全,但現況竟然未施作植筋、錨釘,高差空隙也未灌漿,而是塞入木頭填充空隙,日後,一旦木材遭受蟲蛀腐爛,樓頂板就有塌陷之虞。
三、5樓樓板與鋼柱接合處,本來應以滿焊工法焊接,但現況接合處看不到任何焊接痕跡。
四、5樓已完成的鋼骨柱,基座依設計應固定在原4樓柱位體上,而且,要施作化學錨栓並加設基座鋼板,但是,現場發現,承商「應州工程公司」明顯偷工減料,沒有打開樓板,也沒有施作基座鋼板,讓鋼骨柱直接立在樓板上,還用水泥袋墊高,造成樓板產生脆裂,承商「應州」對部分已脆裂地方居然以木製夾板或烤漆鋼板遮掩,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五、1樓到4樓為了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而大幅開挖樓梯開口,但未依原設計施工,包括:在開口周圍均未施作補強用RC鋼樑,現場竟以木質三合板施作騙人的假樑,未來,這些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隨時都有塌陷之虞。尤其,以三合板施作假樑明顯違反消防法規、工程會工程驗收標準及審計部工程查核規定,而且,相關辦理驗收勘查的公務人員明顯涉及瀆職。據業內某位結構技師現場勘查後強調,這種工程品質讓該大樓地震時,整座樓板開口處有塌陷之虞,火警時,因樓板中空及三合板易燃物將造成樓板結構失能。
六、在1樓到4樓的原樓底板10個開口處施作封口工程,承商於作施工時橫式鋼樑補強時,竟然利用敲除剪力牆壁所剩餘的牆頂處拿來作為補強鋼樑的接合處,而未按圖施作,讓鋼樑與建物的原大樑接合,因為該敲除後的剪力牆壁牆頂,事實上,難以支撐封口後的載重,導致在目前部分接合處,已出現塌陷與龜裂現象,險象環生,同時,在使用執照的三次變更概要中,都沒有載明此項重大變更內容,但在「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裝修工程結構竣工圖內,竟然,擅自將10個封口處的原設計圖說更改成偷工減料後的情況,而事實上,該所謂的竣工圖說與現況也有所差異。
七、4樓為了配合5樓的挑高大禮堂工程,施作大範圍敲除樓頂板工程,敲除後,所施作的新舊樓板接合工程接合處,鋼筋應依施工標準搭接,搭接鋼筋長度應符合鋼筋直徑的40倍以上,在地震來時才不致於產生「應力」、發生斷裂情形,但依現場勘查發現其接合處工程竟然沒依規範接合鋼筋,而且在接合處還發現水泥袋、塑膠袋、煙盒、報紙、碎磚塊、木板及斷裂的鋼筋,接合處的工程如此粗糙,令人不可思議。
八、同時,還出現舊有支撐鋼柱拆除,而支撐鋼柱上的原鋼樑未清除情況,這些無支撐的鋼樑隨時有掉落、影響公共安全的顧慮!
九、大禮堂位於4樓與5樓之間的挑高牆面,鋼樑接合處可以發現,左右鋼樑與垂直鋼骨柱接合處竟然粗製濫造,沒有依規範完成焊接,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十、5樓大禮堂入口處現場未施作防火區隔,同時,在5樓施作的輕隔間牆不符合國家標準具防火功能,該輕隔間原設計應為RC牆。同時,在原設計圖說內應施作2處防火鐵捲門的地方,竟然沒有施作。但這2處防火鐵捲門在建管處核發的使用執照竟然存在,依原設計2處防火鐵捲門寬約10米、高達6米,造價約需2百多萬元,承商如此偷工減料,國家文官學院及台北市建管處竟然可以驗收及核發執照,實在荒謬!
十一、該工程包括大禮堂及4樓的屋頂板因防水工程粗製濫造,導致每逢雨天,外面下大雨,裡面就下小雨,屋內四處積水,這樣的漏水情況,已經嚴重到除非拆除樓板重建,否則無法解決的地方。尤其,持續漏水將造成中空樓板內部積水,樓地板效能喪失,混泥土剝落。

據了解,承商「應州工程公司」如此明顯的偷工減料,目前除了保固款外,已經將全部的工程款項領得一乾二淨,對於該工程的所有善後工作更是置之不理,而「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的發包稽核官員卻對「應州工程公司」無法可管、無計可施。

李慶元議員要求政府及檢調單位追究以下單位疏失:
一、協助審查建照及使用執照核發的建築師。
二、建管處鑑定勘驗工程品質及核發使用執照的施工科官員。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查核公共工程品質的官員。
四、發包「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工程的內部稽核及驗收責任
官員。
五、負責勘查相關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隔間材質等責任的消防局官
員。
六、此項工程相關的設計、監造、施工、簽証的建築師、結構技
師及承商等。
此案請不只政風單位、檢調單位也應介入調查、究責。

2011-5-26 台北市議會總質詢

台北市議會總質詢
2011-5-26

李慶元議員市議會總質詢內容:

1、廉政肅貪中心公信力破產

2、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未依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案
郝龍斌市長自始袒護,從未處理,讓該事業機構出現二個首長(總經理、董事長 )違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還讓已卸任的董事長林崇一違法延住半年,至今年六月。

3、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及事業處長劉文麒遭具名且檢具事證舉發,在98年3、4月起,涉收受捷運公司站體廣告系統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負責人名錶及現金 ,並違反合約規定,專簽准予增租廣告,及任由承商偽造文書給予緩繳一半租金三個月,公務人員涉收受賄賂不法,圖利得標承商至為明顯。
(法令參考如附一)

4、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及政風處長楊石金在法規會替蔡輝昇總經理開記者會,為蔡輝昇背書澄清。葉主委說,檢舉人(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總經理)所提供之公司內帳,只是幾張A4紙而己,任何人都可以偽造編造,而楊處長也發言為蔡輝昇清白護航。葉慶元成了郝市府團隊的「辯護律師」,楊石金讓政風處的中立性及公信力嚴重破產。

5、市府一、二級局處首長、副首長肆無忌憚,官商民代掛勾,「ㄇㄚˋ」下臉來涉貪護航,不法圖利廠商及財團 。

6、廣慈博愛園區BOT案,社會局從承辦人、科長、副局長黃清高等人二年來,全面護航承商「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合約「不得更換協力廠商」之規定,先是運用各種行政干擾手段,意圖逼迫其協力廠商同意「借牌」給承商「柏德」,其協力廠商不妥協後,繼而藉行政手段以所謂「特殊情形」準備以專簽方式,協助承商「柏德」更換兩家協力廠商。

7、自來水事業處從承辦人到處長,在98、99年間的不鏽鋼波狀管等採購案,以日本規格為特定廠商綁標,並於採購前、後,從承辦人員到處長共分四批人員以考察名義到日本參觀「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等特定供貨廠商。

8、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為轄管醫療院所醫師負責人,涉及重大醫療糾紛司法訴訟案件扮演穿針引線的司法黃牛工作。99年4月在君品酒店,並參加由某整形外科醫師娘邀集的一桌午宴,席間有 高院法官張夫人,及多位透過司法黃牛解決重大司法案件的女士等,當天就是在「喬」一位李姓女士家人的重大司法案件。

9、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羅道榕,結合總工程師簡裕榮及承辦人張正等人,護航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在台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的遷建基地都更案,該駁回申請的蓄意不駁回,該補正的事項,故意不納入補正內容,為財團違法拖延時間,嚴重違反都更條例、都更條例施行細則,及市府相關法令規章。本案遭本席舉發後,乾脆「ㄇㄚˋ」下臉來幹,在違法拖了410天後,竟於今年5月6日偷偷發文讓一切準備就緒的財團辦理補正,過程違法,自應一切違法。羅道榕在99年7月10日急著辦理提前退休,原因是遭舉發辦理都更案時,涉收受業者劉女士80萬白色款名錶,以及涉收受業者賄款經常到澳門或搭麗星郵輪賭博。

10、中山北路旁山坡地保護區「ㄇㄚˋ」下臉來:
●全面違法護航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99年10月取得使用執照
●坐視加蓋違章高牆佔用國有土地
●掩護整體坡度30度至55度保護區山坡地694.4 M2 ,遭全斷面挖除削成平台,再大肆往上蓋所謂地下室及1、2、3樓。
●包庇許典雅在未納入「建築面積」範圍內的一筆保護區山坡地約880.7 M2 上,濫行全面開挖後,再行設置圍牆,再於牆內填土,並大面積植筋,施作板模、灌漿,變成景觀大水池。
●產發局長陳雄文在99年5月議會財建委員會專案報告上擺明護航說,上述作法「都是必要水保設施!」
●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在本席召開的現場記者會上,閉著眼護航說:「一切合法」

附一:中華民國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2011-5-18雷射美容醫療糾紛一籮筐「美療師 」、「光療師」、「護士」與「醫助」操作雷射皆「違法」,選合法醫師親自操作才放心!

