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問政成績單】2007年打擊特權篇


1.行政院要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李慶元率先建議文化局將中正紀念堂列為「歷史性建築物或古蹟」,並建議發展局經過都市計畫變更,將其改為台北市的公共設施用地。(960303TVBS)

2.執政黨去蔣化動作頻頻,李慶元提出先總統蔣公對台灣五大貢獻,並致贈郝市長蔣公大理石像,要求市府維護蔣公的歷史貢獻。(960328市長施政報告)

3.對抗中央違法濫權!中正紀念堂主館被鷹架、鐵柵及大型布幔遮蔽,違反文資法及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條例,李慶元會同建管處及文化局會勘,突破大廳前封鎖線,當場張貼違建查報單,要求限期拆除。(960521記者會)

4.提醒郝市長,中央決議更換「大中至正」牌匾,此舉若成真,97年一、二月中正紀念堂內蔣公銅像就會被大卸八塊,為避免再度發生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拆除蔣公銅像事件,要求郝市長拿出決心捍衛中正紀念堂。(961122市政總質詢)

5.扁政府決議拆卸「中正紀念堂」牌匾,李慶元到現場會勘,要求市府依法查報中央違法行為,並提醒郝市長,依警察法擁有中央派至地方執勤的警察指揮權。(961206會勘記者會)

6.為展現市府維護 先總統蔣公對台灣貢獻的決心,建議郝龍斌市長,將「凱達格蘭大道」更名為「大中至正路」;為表示對台灣原住民的尊重,建議將目前凱達格蘭大道側公園或14、15號公園更名為「凱達格蘭公園」,並可在該公園內設置凱達格蘭歷史紀念館。(961214書面質詢)

7.中央帶頭違法,李慶元與相關人員會勘,指出總統府前樹立巨型「入聯」看板,以及行政院前的「入聯」廣告,都是違規廣告物,要求市府建管處查報拆除、開罰。結果,市府開罰一萬元。(960831會勘記者會)

8.痛批總統府知法玩法,李慶元表示,中央指稱入聯看板性質屬於政策昭示並無違法,明顯藐視市府法令。入聯看板不僅擋住國定古蹟,也違背台北市廣告物暫行條例,再度要求市府貫徹法令,立即拆除看板。(960911書面質詢、960912中國時報)

9.陳水扁妨害言論自由,控告李慶元寫書「陳水扁的真面目」官司,李慶元絕不妥協,目前再向最高法院上訴中。(961206提上訴)

10.不向特權低頭!立委邱毅即將入監服刑,李慶元呼籲民眾,即使揭弊戰將不斷遭受司法不公平的壓迫,他仍會不畏權勢前仆後繼來對抗陳水扁的「邪靈特權集團」。(960424記者會、960425聯合報)

11.繼95年8月揭發捷運內湖線棄土弊案,並追回3億餘元棄土工程款後,李慶元再度公佈捷運在建工程棄土全面作弊證據,並痛批捷運局廢除土頭、土尾照片拍照存證規定的荒謬行為,要求政風處全面清查捷運棄土清運異常情形,追繳相關棄土處理費用,並懲處捷運局各單位瀆職人員。在李慶元要求下,捷運局於96年9月1日全面恢復土頭、土尾照片存證規定(960514總質詢、960712書面質詢)

12.揭露高達422億捷運工程標餘款成了捷運局與承包商辦理工程變更、追加預算的提款機,李慶元要求市府,動支每筆標餘款,均應經議會再審議或備查,不能再讓捷運局與承商肆無忌憚揮霍這筆錢。(960514總質詢、960712書面質詢)

13.為防杜捷運內湖線捷運工程回填土用料不實,要求捷運局提供回填土購料契約,及付款憑證;並請政風處釐清公務人員涉及貪瀆不法之具體事證。(900605書面質詢)

14.揭發捷運內湖線工程將棄土充當回填土,廠商再向捷運局申報清運棄土及購買回填土費用,浪費全民公帑。李慶元痛批這種「兩頭賺」的弊端,並要求捷運局重新檢驗內湖線全線的回填土是否合格,也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960926聯合報)

15.李慶元揭發內湖廢土弊案,檢調單位搜索多家廠商,清查業者偽造不實廢土清運證明及溢領工程款,共計移送7名業者複訊交保候傳。(961108自由時報)

16.揭發捷運新莊機廠站棄土照片,造假技術更上一層樓,包商以合成照片請款,冒領棄土費近億元。捷運局坦承疏失,將進一步全面清查追討款項;政風處則表示,已將廠商造假資料移送檢調進行調查。(961018交通部門質詢、961122記者會、總質詢)

17.質疑捷運系統96年後全面將磁卡系統更換為IC-TOKEN代幣系統涉及龐大利益,當初的決策會議及招標過程,明顯圖利指定廠商,整個過程有利益輸送之嫌,要求政風處查處捷運局及捷運公司有無涉弊。(961107自由時報、聯合報,961122總質詢)

18.質疑產業發展局為財團護航!揭發揚昇集團便宜購買保護區、濫墾山坡地,大興土木蓋豪宅,市府卻視若無睹;而小市民施作小型擋土設施,就立即被罰且要求清除,顯然「大財團」犯法與「小市民」不同。(961005財建部門質詢)

19.揭發國有地遭財團佔用!指出揚昇集團公然違法,將租用的95坪國有地劃入豪宅基地,規劃為停車格等,建管處竟還核發建照,形同護航。在李慶元強力要求下,建管處已要求建築師變更設計,送件重審。(961101記者會)

20.揭發蔡瑞月文化基金會霸占市有財產,95年委託經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拖了一年尚未對外開放,不好好經營舞蹈,還在惡搞政治,浪費市民公帑。要求舞蹈社若無法於期限內開放,文化局須解除其經營權,交由民政局管理,改為「蔡瑞月公民會館」。(960417教育部門質詢、960418中國時報)

21.揭露文化局斥資讓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浴火重生,但開幕典禮市府官員卻無受邀,反而成為特定政黨的政治競選活動,嚴重破壞市府機關維持中立的形象。要求市府發文警告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未來再犯,應立即終止契約並沒收保證金。(960515中國時報)

22.揭發富德靈骨樓非樑下位置用錢好商量,痛批殯葬處「內神通外鬼」,讓殯葬業者在新遷出非樑下的空塔位上網公告前,「喬」給塞紅包的家屬使用。社會局表示會加強控管,杜絕有心人有機可趁。(960402民政部門質詢)

23.堅持對的事,李慶元不畏「吳善九遭槍擊」案件影響,仍堅持自己的問政風格,揭發不法弊案,持續為市民權益把關。(960524中廣新聞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