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103-4-29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救救環保局輪胎品質 維護市民權益與駕駛安全 應提高採購輪胎安全標準 比照制服採購嚴格抽驗與瑕疵退貨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多位環保局垃圾車駕駛陳情表示,台北市環保局車輛大量使用中國大陸製劣質輪胎,導致胎面容易磨平損壞,內胎彈性不佳,容易碎裂,一旦執勤時發生爆胎須停駛路邊,等待維修人員到場進行搶修,輕則相關勤務受到拖延,重則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使市民權益與駕駛的安全受到影響及威脅。李慶元議員今(29)日於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指出,環保局在輪胎採購契約中未明定較嚴格標準,也無實際了解品質優良輪胎的市場合理行情,結果在低價搶標下,成本較低的大陸製劣質輪胎,全面成了環保局車輛更換輪胎的主力。

李慶元議員查明,100年到今年四月,環保局車輛因輪胎損壞擱置路邊的案件就有342起,等於每周就有超過兩起破胎案例,發生比例過高。依交通部統計,目前台灣約有7百萬輛汽車,以同樣比例來看,等於三年四個月就有約2百萬輛汽車發生爆胎停駛路邊,平均每周約13,000多輛汽車爆胎停擺,這將多麼嚴重的影響台灣交通安全?何況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等車輛執勤時,大多是在一般道路上停停走走,如果經常上高速公路,後果不堪設想。另外,補胎換胎至少需要耗費將近一小時,導致勤務受到拖延,讓丟垃圾的民眾權益受影響。

李慶元議員調查,100年迄今環保局使用的輪胎,幾乎是由中國大陸本地自行製造,經向輪胎專家詢問,大陸自製輪胎品質優劣,品質管控較差,導致輪胎容易發生偷工減料,胎面易磨損,內胎則因橡膠或人工橡膠含量少,便宜的碳煙含量多,導致有些內胎彈性不足容易脆裂。

另外,依據大紀元新聞報導,大陸杭州中策橡膠公司生產的輪胎,2009年曾在美國引起兩件死亡車禍,該公司緊急召回45萬個輪胎,而環保局有部分輪胎也是由杭州中策橡膠公司製造,不免讓人擔心環保局對輪胎品質是否有進行嚴格掌控,且經李慶元議員向環保局暫借輪胎送檢,發現輪胎生產日期區塊明顯突起,色澤也與周邊不同,令人產生是否為重新刻上的疑慮。

李慶元議員質疑,環保局的採購合約中,對於輪胎品質、功能、規格並無嚴格要求,只規定外胎原則以直花輪胎為主,規格方面可以較優等級之產品交貨,且需為一年內之新品;保證里程數兩萬公里、每批交貨時每一項標的物以同一家廠牌為限、保固期限為一年。相較於環保局99年起採購制服時所設下的嚴格標準,如要求制服的成分、紗支、密度、拉力強度、縮水率、布重、染色堅牢度、具吸濕排汗功能、抗起毬性等,交貨驗收時,會送具有公信力的檢驗單位(兩家以上),經查驗只要有任何不符標準的情形,都不允予減價收受,全部退貨。環保局對於較無安全問題的制服都採取如此嚴格規範,為何對涉及市民及駕駛員生命安全的輪胎標準訂定輕率?讓人不解。

經李慶元實際了解較具口碑的優良輪胎行情,發現環保局的輪胎採購單價,根本無法採購到品質優良的輪胎。顯然的,環保局在採購輪胎時,只依照政府的共同供應契約定價,在標準寬鬆及低價搶標下,只能買到價格便宜,品質普通的爛輪胎。

李慶元議員建議,未來環保局在契約中,一定要在輪胎的品質、功能、規格上訂定較嚴格標準及合理的採購價,並在供貨期間隨機抽驗輪胎,如有不符規定情形應予以退貨,且應比照制服採購作法,停止其繼續供貨,嚴重的應拒絕該供應商再度參加輪胎採購招標。

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103.4.24 交通部門質詢 市民土地遭捷運禁限建 可能導致部分土地不能開挖及建造建築物 權益受害如此之深 政府竟無補償及減免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影響台北市捷運系統兩側禁建線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可能導致重建時,建物容積減損,無法以變更設計解決,或未能單獨興建,或不能設立廣告物等,但政府迄今竟只有禁限人民權益,而沒有任何補償及減免稅賦措施。

台北市李慶元議員今(24)日在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時指出,捷運系統兩側土地禁限建影響民眾權益,禁建面積約0.69平方公里,限建面積約12.77平方公里。市府應與中央政府積極研擬相關補償及減免稅賦辦法,以免讓人民大罵政府霸道。「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中,禁建線範圍地面段由兩側圍牆或圍籬開始向外水平延伸6公尺;高架段則由捷運結構體兩側向外延伸6公尺。但是,捷運局卻無明確規定由高架段到地面段間的「漸變段」,該以高架段還是以地面段認定及計算,這一方面捷運局應透過修法釐清,在未修法前,應採有利人民,而又不影響捷運運作安全的方式,從寬認定。