雷射美容醫療糾紛一籮筐,
「非醫師」濫竽充數問題多,
「美療師 」、「光療師」、「護士」與「醫助」操作雷射皆「違法」,
消費者謹慎選擇合法「醫師」親自操作才放心!
2011-5-18



炎炎夏日即將來臨,不少愛美人士考慮選擇雷射除毛、雷射除斑、雷射電波拉皮等美容療程,面對五花八門的雷射美容療程,很多民眾不知道要如何選擇安全就診。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民眾投訴,台北市「膚適美診所」以「護士」違法為顧客進行雷射除毛療程。對此,李慶元議員表示,部分美容診所因為聘請專業、合格醫師的經營成本較高,所以,廉價雇請「光療師」、「美療師」、「醫助」及護士等「違法」替消費者進行雷射美容療程,讓消費者嚴重暴露於高風險的醫療過程。李慶元議員提醒民眾應謹慎選擇由合格醫師操作雷射手術的診所,對不法診所隨時提出檢舉,台北市衛生局等相關單位更應主動稽查,保障合格美容醫療診所的權益與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台北市膚適美診所是業界有名的美容診所之一,登記負責人是羅定遠醫師。陳情人投訴表示,她是經由朋友推薦介紹、參加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上的「膚適美診所」雷射除毛療程。她去參觀「膚適美診所」後,認為該診所在醫療設備、裝潢、知名度等在台北市都是屬一屬二,就慕名掛號「雷射腋下除毛療程」。沒想到,她前往「膚適美診所」就診時,裡面只有所謂「光療師」、「美療師」、「醫助」和護士,完全沒有看到任何一位醫生在診所內。

陳情人檢舉指出,她當時提出要求請專業醫師到場,為她說明雷射療程與治療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但院方只是敷衍了事,並安排「護士」替她雷射除毛、術後開藥用藥。「膚適美診所」在向顧客說明和網路宣傳上,都強調他們醫師團隊會給予顧客安心品質、專業的永久雷射除毛治療。但是,她當天就診過程從頭到尾都沒有醫師出現,讓她感覺非常不受尊重,認為「膚適美診所」嚴重欺騙消費者,根本就不專業、不合法!

依據業內熟悉人士指出,依照醫師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現今時下流行的美白、除斑、除毛等雷射都屬「侵入性」治療,必須由合格醫師執行手術、開立「醫囑」給藥劑師調藥,甚至,護士都必須有醫生的「醫囑」才可以打針。大台北目前約有247家登記在案有從事醫學美容的診所,台北市佔133家,大約有八成的診所雇用「光療師」、「美療師」、「醫師助理」及護士「違法」操作雷射淨膚、雷射電波拉皮、雷射除毛等醫療行為,其實,所有的美容雷射治療都必須由合格且受過相關訓練的醫師操作執行。

該業內人士說明,所謂的「光療師」、「美療師」證照,是國內販售雷射醫療器材廠商,為非醫療人員進行短期雷射儀器操作訓練課程,期滿結業後頒給的證書。不少美容診所會廉價去雇請這些人員「違法」操作雷射療程,並將這些沒有國家合格醫學證照的「光療師」、「美療師」證書掛診所內,企圖魚目混珠,欺騙消費者!「光療師」、「美療師」這種為消費者進行美容雷射治療的醫療行為已經違法!

此外,台北市還有多家從事醫學美容診所讓「美療師」、「光療師」、「醫師助理」及護士違法替顧客做雷射美容療程,消費者如果要讓醫師診治,診所會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奇怪現象。比如:中山北路上某家診所的顧客若要指定由醫師來操作打雷射,必須另加5000元;某家知名連鎖診所規定顧客消費滿30萬元當VIP會員,才可以接受醫師服務,否則需由美療師、光療師、醫助等人員進行雷射療程。該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花了錢去做美容雷射療程,卻還要冒險承受沒有醫師診療的醫療風險,這種情況非常普遍,數量之多,醫療從業人員都心知肚明。

該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要主動索取診所正式的醫療收據單。不然,醫療過程一旦出現問題,不少美容診所就會歇業,逃避法律責任或改名另起爐灶,用不同名字但相同的手法去欺騙消費者。

李慶元議員表示,現今許多雷射美容醫療糾紛的陳情案件,受害者都是在發生醫療傷害時,才得知當時為他們治療的人員不是專業合格的醫師,依據業內薪資調查指出,護士平均月薪是四萬到六萬元不等,而「美療師」、「光療師」或「醫師助理」只有底薪約二萬五千元,每接一個業務可以抽取約一百元業績獎金。許多醫院診所為了降低經營成本,無視讓消費者置身於非專業醫師的美容醫療風險,大量利用護士,或比護士還不具專業的這些「美療師」、「光療師」或「醫師助理」替消費者進行雷射美容療程,市場激烈競爭下,不少乖乖守法雇用醫師看診治療的正當診所都有苦難言,台北市衛生局卻坐視這種劣幣逐良幣情況,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李慶元議員嚴重質疑,衛生當局與不肖醫療機構有利益掛勾,所以,要求台北市衛生局從今起要全面且定期、不定期地去稽查所有醫療機構,同時,大力宣導消費者知道合法的醫學美容治療人員與過程,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2011-5-5交通部門質詢-捷運南環段

太離譜、太荒唐了!
三次八年抗戰都快過了,
捷運南環段還在可行性研究?
文山居民還要等到民國120年?
2011-5-5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沿線住宅、商業及機關學校密集,上下班公共交通通勤族群廣泛,當地居民對行經動物園、政大、文山區公所附近及木柵路,銜接新店淡水線的捷運南環段一直有強烈需求與期待,但是風聞了20年,就是看不到、盼不來。對此,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表示,台北市政府長期以來沒有認真地關切、積極推動南環段,捷運局提交給交通部的作業還停留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南環段的規畫目標居然要讓文山區居民等到民國120年,等於三次八年抗戰都快過了,文山區居民還要再等20年,這種建設速度如同一個孩子出生後,要等到40歲才能等到一條只有短短5.6公里的捷運,實在太離譜,太荒唐了!

捷運環狀線南環段與北環段總經費1097.52億元、其中南環段全長約5.6公里,共新設6站,全程採中運量地下化方式興建。其中,文山區居民殷殷期盼的南環段路線自木柵動物園站起,採地下穿越方式沿新光路穿越山區接秀明路,經政治大學校內四維道,穿越景美溪後行經永安街(或木新路)再接木柵路二段與一段、穿越景美溪沿遠東工業區旁的防汛道路,續西行於民權路與環狀線第一階段大坪林站銜接轉乘新店線。

此外,交通部在今年4月11日公布「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捷運建設必需結合沿線及車站周邊土地開發,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捷運建設,提高捷運建設財務自償率。捷運局環狀線在今年修訂提送交通部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因不符要點,在4月18日被退件,導致該案仍停留在「可行性研究」,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綜合規劃」,施工日也一直往後延宕。

南環段行經的木柵路上有考試院及世新大學,世新的學生人多達一萬餘人,而考試院的國家圍場每年約舉辦卅餘場考試、舉行考試日數約110天,使用人數多達15萬餘人次,每逢考試當天世新及考試院附近的交通就堵得水洩不通,影響文山區居民進出十分不便。另外,南環段站附近的重要據點有動物園、政治大學、文山區公所、木柵市場以及密集住宅區等,上下班人潮流量很擁擠,所以,南環段的儘早通車是有其急迫性的。

李慶元議員指出,文山區居民等待郝龍斌市長主導的南環段捷運已經等太久了,台北市捷運局及郝市長應該透過行政院院會及各種管道,包括選區立法委員,向中央積極爭取興闢時效,先行突破「可行性研究」這一關, 讓捷運南環段進入綜合規劃,取得經費早日動工。

李慶元議員表示,台北市捷運局最近將捷運南環段納入優先推動路線,這是亡羊補牢的起步,以後,他將在議會嚴審捷運特別預算,只要南環段一日不興闢,其他路網的預算,李慶元議員都不會支持,因為,所有捷運路網中,還沒有等了20年,還在可行性研究的。

2011-5-3教育部門質詢-動物園原拆遷安置戶是被「政府以廉價徵收數千坪到數萬坪土地」的弱勢者

失信於民的政府
當年千坪萬坪賤徵民地蓋動物園
興建園外服務中心店鋪優先安置安撫拆遷戶
今日捷運來了、貓纜來了、商機來了!
郝龍斌市長為誰逼迫拆遷戶廉價掃地出門?
2011-5-3




台北市長郝龍斌4年多前一當選台北市長,就以「公務用途」為名,利用行政威權逼迫動物園安置戶135戶,從動物園園外服務中心廉價掃地出門。其中,當年千坪萬坪土地遭政府賤徵的41戶原拆遷安置戶,歷經4年的抗爭,動物園仍執意貫徹郝龍斌踐踏及失信於動物園「原住民」的政策,堅持到現在,剩下的9戶在非常無奈情況下,知道如果再不妥協,可能郝龍斌連一塊骨頭都不會給了,所以,今年4月1日在非常不情願的情況下,簽名同意領取約40到60萬元的補償金,這批動物園「原住民 」原拆遷安置戶對郝龍斌作風,均認為是「外省權貴郝龍斌」在踐踏他們!

