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2011-5-18雷射美容醫療糾紛一籮筐「美療師 」、「光療師」、「護士」與「醫助」操作雷射皆「違法」,選合法醫師親自操作才放心!

雷射美容醫療糾紛一籮筐,
「非醫師」濫竽充數問題多,
「美療師 」、「光療師」、「護士」與「醫助」操作雷射皆「違法」,
消費者謹慎選擇合法「醫師」親自操作才放心!
2011-5-18



炎炎夏日即將來臨,不少愛美人士考慮選擇雷射除毛、雷射除斑、雷射電波拉皮等美容療程,面對五花八門的雷射美容療程,很多民眾不知道要如何選擇安全就診。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民眾投訴,台北市「膚適美診所」以「護士」違法為顧客進行雷射除毛療程。對此,李慶元議員表示,部分美容診所因為聘請專業、合格醫師的經營成本較高,所以,廉價雇請「光療師」、「美療師」、「醫助」及護士等「違法」替消費者進行雷射美容療程,讓消費者嚴重暴露於高風險的醫療過程。李慶元議員提醒民眾應謹慎選擇由合格醫師操作雷射手術的診所,對不法診所隨時提出檢舉,台北市衛生局等相關單位更應主動稽查,保障合格美容醫療診所的權益與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台北市膚適美診所是業界有名的美容診所之一,登記負責人是羅定遠醫師。陳情人投訴表示,她是經由朋友推薦介紹、參加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上的「膚適美診所」雷射除毛療程。她去參觀「膚適美診所」後,認為該診所在醫療設備、裝潢、知名度等在台北市都是屬一屬二,就慕名掛號「雷射腋下除毛療程」。沒想到,她前往「膚適美診所」就診時,裡面只有所謂「光療師」、「美療師」、「醫助」和護士,完全沒有看到任何一位醫生在診所內。

陳情人檢舉指出,她當時提出要求請專業醫師到場,為她說明雷射療程與治療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但院方只是敷衍了事,並安排「護士」替她雷射除毛、術後開藥用藥。「膚適美診所」在向顧客說明和網路宣傳上,都強調他們醫師團隊會給予顧客安心品質、專業的永久雷射除毛治療。但是,她當天就診過程從頭到尾都沒有醫師出現,讓她感覺非常不受尊重,認為「膚適美診所」嚴重欺騙消費者,根本就不專業、不合法!

依據業內熟悉人士指出,依照醫師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現今時下流行的美白、除斑、除毛等雷射都屬「侵入性」治療,必須由合格醫師執行手術、開立「醫囑」給藥劑師調藥,甚至,護士都必須有醫生的「醫囑」才可以打針。大台北目前約有247家登記在案有從事醫學美容的診所,台北市佔133家,大約有八成的診所雇用「光療師」、「美療師」、「醫師助理」及護士「違法」操作雷射淨膚、雷射電波拉皮、雷射除毛等醫療行為,其實,所有的美容雷射治療都必須由合格且受過相關訓練的醫師操作執行。

該業內人士說明,所謂的「光療師」、「美療師」證照,是國內販售雷射醫療器材廠商,為非醫療人員進行短期雷射儀器操作訓練課程,期滿結業後頒給的證書。不少美容診所會廉價去雇請這些人員「違法」操作雷射療程,並將這些沒有國家合格醫學證照的「光療師」、「美療師」證書掛診所內,企圖魚目混珠,欺騙消費者!「光療師」、「美療師」這種為消費者進行美容雷射治療的醫療行為已經違法!

此外,台北市還有多家從事醫學美容診所讓「美療師」、「光療師」、「醫師助理」及護士違法替顧客做雷射美容療程,消費者如果要讓醫師診治,診所會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奇怪現象。比如:中山北路上某家診所的顧客若要指定由醫師來操作打雷射,必須另加5000元;某家知名連鎖診所規定顧客消費滿30萬元當VIP會員,才可以接受醫師服務,否則需由美療師、光療師、醫助等人員進行雷射療程。該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花了錢去做美容雷射療程,卻還要冒險承受沒有醫師診療的醫療風險,這種情況非常普遍,數量之多,醫療從業人員都心知肚明。

該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要主動索取診所正式的醫療收據單。不然,醫療過程一旦出現問題,不少美容診所就會歇業,逃避法律責任或改名另起爐灶,用不同名字但相同的手法去欺騙消費者。

李慶元議員表示,現今許多雷射美容醫療糾紛的陳情案件,受害者都是在發生醫療傷害時,才得知當時為他們治療的人員不是專業合格的醫師,依據業內薪資調查指出,護士平均月薪是四萬到六萬元不等,而「美療師」、「光療師」或「醫師助理」只有底薪約二萬五千元,每接一個業務可以抽取約一百元業績獎金。許多醫院診所為了降低經營成本,無視讓消費者置身於非專業醫師的美容醫療風險,大量利用護士,或比護士還不具專業的這些「美療師」、「光療師」或「醫師助理」替消費者進行雷射美容療程,市場激烈競爭下,不少乖乖守法雇用醫師看診治療的正當診所都有苦難言,台北市衛生局卻坐視這種劣幣逐良幣情況,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李慶元議員嚴重質疑,衛生當局與不肖醫療機構有利益掛勾,所以,要求台北市衛生局從今起要全面且定期、不定期地去稽查所有醫療機構,同時,大力宣導消費者知道合法的醫學美容治療人員與過程,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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