台北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範圍的建照會審案,依捷運局統計,從81年迄今,新北市達520件、台北市則多達1538件,其中有部分建案或多或少受到權益損害,政府卻未曾給予任何補償,視為理所當然。事實上,依據捷運局提的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地形圖,在文湖線,尤其是淡水線沿線兩側,未來仍有相當多的私人土地位於6米禁建範圍內,政府應速謀補救對策。

有民眾向李慶元議員陳情,所屬建地自認位處於高架段旁,已耗費2百多萬元經費規劃設計,卻在申請建照時遭到建管處會捷運局意見時予以駁回,駁回理由是捷運局將此段從高架段到地面段的漸變帶以地面段計算,使禁建線範圍涵蓋部分建地。依實地勘查了解,此案如由捷運地面段計算,圍籬到陳情人建地間的距離為3.75公尺,表示6公尺禁建線已劃到建地,深入建地近2.3公尺,但如以高架段計算的話,由捷運結構體到建地的距離為7.69公尺,已經超過六公尺,並無影響到建地。結果,捷運局在法令未明確規定的情形下,將土堤範圍的漸變段,視為地面段,嚴重侵害到陳情人對於土地的使用權益,地上不能興建建築物,容積受損,卻得自認倒楣,使陳情人相當氣憤。

李慶元議員質疑,目前依法並無明確規定漸變段兩側該以高架段,還是以捷運地面段計算禁限建範圍,怎麼可以從嚴解釋,把高度從十餘米降到二、三米的捷運系統視為地面段,加深損害地主的重建及土地利用權益?而且,被禁建範圍的土地,目前也無依其影響程度,由捷運局及稅捐處給予合理補償,及減免稅賦,實在有必要儘速訂修法令,還民公道。

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

103-4-11 教育部門質詢 貓熊團團圓圓嬌貴如金 台灣黑熊命賤如土 動物園內黑熊冤死頻傳

台灣黑熊僅剩約200隻,是台灣一級保育類動物。遺憾的是,近兩年來台北市立動物園與高雄壽山動物園接連發生台灣黑熊咬死台灣黑熊的慘案,但案發後無獨有偶的,兩個動物園園方都將把責任推給不會說話的黑熊推開或移動欄舍鐵門,去咬死另一隻熊。而且,兩個動物園在案發時都刻意隱瞞黑熊咬死黑熊案件,在事隔到1到5個月後才被媒體踢爆,園方都以黑箱方式掩飾真相,沒有檢討內部管理疏失。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於今(11日)市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北市動物園在5年前從中國大陸迎來貓熊「團團」、「圓圓」,備受大家喜愛,成為市府宣傳寵兒,不到5年就成功繁殖出「圓仔」,北市動物園在敲鑼打鼓,喜迎「圓仔」的同時,台灣黑熊卻命賤如土,因為從北市動物園遷到木柵以來28年,先後入園的16隻台灣黑熊,不僅沒有在園內成功繁殖出小黑熊,還讓珍貴的台灣黑熊慘死在人為管理疏失之下,相當遺憾。

李慶元議員調查發現,台灣黑熊被圈養於北市動物園保育區內,由保育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明雄負監督管理之責,而張明雄的專業領域是水中的魚類,他的博士論文是「大甲溪中、下游魚類群聚研究」,由水中的魚類專家來管理陸上的動物,台灣黑熊如何能得到專業的照顧?101年1月20日北市動物園的台灣黑熊「嘉男」推開欄舍鐵門,咬死另一隻母黑熊「嘟嘟」,案發現場負責管理的臨時人員馮戎慈竟是退伍士官,畢業於政治作戰學校,連一點專業的動物管理與保育的學識都沒有,像這樣的人如何被安排到保育區管理台灣黑熊,讓人質疑動物園人事濫用情形。
另外案發5個月後,北市動物園在外界的質疑之下,才針對黑熊咬死事件發佈新聞稿說明,但檢討的結果是:應為公熊「嘉男」無預警推開欄舍鐵門,造成鐵門位移打開所致。同時,還怪「嘉男」孤僻習性,不時會出現突發性暴戾行為及情緒失控,動物園把責任全推給不會說話的黑熊及欄舍鐵門,而沒有檢討人為管理疏失,還以欄舍鐵門更新為由,花了一大筆錢去更新所有黑熊鐵門欄舍。

李慶元議員反駁指出,木柵動物園開園到案發26年,從未發生黑熊推開欄舍鐵門事件,憑什麼把責任推給公熊「嘉男」的個性,更不解的是母熊「嘟嘟」從案發到死亡不到一個半小時,被咬得開腸破肚,了解案發欄舍鐵門操作的都知道,只要管理員正確操作記得關上,黑熊是沒辦法用雙掌從下面拉開鐵門或破壞隱藏式插銷推開鐵門,很明顯,是當日在清潔的臨時人員馮戎慈忘記關門,或未依操作方式關好門,才導致公熊「嘉男」進入熊房發生慘案,離譜的是,一切都是在執行長張明雄的主導下,為了逃避人為疏失與管理責任,蒙蔽了真相。