依據了解,時任台北市長的前總統李登輝,在民國69年曾函請行政院在現今木柵動物園區範圍內,興建園外服務中心優先安置當地原拆遷住戶,以助其謀生,當時被徵收的拆遷戶,徵收地價每坪只有40-70元,假設原拆遷住戶被徵收3000坪,才獲得10多萬到20萬元的補償費,當時附近公寓平均開價每坪1萬多元,原拆遷戶拿到的補償金連一間房子都買不起。木柵動物園在民國75年10月31日開幕,園方安排原拆遷戶進駐園外服務中心每戶近七坪的店鋪開張營業。

原拆遷安置戶陳情指出,當時園外服務中心沒有捷運、沒有貓纜,動物園從未考量安置戶的經營困境,還把公車站從靠近園外服務中心改設在靠近動物園大門口,原本規畫的動物園第二出入口也沒有開放通行,店鋪人潮大受影響。動物園還自行在園內對外招商,增設店位及攤商販賣飲料、餐點及紀念品等,讓園外服務中心店鋪雪上加霜,安置戶因無法營生而陸續關門歇業。僅管如此,原拆遷安置戶仍須按時繳納租金給市府,以維持保有店鋪優先承租的經營權。商家苦撐、慘澹經營甚至倒閉,還隨時擔心付不出租金店鋪會被市府回收,直到民國89年,歷經歇業及白繳租金10多年,他們當年被強制徵收所領取的微薄補償金,早已被動物園收取回去,市府根本就是在欺負他們。

民國89年,動物園還出面「誘騙」所有的安置戶把園外服務中心共同聯合委外由「翰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當時,原拆遷安置戶拒絕,但動物園「保證」不影響大家日後安置權益,委託經營如失敗,則恢復原狀,原承租戶之租貸權益仍在,仍享有優先承租權與保障。委外期間,動物園收取「翰甫公司」支付的權利金及租金,並由「翰甫公司」支付紅利給安置戶。原拆遷安置戶陳情表示,動物園後來與經營不善的「翰甫公司」在民國94年1月23日終止契約,動物園並沒有將原拆遷安置戶重新安置回去,而是概括接管所有「翰甫公司」的經營事宜,包括承受支付紅利給安置戶的責任。動物園在園外服務中心廠商陸續解約離開後,入不敷出,最後干脆不付一毛錢給安置戶,更過分是還以各種理由推辭歸還店鋪經營權。

郝龍斌在民國96年擔任台北市長後,一不做二不休,更決定以所謂的「公務用途」為由,強制原拆遷安置戶在97年11月20日前繳回店鋪合約書,並終止原拆遷安置戶優先租賃關係,將他們全部掃地出門,讓這些原拆遷安置戶心生不滿,認為他們被掃地出門,根本是市府為了圖利特定財團,清除障礙的第一步。

對於郝龍斌急著在任期內得罪這批原拆遷安置戶,陳情戶認為,長期以來有財團覬覦現今已擁有木柵捷運線、貓纜、動物園第二出入口與動物園公車轉運站等公共建設的園外服務中心這一塊肥地。「商機來了、財團也來了」,因此,郝龍斌團隊就假「公務用途」為名,將這些弱勢的動物園原拆遷安置戶掃地出門,以利財團進駐,而這種把戲,郝龍斌團隊已在過去執政四年中,有多次紀錄!

原拆遷安置戶陳情說,他們的權益和台北市其他因舉辦公共工程安置到其他公有場地,比如:公有市場、建國玉市、假日藝文特區及各地下街商場等攤商是相同的,更何況園外服務中心是台北市政府當年為了安置他們而專案興建,郝龍斌沒有權利因改朝換代就不遵守市府當年對原拆遷安置戶的承諾。郝龍斌的做法是選擇性的欺負原拆遷安置戶,踐踏他們人格,還說把他們掃地出門是為了「維護社會正義」,果真如此,請郝龍斌把公有市場及各地下街的安置攤商也全部掃地出門。

李慶元議員也質疑,在郝龍斌的規定下,動物園原拆遷安置戶店鋪不能頂讓、更名。但台北市的公有市場及地下街攤商只要準時繳納租金及管理費用,就可以隨時透過公證方式更名,並長期持有攤位,請問,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公平與正義?而且,部分公有市場攤商並不是公共工程拆遷安置戶,有的是為了整頓違規的攤商而專案安置的,但是,動物園的原拆遷安置戶全部是被「政府以廉價徵收數千坪到數萬坪土地」的弱勢者,郝龍斌市長怎麼可以選擇性的厚此薄彼?還污辱了原拆遷安置戶的人格?

李慶元議員表示,這批動動園原拆遷安置戶在動物園配合郝龍斌「掃地出門」的政策下,一再利用公函,對近七坪的店鋪以總價40至60萬元不等,威逼這批安置戶快快拿錢走人,這個行情,與現在市場處回收公有攤商攤位,僅一坪多就需補償60萬元的價格相比,簡直就是欺人太甚!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不以正常預算方式將所有安置戶店鋪回收補償經費送議會審查,而是便宜行事,動支其第二預備金,少則5,059,057元,多則24,662,642元,趕著時間來發錢,請原拆遷安置戶交出店鋪經營權,儘早離開動物園區,這種做法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所以,原拆遷安置戶已陳情表明,他們會繼續觀察園外服務中心的去向,如果市府圖利財團的傳言屬實,或非作「公務用途」,而是變相轉租他人,他們仍會回到園外服務中心強力抗議,向社會大眾揭發這個騙局。

2011-4-15廣慈博愛園區BOT案淪為一場官商掛勾荒謬劇!

廣慈博愛園區BOT案,
社福協力廠商拒絕違法借牌BOT承商,
導致承商柏德開發違約近二年,
社會局坐視借牌行為,
還掩護承商更換協力廠商。

2011-4-15

台北市社會局推動的廣慈博愛園區BOT案,從民國98年6月15日與得標廠商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後,就發生違約長達近二年的爭議事件,該案從簽約迄今近兩年,承商柏德仍無法將該BOT案具關鍵性的兩家社福協力廠商的合約書送交社會局核備,社會局不但沒有依契約規定終止與柏德的BOT案,竟然還明裡暗中協助柏德以各種手段逼迫兩家協力廠商接受BOT業者的「借牌」條件,或退出擔任協力廠商。李慶元議員強調,廣慈博愛園區BOT案,目前已經淪為一場官商勾結的荒謬劇!

廣慈博愛園區BOT案佔地六點五公頃,其中約二點九公頃是社福用地,一點六公頃是公園用地;另外,一點六公頃是商三特用地,提供業者做觀光旅館、店鋪、一般事務所、集合住宅、停車空間等使用,承商柏德依規定須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營運建置作業,並從營運起,每年支付二千零八萬元的權利金,至少可營運50年。

李慶元議員指出,市府在民國98年初,辦理該BOT案招標作業正逢金融風暴,導致只有樺福建設代表的團隊前來招標,結果用區區每年二千零八萬元的權利金,市府就斷送了一塊大肥地,給了得標者大發利市50年。依照市場專家估算,如果現在辦理該BOT招標案,市府不但會得到更好的BOT條件,而且每年權利金應會上看億元,所以這件BOT案擺明了50年間市庫收入至少減少40億元,也等於是讓承商多賺40億元以上。

李慶元議員表示,BOT業者柏德開發公司,主其事者並不因此而滿足,竟然從民國98年6月得標後,就違反了招標審查時與兩家重要社福協力廠商的協議內容(事證如海報附表),該協議明定兩家社福機構「北市私立恆安老人養護中心」與「財團法人天下為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是「全程」負責本BOT案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身心障礙者養護中心、老人住宅、老人服務中心、重建中心五項社會福利相關設施之營運。

而該協議書在招標時,也是承商送審的文件之一,社會局知之甚詳,但業者在得標後就立即反悔,竟然向兩家社福協力廠商表態只要「借牌」,而不願讓其實際參與經營。「借牌」的出價從「五千萬元」喊到「一億元」,但兩家社福協力廠商拒絕違法借牌,要求BOT業者柏德開發依協議執行。去年2月9日在台北市議會某議員的協調會,協力廠商就是為了柏德要求借牌及合約的事向市府陳情,當場財政局長邱大展、社會局長師豫玲等多位官員皆有參加。

另外,BOT業者柏德開發在與兩家社福協力廠商於98年11月10日開會協議時表明,只願讓兩家協力廠商經營五年,擺明讓協力廠商賠錢參與,知難而退!

