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

103-4-10 財建部門質詢 台北市忙著推路平專案 自來水處忙著製造補丁 新工處路面巡查敷衍了事?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於今(10)日在市議會財建部門質詢中指出,3年多來,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在大街小巷進行的自來水管線檢漏維修,有3千多件,等於一個月就在台北市的馬路上製造80個補丁,等於一天製造約3個補丁,如再加上自來水處更新及增設管線等工程,可想見馬路遭到挖挖補補的情形更加嚴重,難怪市府推動的路平專案,迄今令人覺得成效有限,問題是依據李慶元議員的調查發現,水處針對道路管線檢漏,精準度令人質疑,經常發生挖掘後發現沒有漏水的狀況,導致路面白挖,平添補丁,或者挖掘修補後,並未依新工處挖掘路面修補之規定,讓路面恢復原狀,保持路平品質。

李慶元議員於102年4月22日接獲龍生里里長沈鳳雲反映,水處在和平東路2段175巷3號與9號,未依規定知會里長即開挖檢漏,結果兩處根本沒漏水,讓原本才銑鋪平整一個多月的路面又多了兩處補丁,里長為此火冒三丈。事隔近一年,經李慶元議員調出資料,水處給的100年到103年2月間的台北市自來水處檢漏案件中,居然遺漏這兩筆資料,經李慶元議員辦公室提醒,水處才發覺並補充。但是經繼續調查又發現,檢漏案件中,也沒有大安區龍陣里在102年4月6日搶修漏水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75巷48號旁」與「和平東路175巷34號旁」這兩處位置,顯示水處的建檔資料嚴重失真。

依水處與承包商的契約,若承商未檢測出有漏水,水處就不用付檢漏的錢,但探挖、修復及路面復原均須付另一承商。李慶元議員質疑,挖修資料有遺漏,究竟挖了無漏水處有多少?如何支付工程款?路面有無依規定復原,難以釐清。顯示水處的道路檢漏挖修列管出了問題。

另外,從水處的台北市檢漏案件表中,有多處地段同一位置一年內進行檢漏維修兩次,如102年「台北市基隆路三段155巷150弄17號」、「台北市桂林路242巷111號」、「永康街14巷2號」等路段,顯示水處承商落實檢漏維修的能力令人質疑,使一年內同一位置挖修兩次,還讓承商收了兩次挖修的錢。

水處在道路上檢漏挖修,破壞路平最嚴重是挖修後,未依新工處的道路挖掘路面修復規定,整平復原。經李慶元議員辦公室派員抽樣實地勘查,抽查10處就發現水處還有5處檢漏維修的補丁仍留在道路上,未進行二階段路面銑鋪復原,而且分別「擺爛」了8個月以上,如「通化街39巷61弄8號」、「通化街140巷4號之1」、「延吉街253巷2弄12號」、「通化街175巷10弄1號」、「延吉街254號」等路段,顯示水處及新建工程處都未善盡監督責任,讓台北市大街小巷留下許多補丁,使用路人的權益受損。

李慶元議員要求,水處應落實管制承商與檢漏維修紀錄,新工處也應重新查核檢漏路段,有無依規定復原,違反規定的就應開罰。另外為避免台北市的馬路經常遭到挖挖修修,未來若有市府單位全面維修馬路時,新工處應主政,邀集自來水處、台電、瓦斯公司、有線電視業者、觀光傳播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警察局、消防局和區公所等單位召開整合會議,請各單位配合路面維修銑刨重鋪的機會,一起施做,以避免各單位各自為政,讓馬路挖了又挖,導致永遠路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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