另外,李慶元議員指出,北市動物園可在短短5年內就將貓熊成功繁殖出「圓仔」,竟然本土台灣黑熊花了大把大把人民納稅錢來搞台灣黑熊復育計畫和研究,結果28年來在園內生不出一隻小黑熊,尤其荒唐的是,北市動物園前副園長楊健仁使用學生、企業和小朋友捐贈的動物認養基金,花了四百七十萬餘元做了「台灣黑熊展場環境豐富化改善設施」、「台灣黑熊之生殖生理與人工繁殖應用之探討」等與台灣黑熊的環境與繁殖相關報告,結果園內的台灣黑熊還是一樣過著悲慘歲月,身分仍然低賤,而且沒有優良的圈養與復育環境,動物園花了大筆經費,卻只交出一張空白成績單。

李慶元議員質疑,北市動物園自許以「溫馨-尊重生命、和諧-關懷自然」為核心價值,給動物一個溫馨的家,但為何還是發生台灣黑熊相殘的悲劇,又動物園從未思考復育台灣黑熊,如何配對生育或回歸原始山林,大陸貓熊卻在102年就成功配對生出圓仔,如何生育是動物園的責任。

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

103-4-10 財建部門質詢 台北市忙著推路平專案 自來水處忙著製造補丁 新工處路面巡查敷衍了事?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於今(10)日在市議會財建部門質詢中指出,3年多來,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在大街小巷進行的自來水管線檢漏維修,有3千多件,等於一個月就在台北市的馬路上製造80個補丁,等於一天製造約3個補丁,如再加上自來水處更新及增設管線等工程,可想見馬路遭到挖挖補補的情形更加嚴重,難怪市府推動的路平專案,迄今令人覺得成效有限,問題是依據李慶元議員的調查發現,水處針對道路管線檢漏,精準度令人質疑,經常發生挖掘後發現沒有漏水的狀況,導致路面白挖,平添補丁,或者挖掘修補後,並未依新工處挖掘路面修補之規定,讓路面恢復原狀,保持路平品質。

李慶元議員於102年4月22日接獲龍生里里長沈鳳雲反映,水處在和平東路2段175巷3號與9號,未依規定知會里長即開挖檢漏,結果兩處根本沒漏水,讓原本才銑鋪平整一個多月的路面又多了兩處補丁,里長為此火冒三丈。事隔近一年,經李慶元議員調出資料,水處給的100年到103年2月間的台北市自來水處檢漏案件中,居然遺漏這兩筆資料,經李慶元議員辦公室提醒,水處才發覺並補充。但是經繼續調查又發現,檢漏案件中,也沒有大安區龍陣里在102年4月6日搶修漏水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75巷48號旁」與「和平東路175巷34號旁」這兩處位置,顯示水處的建檔資料嚴重失真。

依水處與承包商的契約,若承商未檢測出有漏水,水處就不用付檢漏的錢,但探挖、修復及路面復原均須付另一承商。李慶元議員質疑,挖修資料有遺漏,究竟挖了無漏水處有多少?如何支付工程款?路面有無依規定復原,難以釐清。顯示水處的道路檢漏挖修列管出了問題。

另外,從水處的台北市檢漏案件表中,有多處地段同一位置一年內進行檢漏維修兩次,如102年「台北市基隆路三段155巷150弄17號」、「台北市桂林路242巷111號」、「永康街14巷2號」等路段,顯示水處承商落實檢漏維修的能力令人質疑,使一年內同一位置挖修兩次,還讓承商收了兩次挖修的錢。

水處在道路上檢漏挖修,破壞路平最嚴重是挖修後,未依新工處的道路挖掘路面修復規定,整平復原。經李慶元議員辦公室派員抽樣實地勘查,抽查10處就發現水處還有5處檢漏維修的補丁仍留在道路上,未進行二階段路面銑鋪復原,而且分別「擺爛」了8個月以上,如「通化街39巷61弄8號」、「通化街140巷4號之1」、「延吉街253巷2弄12號」、「通化街175巷10弄1號」、「延吉街254號」等路段,顯示水處及新建工程處都未善盡監督責任,讓台北市大街小巷留下許多補丁,使用路人的權益受損。

李慶元議員要求,水處應落實管制承商與檢漏維修紀錄,新工處也應重新查核檢漏路段,有無依規定復原,違反規定的就應開罰。另外為避免台北市的馬路經常遭到挖挖修修,未來若有市府單位全面維修馬路時,新工處應主政,邀集自來水處、台電、瓦斯公司、有線電視業者、觀光傳播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警察局、消防局和區公所等單位召開整合會議,請各單位配合路面維修銑刨重鋪的機會,一起施做,以避免各單位各自為政,讓馬路挖了又挖,導致永遠路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