李慶元議員強調,BOT業者這種向兩家社福協力廠商公然借牌情事,社會局與市府高層自始非常清楚。依據去年12月底協力廠商「恆安老人養護中心」函文市長郝龍斌及局長江綺雯,函中聲明「柏德公司曾當面向本中心提出以『借牌方式』,提供新台幣五千萬至一億元之酬金,要求本中心同意將雙方合作年限從50年改為 5~8年,企圖蒙蔽與欺瞞 貴局;然因與本中心參與本案之初衷相違背,故本中心不願簽署該不實合約。況『借牌方式』乃柏德所提出,本中心不願簽署的是該『不法』合約,難道即可歸責本中心?」而江綺雯局長也代表郝市長回覆表明:「本府已知悉瞭解」。

顯然,市府明知BOT業者近兩年來一直無法將與協力廠商的合約送市府核備,主因就是雙方私議借牌不成,柏德也無力讓協力廠商退場,而一直違約至今。社會局不但不阻止這種違法「借牌」的事件發生,還利用各種行政手段,干擾該BOT業者的社福協力廠商在台北市內接受社會局委託經營的社福機構,想借行政手段幫助BOT業者,逼使該社福協力廠商乖乖就範,「要不就『借牌』,不然就退出」二者選一。

最近,社會局還成立所謂「協調委員會」,以及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評估提供意見等方式,來設法以「特殊情形」替BOT業者柏德開發解套,簡直是一場官商勾結的荒謬劇。

柏德開發也配合提出要求將原二家協力廠商更換為「私立健順養護中心」與「財團法人全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目前雖還未獲市府同意,但最近社會局正在著手專簽郝市長,打算以「特殊情形」同意柏德更換協力廠商。
依據市府與BOT業者簽約的內容,特許公司柏德開發「於簽訂本契約後不得變更該協力廠商,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經甲方同意方得為之」。

李慶元議員提出質疑,難道說「拒絕借牌」是屬於「特殊情形」嗎?難道說柏德在參加BOT案招標審查時,提供的書文,載明兩家社福協力廠商是全程參與營運,而得標後,想要協力廠商將合作期改為5年算「特殊情形」嗎?難道說柏德會要求原協力廠商以「借牌」方式合作,難道說它就不會要求提出更換後的兩家協力廠商借牌給他嗎?難道說社會局會同意台北市的安養護機構只要向他人借牌就可以經營嗎?

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立即停止官商勾結的協調委員會運作,且不能隨隨便便以莫須有的「特殊情形」來替柏德解套,並應以嚴重違約終止與柏德開發的BOT案,同時,辦理重新公開招標,讓市府得到更合理的BOT條件及權利金,才能確保市民的權益。

2011-4-26自來水事業處「考察」、「採購」涉弊!

自來水事業處「考察」、「採購」涉弊,
考察來考察去就是到昭和螺旋管製作所;
採購來採購去就是愛「MADE IN JAPEN」。
2011-4-26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6)日在台北市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揭發自來水事業處這二年來四次到日本考察及三次採購招標案,涉及以各種方式綁標圖利台灣的代理商「百晨企業有限公司」,包括採用日本規格而非我國國家標準來招標採購,及全面採用「不鏽鋼波狀管」;招標前與招標後,從處長到承辦人員,分四批到日本「考察」特定的「不鏽鋼波狀管」製造商「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同時,為推動輸配水管全面改用歐美日均生產的「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還以「招標」方式,花了四百多萬元,請特定的日本產品「賣家」「栗本鐵工所堺工廠」人員到自來水處,假「教育訓練」之名,行「推銷展示」產品之實。而此招標案結束後,不到一個月,水處採購人員還花了廿七萬多元,到日本參訪這家特定廠商。三次採購招標案,第一次由搞不清內幕的「鈕全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得標,後二次都由「百晨企業」得標,其供貨商分別是「昭和螺旋管製作所」及「栗本鐵工所堺工廠」。結果,鈕全公司不知規格遭綁,採購了符合國家標準的不鏽鋼波狀管,遭要求退貨。李慶元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檢調單位應深入查辦此案,向社會作出交待。

去年一月廿九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辦理自來水不鏽鋼波狀管招標案,鈕全精密公司以5,919,480元,比底價999 萬還低的價格得標,交貨期限60天。但是,鈕全公司向國內鋼廠訂購交貨後,自來水事業處以其不鏽鋼化學成分「鎳」含量為11.16%及11.26%,未達成契約規範所訂的12%至15%,導致要求退貨。案經鈕全公司陳情申訴強調,12%至15%的鎳含量規格是屬日本規格,而非我國採用自美規的10%至14%的國家標準,自來水事業處的招標作業有為特定廠商綁標的嫌疑。

而且,這家申訴廠商還取得台灣鋼鐵同業公會「技術暨標準研究委員會標準研究小組」出具的證明,鈕全供貨的鎳成分在自來水工程上、孔蝕能力、腐蝕力、耐用年限…等方面不受影響,在安全使用需求上無減少效用。在自來水工程上會造成影響的化學成分主要是鉻及鉬,不是鎳。依我國國家標準所製造的自來水用不鏽鋼波狀管的相關功能、水準,與日本生產的不鏽鋼波狀管其實並無差異。同時,鈕全公司在詢問了17家國內知名的鋼鐵廠,包括新光鋼鐵、燁聯鋼鐵、大成不鏽鋼、唐榮鐵工廠及東和鋼鐵等,皆無生產這項日規的不鏽鋼波狀管。由此可知,自來水事業處堅持用日本規格的鋼材而未採用符合國家及美國標準的鋼材,是明顯為特定廠商綁標。

接著,去年4月9日,自來水事業處再度針對不鏽鋼波狀管進行採購招標,結果,百晨企業有限公司以11,865,000得標,百晨企業所供貨的不鏽鋼波狀管,正是代理自「日本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生產的不鏽鋼波狀管。

還有,依據去年5月25日的另一件「訓練用耐震接頭NS型延性鑄鐵管」招標案,也出現明顯圍標、綁標的痕跡。「立直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用無效標讓標案出現三家廠商參加,得以順利開標;「上水系統有限公司」以4,082,317元和「百晨企業」4,008,623元競價,結果,百晨企業得標。此標案的底價是4,080,000元。

李慶元議員質疑,上水系統與百晨企業在開標前已經知道底價,否則,上水系統幾乎不可能填「408」這個如此與底價完全相符的數字,而且還涉嫌加了「2317」元,故意超出底價,讓其無法得標,將得標資格拱手讓給百晨企業,而百晨企業也奇蹟式的出了「4,008,623」,出現「4008」,且略低於底價7萬多元的詭異數字,讓人不得不質疑該案有人在「綁標」。

依據自來水處自己的出國考察報告,栗本鐵工所堺工廠只是日本生產鑄鐵管的主要廠商之一,而且,歐美等先進國家鑄鐵管廠商早已發展各式輸配水管防脫接頭,李慶元議員質疑,這根本是「昭和螺旋管製作所」的翻版,穿針引線的廠商明顯就是百晨企業。

就在百晨企業於去年5月25日得標後,不到一個月,同年6月21日至27日,負責承辦「不鏽鋼波狀管」及「訓練用耐震接頭NS型延性鑄鐵管」採購招標業務的幫工程師黃裕泰、陳嘉明,以及副總工程師陳維政等三人,就以考察名義,前往日本以「研習自來水選用耐震管材料施工及相關規範」名義,到日本考察,黃裕泰等三人第一天一到日本,就前後參訪不鏽鋼波狀管製造商「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而該製作所製造的不鏽鋼波狀管,正是不久前的99年4月9日,由百晨企業以11,865,000元得標代理的不鏽鋼波狀管。同時,黃裕泰等三人在此次參訪中,也參觀了一個月前,才由得標廠商百晨企業所提供的「訓練用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的製造廠商「栗本鐵工所堺工廠」。

離譜的是,自來水事業處員工在返國考察報告中,竟然強調,爾後台北市自來水處「耐震管材部分,波狀不鏽鋼管應積極推動全面採用,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應從施工教育訓練開始推動」。

李慶元議員提出質疑,依照百晨企業契約供貨期限至少二到三個月,為何百晨企業才剛得標,自來水事業處的承辦人員和主管就急著馬上參訪百晨企業代理的日本兩家生產工廠?這項證據顯示,百晨企業和自來水事業處相關採購案人員互動關係密切。同時,對於出國參訪事件,自來水事業處人員應說清楚、講明白,為何選擇的是百晨企業代理的兩家廠商?相關人員接受了什麼樣的特殊招待?日本相關的製造廠商還有多家,為何獨厚百晨企業代理的這兩家?

