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103-3-27 民政部門質詢 台北市立靈骨樓漠視民情風水 禁放祈福用品擅開儲骨櫃 應參考民間靈骨樓尊重家屬與往生者

清明將至,許多民眾到靈骨樓祭祀祖先,能否擺放祈福用品家屬非常在意。結果就在清明節前夕,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民眾陳情,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所轄富德靈骨樓涉及未經家屬同意打開儲骨櫃,擅自更動擺設,家屬質疑管理員破壞風水,導致家屬近日心神不寧。針對本案,李慶元議員要求殯葬處,應參考民間靈骨塔做法,准許家屬擺放無危險性之祈福用品,以符風俗民情,同時建立開啟儲骨櫃規範,未經家屬同意或無處內其他適當人員陪同見證下,不宜擅自開啟,以免引發爭議。

根據陳情人表示,當初申請富德靈骨樓塔位時,在法師的建議下放置花瓶、茶杯等祈福用品,希望往生者得以安息,結果陳情人在今年3月突然被告知違反「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所屬設施使用管理要點」第三十六條第三項:儲骨櫃內僅限存放骨灰罈、相片,以及乾燥劑,不得放置祭祀用品。他趕往現場才發現儲骨櫃已被打開過,櫃內物品遭到更動,擔心風水遭到破壞,當場氣憤難平,認為富德靈骨樓管理方式太不通情理。但是殯葬管理處的回覆卻是為了維護靈骨樓內整理環境,骨灰環境是否良善,基於行政職權進行查察為由,私自打開儲骨櫃了解,對於這種做法,家屬認為對往生者相當不尊重。

目前台北市有三座公立靈骨樓,分別是富德靈骨樓、陽明山靈骨塔以及陽明山臻愛樓。塔位分為骨罈位與骨灰位,裝骨頭的骨罈位使用大甕放置;裝骨灰的骨灰位使用小甕放置,統稱為靈骨櫃。

李慶元議員認為,殯葬管理處這樣的做法確實不通人情,有破壞民間習俗並侵犯隱私之虞,相較其他殯葬業者,並沒有禁止民眾在靈骨櫃內擺放祈福性物品。

依據李慶元議員的調查,民間殯葬業者龍巖集團「真殿商品買賣契約書」第四條載明,家屬同意除供奉存放骨灰及骨灰罈、祈福性用品等外不得存放其他用品,違反約定時,應依業者之通知將該物品除去;如業者有合理可疑之證據,足證家屬所存放之物為違禁品時,得會同警察人員一起檢視,並依法處理。

另外慈關生命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定的「慈恩園寶塔管理規則」也規定,本存放室除靈灰外,塔位持有人同意絕不放置任何法令裁定之危險物品,違禁品、爆炸品、易燃物及低燃點之酒精溶液,因違反上述規定事項導致損失或糾葛情事時,塔位持有人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李慶元議員要求,殯葬管理處應迅速修訂「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所屬設施使用管理要點」,並參考民間靈骨塔樓相關規定及契約,做出合理修訂,容許放置祈福性用品,以免不通情理。另外殯葬處也應規定,爾後靈骨塔管理人員在定期或不定期開啟儲骨櫃時,應會同政風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開啟,同時拍照存證,以免滋生更動擺設品或祈福性用品遭竊等爭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