李慶元議員指出,自來水事業處人員回國報告,還擺明了以後水處要全面採用且推動不鏽鋼波狀管及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而這兩者所使用的規格,竟然全部採用日本規格,而非國家標準的規格,自來水事業處人員和特定代理商掛勾圖利甚為明顯!

百晨企業在去年5月25日得標「訓練用耐震接頭NS型延性鑄鐵管」,與自來水處簽訂的財物契約書內,反覆出現日本「獨賣」的內容,比如:本案採用管種應為「日本製」或同等品字眼。以及NS型組裝拆卸工具及切斷、切溝機採「日本製」或同等品…廠商採購前應提供型錄供機關審查;教育訓練講師人員要有「東京水道服務社開具具有五年以上不鏽鋼波狀給水管組裝實務經驗證明文件」;或明訂要「具有日本水道協會規格配水管工技能講習會講師證」,而且,「講習時需要安排現場口譯人員全程在場進行翻譯」等,這些契約內容的「特殊規定」,均擺明是要綁日本特定對象的標。

另依據業內人士說法,水處未來想採購的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根本是由特定台灣廠商代理自日本「栗本鐵工所堺工廠」的獨家規格產品,此項採購案擺明是「規格綁標」,國內鋼鐵工廠根本不能製造,而且水處還考慮在經過教育訓練後,長期推動採購這項產品,以及相關配套的工具機械、零配件等。所以,依業內規矩及正常狀況,生產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的日本「栗本鐵工所堺工廠」,應該是主動急著透過台灣的代理商,向水處投石問路,主動爭取機會免費提供NS型耐震接頭延性鑄鐵管到水處進行展示及教育訓練,以利水處長期採購。天下豈有顛倒過來,不但花費四百多萬元人民納稅錢「請」代理商百晨企業,安排「賣家」製造商來水處進行所謂教育訓練,而且還藉所謂「考察」之名,花了273,000元,讓採購人員黃裕泰等三人,到日本製造商參訪。既然花了四百多萬冤枉錢請「賣家」來教育訓練,還要花273,000元到「賣家」那兒考察,完全違背常理常情,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李慶元議員指出,從這三件標案及多次考察過程觀察,自來水事業處明顯在為特定台灣代理商及日本廠商綁標,卻還不知檢討,為了繼續護航特定廠商,反而修理阻礙其官商掛勾的不識相台灣廠商,竟然在去年12月22日將一再申訴陳情抗議的國內不鏽鋼波狀管得標商「鈕全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不良廠商」,讓其無法再參加相關採購案。鈕全公司不服,向台北市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結果,經審議會認定申訴有理,市府才在今年3月16日撤銷申訴者為不良廠商的刊登。

事實上,近二年來自來水事業處對製造不鏽鋼波狀管的昭和螺旋管製作所「情有獨鍾」,就在不鏽鋼波狀管首次準備辦理招標前的98年9月16日到22日,就分別派兩批員工共計七人前往日本考察,其中,一批是幫工程師林河山等4人;另一批是副工程師顧峻等3人,他們的首站目標都是昭和螺旋管製作所,顯示,該所生產製作的不鏽鋼波狀管早已被鎖定為採購目標,而代理銷售該所不鏽鋼波狀管的百晨企業被嚴重質疑為穿針引線的單位。

有趣的是,在這二批員工赴日參訪之前的98年7月13日到7月19日,自來水事業處處長郭瑞華及現任處長、當時的工程總隊總隊長吳陽龍和另兩位主管到日本考察,竟然也少不了參訪昭和螺旋管製作所,足見自來水事業處從高層的處長到基層的承辦人員,在98年中,已經上上下下沆瀣一氣,準備大舉長期採購不鏽鋼波狀管,而且,目標就是百晨企業所代理的昭和螺旋管製作所的產品。

所以,自來水事業處才會在不鏽鋼波狀管於去年1月29日的初次採購招標案中,荒腔走板的採用特定對象的日本規格,而非國家或美規標準的不鏽鋼波狀管規格。因此,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政風處及檢調單位,詳細調查自來水事業處在該案的相關涉案人員,向社會作出交待。

2011-4-20 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建經公司利誘地主違法信託,受害地主急死熱鍋!


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大街廓中殺出小街廓、小街廓綁死大街廓,
受害地主急死在熱鍋!
2011-4-20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21 (今)日於台北市議會召開「都更信託學問太多,受害地主急死熱鍋」記者會指出一家資本額只有500萬元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依信託業法及其營業登記項目根本不能從事不動產信託業務,但該公司竟然假都市更新之名,對台北市松山車站前永吉路、松山路口旁部分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違法進行不動產的信託業務,導致這些所有權人不但要面對漫長的都更實施期程,而且他們的房地產形同遭該公司「綁架」,不能借款抵押、買賣過戶、自建及與他人合建。同時,台北市政府明顯有官商勾結,出現不合常理的護航行為,讓這家建經公司可以在已經通過「事業概要」的都更實施範圍約1,400坪的大街廓內,再行割出約680坪的小街廓,另案提出「事業概要」,成為案中有案的怪現象,大幅提高了此一都更案推動的難度。今天的記者會中20多位遭受一家建經公司違法信託受害的住戶代表,皆到場抗議該公司的所作所為,並舉發市府不肖官員官商勾結的護航行為。

李慶元議員說,台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自前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就已積極著手,馬英九擔任總統後,更在就職演說中提到要加速老舊地區都市更新的腳步,而且台北市屬首善之區,台北市政府接到的都市更新計劃越來越多,由於都市更新過程煩雜,期程進行時間相當漫長,政府對都市更新的宣導不周,時常發生糾紛。郝龍斌市長上台後更積極推動台北市都市更新,但仍一再發生狀況,有地主不願參加而被黑道開槍、縱火等事件,也有台北市政府官員涉及為特定公司護航其違法信託及都更行為。

李慶元議員指出,依都市更新條列規定,都市更新的流程為:劃定範圍、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等程序,為保障參與都市更新的住戶、建商及貸款銀行的權利,政府明訂在事業計畫核定(拿到政府的獎勵容積)及權利變換分配後(已經知道自己所分回房產之位置及面積),才由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的銀行進行三方信託業務,主要就是要保障三方權利,在都市更新進行當中,任何一方有狀況,信保銀行及政府可以立即接手進行後續的續建處理,確保都市更新案可以如期完成。

李慶元議員進一步表示,依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都更實施者必須取得所劃定更新案範圍內百分之十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才可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如獲台北市政府都更處審查所劃定範圍內同意比例無誤後,才能取得都市更新第一階段「事業概要」資格。另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計劃實施者的認定,必需取得所劃定都市更新範圍內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的同意比例,再送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及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容積通過,以及住戶權利分配完成審查後,即成為此都市更新唯一實施者。接著,才可以向由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的銀行進行三方信託業務。

但是,李慶元議員依據相關地主舉發,這家建經公司在都市更新尚未送台北市政府審議通過時(並未取得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之「事業概要」百分之十同意比例),就向台北市永吉路與松山路間12位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進行都市更新信託合約,此行為不但明顯違反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而且就「信託業法」規定,這家建經公司並非行政院金管會所核准可從事都市更新之不動產信託業務銀行,該公司違反「信託業法」規定,另外,這家建經公司的公司營業登記項目並無不動產信託業務,這些事證地主們皆有向台北市政府反應,但未獲正面回應及處理。

李慶元議員表示,針對此一都更案這家建經公司在去年二月曾向台北市都更處申請事業概要,但申請審查後發現,該公司所用的都市更新範圍內,同意參與都市更新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比例與另一案已經通過事業概要核准案人數有重複的情形,且重複比例高達三成多,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規定,如後案提出申請送審時,同意書與前案發生重複出具時,應予以扣除並限期補正。

李慶元議員說,此案台北市政府竟然沒有要求該公司依重複出具同意書之規定,至今已一年多未要求補正,反而直接進入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直接原則通過,如此違法包庇,實讓人匪夷所思,顯疑有官商勾結之嫌。

李慶元議員指出,更離譜的是,台北市政府史無前例的,將已核定通過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範圍中,原則同意另行分割出更小街廓的都更案成為案中案,也就是在整體都更案的大街廓中,再同意分割出小街廓實施都更,如此將嚴重擾亂都市更新的程序,更損及已通過的大街廓都市更新住戶權益。

李慶元議員表示,就此案來說,原核定的大街廓約1400坪,政府德政已核准同意15%的期程獎勵容積約800坪市值近六億,如果台北市政府一意孤行同意這家建經公司從大街廓中割出680坪的小街廓,成為都更案中案,將造成原核定大街廓1400坪所有住戶可能無法取得15%的期程獎勵容積,並且破壞了都市更新最高的指導原則,創造整體性的都市開發。台北市政府如此行為,變相的鼓勵以小綁大,也將使已申請通過都更事業概要的案子,都可能發生案中案的情形,同時,如果這家建經公司可以用這種非法信託方式以小綁大,謀得26%住戶的不動產信託成功,將造成各都市更新案難以進行,因事業計劃送審時,唯一取得實施者必須取得住戶75%土地及建物同意,不肖業者在政府掩護下,得以以小綁大為所欲為,最後傷害到的還是弱勢百姓。

李慶元議員說,這家建經公司在未取得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資格前,就向居民進行信託作業,且該公司根本不能執行不動產信託業務,此一行為讓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之相關權益立即受害,而台北市政府更新處還涉及掩護該業者以小綁大,讓已通過都更事業概要的大街廓範圍內再割出小街廓,讓該業者以小綁大,損及整體大街廓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的容積獎勵權益,造成此都更案,後續難以推動。針對此案,李慶元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都發局分別深入了解與調查,這家建經公司在此一都更案中涉及違反都市更新條例、公司法、信託業法,信託法與公平交易法等情形,並主動協助受害人爭取相關權益,同時依調查結果懲處市府相關失職人員。

2011-4-13大有被掏空、全民買單!

2011.4.13 大有被掏空、全民買單!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日(13)舉辦記者會指出,大有巴士經營者不但積欠政府的罰款、稅金、租金、員工勞健保費、勞退休金等,還涉嫌利用疑似人頭或虛假債權人去領取遭法院扣押的台北市政府補助款,掏空公司,影響勞工的權益。李慶元議員並要求市府公共運輸處嚴加控管,導正該公司弊端。李慶元議員將把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及國稅局,要求徹底清查大有歷年弊案,並保障大有勞工之工作權。

李慶元議員數月前接獲陳情檢舉便明察暗訪,發現經營台北市政府特許路權,領有市府一億七千萬元補助款的大有巴士資金被嚴重掏空,主管機關交通局、公運處只在年年如數撥發補助款,但從來不管多年來大有巴士經營者如何在胡搞瞎搞。

李慶元議員舉大有巴士這兩年在法院的債權分配表為例,這些被債權人爭取參加分配的錢,都是市府公運處等單位給的巨額補助款,都是民膏民脂。結果,荒唐的是,公運處自己也是參與分配的債權人。以去年為例,撥發補助款的公運處,竟然是在撥款給大有後再向其討債。大有公司欠了公運處10萬餘元,結果依比例公運處只分配回2962元。

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查清楚大有公司的帳,先把大有積欠市府及中央所有公部門的錢扣下來,同時,把大有欠員工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還完,才能將剩下的補助款撥給大有。

李慶元議員特別指出,市府這龐大補助款已成掏空大有巴士的俎上肉。大有巴士前董事長林文彬在去年九月缷任,由薛金長接任至今,大有公司在薛金長接手後,法院分配表的債務突然暴增十億多元,外界不少人質疑其中疑似有人頭或虛假債權人,比如,大有巴士股東、現任有鑫公司董事長林富勇要求公司償還他約十二億元的債權,並參加了這兩年的債權分配,但經一審法院判決敗訴,說明分配表中黑幕重重。

而且,今年法院的債權分配中,大有巴士前董事長吳東瀛的兄弟吳東熙有五千多萬債權、前副總經理鍾國秀有一千多萬債權,還有一家與吳東瀛任大有巴士董事長期間,具密切金錢往來的理唯公司也出面要求分錢,李慶元議員特別要市府透過檢調單位與國稅局,認真地去查清楚,這些突然出現的債務是商業買賣或借款造成的?如果是買賣,就看雙方公司交易發票、看商業合約,如果是借款,就看公司間的現金流、資金來源,相信一切就能真相大白。

李慶元議員並將大有巴士歷任經營者的掏空手法拿出證明。資料顯示,民國8 2年、83年間,大有巴士董事長吳東瀛以一億七千多萬買下前省議員苗素芳所持有福和客運股份1513萬4041股,同時將這些福和客運股份以6億餘元賣給大有公司,轉手就套走大有巴士四億多元現金 。

另外,吳東瀛主持大有巴士期間,以人頭方式,用大有公司的錢,買了一萬多坪地,由大有去做借款保證人,並由大有公司來支付利息、本金,事先都沒有經過股東會、董事會的報備和授權。李慶元指出,這些土地清冊上的土地,只要去查地主和銀行貸款的本息是誰在繳納,就清楚知道這些是不是人頭戶?只要國稅局和檢調單位查一、二星期,便可知曉。

吳東瀛於95年5月間,將大有公司持有台北智慧卡公司(現稱悠遊卡公司)股權2,453,650股,以2500萬元賣給凌揚公司,凌揚公司開了第一銀行三重埔分行本行支票3紙,票號EH2274332(面額721萬元),票號EH2274333(面額779萬元),票號 EH2274334 (面額1,000萬元),一張當場領現金,兩張存入吳東瀛私人戶頭。該買賣合約並載有附買回條款,吳東瀛後來竟以福和客運副總經理鐘國秀做人頭,向凌揚公司買回那批股票,後再將該悠遊卡公司之股權,迂迴轉讓給吳東瀛的太太李清華及吳東瀛所創設之杏林基金會名下,吳東瀛擅用五鬼搬運手法掏空大有公司,可見一般。

據悉,當時被變賣的悠遊卡公司股票,目前價值每股在25至30元間。大有公司當時若沒有被吳東瀛賣股掏空,這些年加上配股配息,這批股票目前市值超過一億元。

吳東瀛以大有公司財產挪用近七億資金買進的福和客運,對福和客運的債務竟然持用大有公司名下土地做擔保,之後土地被陸續處分後,福和已是一家無負債公司,按理說其價值更高,熟料,吳東瀛竟以3000萬元賤賣給理唯公司,而理唯公司開立的3000萬支票,被吳東瀛取消禁背,轉存到其妻李清華戶頭。

同樣手法,吳東瀛把大有公司的舊車賣掉,變賣大有資產,錢應該進公司或把錢還給設定質押的債權銀行,但是,吳東瀛卻把錢匯進理唯公司。

李慶元議員指出,現在的大有公司負責人薛金長,將摩菲爾廣告公司付給大有公司每月兩百萬的廣告收入,直接截走,沒有進入大有公司帳戶,金錢去處不明。請市府透過檢調單位,調查摩菲爾廣告貼在大有的車的廣告費用付給誰?彼此的合約?有沒有開發票?這樣一查,國庫又將有收入了。

大有公司負責人薛金長,與現今艾美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是父子關係,大有巴士於97年下半年迄民國99年9月止,由上海商業銀行土城分行帳戶422203000329081,每月分一至四次不等,共匯款新台幣280萬遞減至目前230萬元至艾美貿易有限公司設於兆豐銀行松南分行的帳戶。99年10月後改以大有巴士公司產業工會於上海商業銀行土城分行的帳戶,同樣,每月匯款230多萬元至艾美貿易公司同一帳戶,艾美公司在收到匯款後,從沒有開立發票給大有巴士公司核銷支出帳,艾美貿易公司對此收入亦未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大有巴士和艾美貿易間從無任何買賣合約,為什麼要給艾美貿易金錢? 薛金長便以此手法掏空大有巴士公司資產造成大有巴士公司虧損甚鉅。薛金長未進大有時拿走大有的錢算侵佔,他現在是大有董事長,他的兒子是艾美負責人還執意要這麼做,是典型掏空。大有公司的掏空是現在進行式,不是過去式。

李慶元議員強調,這些事不只對大有350多名員工和股東不公不義,對所有納稅人也不公平。因為這些人分的錢,多數是政府的補助款。

最駭人聽聞的是,自民國八十九年來,因大有巴士經常欠薪,導致員工在外舉債度日,以債養債,甚至發生公司已經把員工薪水扣掉,卻不截繳給法院(等於是經營者侵吞員工薪水),最後,發生多起被錢莊逼債而自殺或嚇出心臟病發死亡的案例。

李慶元議員透露,自九十年到九十六年間,有五、六名員工,包括柴姓、王姓、劉姓等人因公司遲發薪水,而向民間借貸度日,最後自殺或在被討債數日後心肌梗塞而死亡。李慶元議員語重心長指出,企業經營者一定要有責任感、有良心,像大有巴士經營者的變相掏空手法,都是在造孽!

李慶元議員說明,大有公司雖然是民營公司,但經營的是政府發給的特許事業,這個行業在這十幾年來都持續賺錢,目前,政府一年補助約一億七千萬元,是我們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大有巴士每天有兩百多部車子,在台北街頭和高速公路上面行車往來,關係北台灣上百萬人生命的交通安全,這樣的公司,市政府對其內部弊案若不清查、不管理、放任公司董監事任意做事,就如同生下小孩都不管的父母,是最不負責任的父母。

李慶元議員呼籲,我們市府補助大有公司的補助款,不應被有心人士來變相掏空。大有巴士造成的問題,是公部門多年怠惰,孤息養奸造成的後果。李慶元議員將嚴格督促市政府各單位包括交通局、公運處、勞工局等,負起責任導正大有公巴士的亂象,也希望中央的國稅局和檢調單位,能加快腳步調查內幕,讓大有公司的弊端,早日得以匡正,為台北市政拆掉一枚地雷!

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2011-4-11文山區國宅加平宅數北市之冠,拆萬芳超市改建出租國宅,浪費公帑!

2011-4-11文山區國宅加平宅數
北市之冠!
市府要拆除萬芳超市改建出租國宅,是浪費公帑!








台北市目前出租國宅加平宅總數,文山區2021戶佔第一、其次是萬華1906戶、再者是南港850戶。李慶元議員指出,文山區與北市其他區國宅與平宅總戶數差異懸殊大,市府仍持續規畫在文山區興建公營出租國宅,但對於當地街道完整、交通便捷、面積適宜等相關措施卻沒有做好任何條件與評估說明,是對文山區居民進行著危險、粗暴的公共建設!

文山區腹地狹小、市府近來規畫在文山區政大一小段16、100、116地號、萬芳超市及萬芳段一小段160地號萬利街卅巷底,共計五處,興建公營出租國宅。

李慶元議員指出,文山區現有國宅997戶、平宅1024戶,總戶數2021居北市之冠,已是遙遙領先他區。市府卻又持續要在文山區增設出租住宅,對文山區居民交通、治安、住家生活等問題,沒有提出任何預防與改善方案,實在過分!

文山區居民反應,郝龍斌市長今年一月巡視文山區,「欽點」拆除萬芳超市交付北市市場處規畫,改建出租國宅,該超市位於北市萬利街卅巷一號,現為地上二層及地下一層建物,本來委由頂好超市經營,約滿後六次招標都流標,不過,他們從媒體發布才得知萬芳超市即將改建出租國宅,大感錯愕,認為市府從沒有與文山區居民說明、溝通,就執行政筞,郝龍斌根本是漠視文山區居民的生活權益與品質,作法態度太蠻橫!


李慶元議員表示,萬芳超市是鋼筋混凝土建物,已使用22年,依規定報廢年限是55年,但該超市在98年還花費150萬整修環境,為了郝市長一句話,市府就要拆除萬芳超市,這是浪費公努!
另外,文山區萬利街卅巷底是山坡地,郝龍斌市長沒有對該地環保提出環境評估報告,也沒有和地方居民面對面溝通,就決定讓人口與環境負荷近飽和的萬利社區承受巨大新移民人口進駐。郝龍斌作法草率,引起住戶反彈極大,請李慶元議員代為爭取權利!


政大二期重劃區反出租國宅自救會

台北市都發局去年規劃在文山區、內湖區共6處原國宅用地,興建241戶公營出租國宅,其中83戶位於文山區政大二期重劃區。當地居民不滿市府未經溝通就做成決議,組成「政大二期重劃區反出租國宅自救會」,昨天邀集多位民代及都發局官員召開公聽會,表達強烈反對意願。 立委賴士葆、市議員李慶元、李新、徐佳青、王欣儀及林奕華等人也到場,賴士葆表示,台北市有12個行政區,卻要在文山區放3個出租國宅,簡直把文山區居民當二等公民。

李慶元也砲轟北市府,對於現有的市有出租國宅都管理不好,民眾如何對新建的國宅有信心?

自救會會長周定台表示,2月初對所有政大里居民進行問卷調查,結果回收的625戶問卷中,只有7戶贊成當地興建出租國宅,其他618戶都反對,比例高達98.9%。

里長王德瑾指出,政大二期重劃區只有萬壽路及政大一街兩條聯外道路,路寬都不到八米,居民常得忍受塞車回堵整條政大一街長達500公尺。大眾運輸也不方便,只有3線公車經過,一個小時也只有2、3班。重劃區發展20年來,沒有綠地、停車場、郵局、超市,連原本說好的國小都沒有,如果市府不能先充實公共設施,居民也無法接受興建出租國宅。
也是住戶的作家蔡詩萍表示,家裡由太太簽連署書反對,市府規劃前都沒有與民眾溝通,政策決定後才告知,等於強迫接受。他也質疑郝龍斌當初說要蓋在「帝寶」旁,是不是因為「帝寶」是豪宅,所以住戶反對有效?

都發局專門委員羅世譽表示,市府預定的地點原本就是國宅用地,並不是市府變更使用用途,未來將會成立專門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出租國宅,改善以往住戶素質不佳的問題。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2011-04-12 哎,真是一條夭壽橋!17年前蓋了一壽橋 17年來從未啟用過






新工處未善盡管理維護形同廢橋

六千五百萬興闢費用丟進景美溪

民國八十一年一月,台北市政府在文山區建造了一條跨越景美溪,連結文山與新店的橋樑「一壽橋」,橋樑總長136.9公尺,最大橋寬12公尺。該橋自民國八十三年完工至今,十七年來,從未開放通車過一天,變成了一座荒廢的「蚊子橋」。當地居民認為該橋一完工就夭折了,因此戲稱它是「夭壽橋」。

一壽橋是在黃大洲市長任內發包,由天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建造,工程總經費6447萬6334元。有傳聞指出,市府蓋「一壽橋」是官商勾結的產物,當年,因有建商要在景美溪靠新店市的香山山坡地區,大興土木蓋新房子,所以,市府蓋了這一座連結文山與新店市區交通的橋。後來,建商因故停工,同時,一壽橋兩端引道設計出現問題,在景美溪兩岸居民強烈反對,交通局評估後,立即禁行通車,廢橋成了名副其實的「夭壽橋」!

李慶元議員表示,一壽橋設計具有明顯缺失。該橋靠近新店方向的老泉里一端,橋樑平面線與豎曲線過於陡峭,車輛行駛轉彎處上下橋時,容易碰撞車子底盤,損壞車體;靠近文山區樟新里這一端的橋面則是坡度過大、匝道筆直,容易因看不見對方來車造成車禍。

李慶元議員指出,一壽橋這十七年來,從沒有通車過一天,花費約六千五百萬的橋樑興闢費用,就這樣無聲地被扔進景美溪,嚴重浪費了納稅人的血汗錢,但至今竟然沒有任何官員需要負責!

李慶元議員說,目前,一壽橋實際使用功能成為行人專用陸橋,並豎立禁止騎乘自行車警示標誌,但是,仍有不少自行車主會擅自騎上橋,下坡時,常因橋的坡面過陡,導致自行車主剎車不及摔跤意外事件。

此外,這一座橋的兩端,也出現了兩種光景,位於樟新里這一端,橋面在樟新里居民的自發關注下,在橋兩旁種植綠樹與花草,並設置座椅,成為清淨的綠茵步道。但位於老泉里的一端,橋面卻是荒煙漫草,到了晚上,還時常傳出路人散步時,遇到遊民躲在暗處騷擾、勒索事件,淪為地方治安死角。

李慶元議員批評市府新工處把一壽橋當成棄嬰,沒有善盡管理與維護責任,讓該橋成為廢橋,明顯失職。

李慶元議員強調,政府既然決定一壽橋不通汽、機車,至少,要規畫出周詳考量符合安全的自行車道與人行步道,彼此分流,讓它成為連結景美溪兩側安全、乾淨而美麗的休憩橋樑。要不就早日拆除該橋,避免變成一座影響都市景觀與安全疑慮的廢橋。

2011-03-31 文山老人自費安養中心遭主任劉懷強整到怨聲四起!!





文山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日前傳出吳姓老婦人跳樓死亡事件,此一事件,暴露安養中心照顧與管理出現問題。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指出,社會局從96年9月派任的劉懷強主任是職業軍人出生,專業是機械工程,其經資歷從未有社福工作經驗。該中心從他接手後,內政部去年九月進行三年一度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該中心從96年甲等掉到乙等,顯示劉懷強管理模式經常遭到住戶抗議,其來有自。

李慶元議員指出,劉懷強把該中心當作部隊來管理,經常以強硬手段執行相關政策,對老人及家屬們重視的權益冷漠以待,有時把住戶整得雞飛狗跳,難怪該中心老人死得死、逃得逃,不少老人申請離院或轉機構安養,依統計該中心從去年六月到今年三月,短短九個月,除了死亡的11人,計有48人申請離院回家或轉往其他機構!

依據該中心住戶及家屬相關陳情指出,從去年六月起,劉懷強主任執行鐵腕政策,強迫雇請看護的老人,簽下一份看護不得過夜的切結書,導致原本有看護扶持的老人,有的人半夜上廁所發生跌倒、或走樓梯摔跤等傷害意外。劉懷強還要求自理能力有些不便、但尚未達養護條件的老人「儘快遷離」中心,讓出位置給其他排隊的人,不少被通知的老人心情鬱悶、哭訴親友,讓住戶們及家屬對此非常不悅。

有的家屬抱怨指出,該中心不讓看護晚上留下來照顧老人,實在不放心, 而且,該中心也沒有提出處理老人夜間行動可能跌倒或摔傷的有效作法,其他養護機構又不接納這些未符合條件的老人,老人回家也沒有人照料,請問他們該何去何從 ?

去年十二月十六日該中心召開第廿屆住友大會,開會二小時,劉懷強帶著股長及伙食承包商上台發言時間就佔了一小時四十分,有一位趙姓住戶要求發言,劉懷強就與趙姓老人當場起口角衝突,結果趙姓老人一度被要求終止契約。

今年三月四日,吳姓老婦人大白天跳樓自殺,中心人員竟然渾然不知,家屬中午打電話遍尋不著人,通知安養中心,才發現吳姓婦人已墜落在一樓防火巷,送醫不治死亡。許多住戶對中心的安全管理出現嚴重問題表達不滿,更對劉懷強主任一直以強硬,冷漠、不關心住戶的做事態度反彈,有人甚至揚言要以死抗議!

李慶元議員指出,文山老人自費安養中心主任劉懷強是中正理工學院機械工程科畢業,民國六十九年至七十八年擔任職業軍人九年,七十八年到八十年在開平工商任教,再轉台北市警察局擔任戶籍員、公務人員訓練中心組員到組長,依其經歷根本沒有任何社福工作專業經歷。劉懷強在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不知靠什麼特權關係,接任安養中心主任至今,該中心接受內政部評鑑,由原本甲等老人福利機構去年被評鑑降級到乙等,劉懷強專業管理能力確實出了問題!

李慶元議員強調,台灣現在具備豐富社福工作經資歷者人才濟濟,社會局竟任用一位完全沒有社福經驗的人來接管安養中心,其用人邏輯讓人質疑?如今,一年多來,發生這麼多老人抗議事件 ,社會局依然堅持要留任劉懷強,讓人不得不懷疑這項人事是經過特權關說!

李慶元議員表示,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是為了充實老人福利服務,行政院「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現在將推動老人機構多層級照護服務模式列為重點工作,即當安養機構老人因身體退化有照護需求時,可考量調整部分床位轉型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以達成「在地終老」的照顧服務。劉懷強逼迫老人遷出回家,或轉到其他「養護機構」,違背了「在地終老」的老人社福照顧精神。

文山老人自費安養中心設立於民國71年3月,座落在台北市興隆路四段109巷30弄6號,是台北市現有唯一公辦公營的自費安養中心,收容照顧六十五歲以上具經濟能力且生活自理的老人,中心內設有安養床位378床,目前,有323位老人住在安養中心。

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2011-03-17 福德坑公園遭環保局濫棄有毒灰渣!公民空間被市府蠶食鯨吞!

(本新聞將會在3月17日大安文山有線電視系統的第4頻道,晚上7:00至7:30,以及11:00至11:30的節目中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博嘉里居民投訴,「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淪為台北市環保局北投焚化廠的有毐飛灰、底渣堆置場!台北市環保局最近以偷雞摸狗的方式,在人煙稀少、不易發現的「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範圍隱蔽處設置堆置場。李慶元議員獲報後前往現場了解,發現該堆置場圍有磚牆、鐵門深鎖,有保全人員駐守,鐵門旁掛有「監視錄影中、嚴禁他人進入」標語。

李慶元議員指出,環保局擅自將來自北投焚化爐燒剩的有毐飛灰、底渣堆放在原福德坑垃圾掩埋場關場後,回饋地方的「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內,簡直是欺負文山區居民到家,要求環保局立即將其搬遷!同時,環保局應說明此一掛名「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園區」的堆置場是何時興建的?既然取名「園區」,就只能提供地方活動使用,不能再變相違規他用!

「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旁,原址在完成階段任務後,進行綠化復育成為綠意盎然的公園。福德坑曾經是台北市第一座大型垃圾衛生掩埋場,隸屬文山區博嘉里,民國七十四年底全面啟用,至八十三年六月十五日關場,總面積九十八公頃,掩埋面積三十七公頃,掩埋容積八百萬立方公尺,成為福德坑垃圾山,後來環保意識抬頭,就綠化復育成為具備環保、休憩、教育等功能的公園,也是國內衛生掩埋場再利用的典範。

李慶元議員表示,福德坑垃圾場早已停止使用,公園是回饋地方、開放民眾利用活動的地方,環保局原本就不應該再恢復使用,堆放廢棄物於此地。況且,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底渣具有鎘、汞、砷、六價鉻、銅、戴奧辛等有毒元素,尚需要經過水洗廠處理才能再利用,如今環保局竟偷偷堆置有毐的飛灰、底渣,讓文山區居民很生氣。

李慶元議員強調,長期來環保局蠶食鯨吞、一點一點的佔用此一復育公園,目前有垃圾車、溝泥車停放及作業場;資源分類及回收販售作業堆置場;大型家俱、電器與腳踏車堆放場等,現在,環保局居然還想把北投焚化廠的有毐飛灰、底渣堆置在公園園區。環保局這種損害地方居民權益的作法,李慶元議員要求環保局馬上搬走有毐飛灰、底渣,否則,文山區居民會抗爭到底!

2011-03-15 路平之後更不平!! 這就是郝龍斌的路平專案?


三月十五日(今日)凌晨六時許,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新店往台北市區方向車道,一位機車騎士行駛該路段時因柏油路面出現凹陷不平,導致剎車不及跌倒意外,險象環生。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天早上接獲目擊者反應立即到現場了解,發現不久前才完成路平專案的羅斯福路六段,竟疑因台灣電力公司配合建商需求埋設管線,隨意挖掘馬路,且未依路平標準復原,導致一夕之間就發生凹陷及柏油凸出路面達廿公分的現象。李慶元議員指出,市府主管單位若以這種漫不經心的態度,列管花了大把人民納稅錢完成路平的道路品質,那麼,不用等郝龍斌市長這一屆幹完,這些道路又要變成千瘡百孔了!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天早上接獲民眾投訴指出,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433號旁「九昱十悅」建案前大馬路有凸出柏油鋪面,寬度橫跨近二點五個車道,由於新鋪路面凹凸不平,四個車道僅留約一點五個正常車道,現場也沒有安全交通警告標誌,讓一位機車騎士發生摔跤跌倒意外,也造成今天早上六點到八點上班尖峰時段,新店往台北市區方向車道嚴重塞車。目擊者張先生表示,他看到後立即打110報案,所幸當時沒有大公車及其他車輛在旁邊,場面十分危險,在場民眾紛紛指責該路段鋪路施工粗糙,簡直拿行車駕駛者生命安全開玩笑!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二分局轄區獲報後,派員到現場處理,現場調查發現該路段是台電在十四日深夜埋設相關電纜線施工,未做好復原路面工程,導致未填實的柏油路凹凸不平,相差約廿公分,才造成機車騎士跌倒事件。警局當時接獲申訴后,馬上派員到羅斯福路六段433號前指揮疏導壅塞的車流量,並以交通椎圍起警告標誌。

李慶元指出,台北市路平專案的道路在毫無列管情況下,任由相關單位隨意開挖馬路和復原工程,沒有達到路平的嚴格控管標準。新工處是否有認真監督?路平專案道路品質把關標準在那?是否涉嫌浪費人民公帑?請市府一定要追究查明。

此外,台電當時有沒有合法申請核准來開挖馬路?對於台電此次未依路平標準級配施作復原工程,民眾交通安全受影響,相關單位應調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