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103-5-8 工務部門質詢 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重建大解禁 一旦修正案通過 我們的保護區完蛋了

台北市政府提出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8條修正案,已由台北市議會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只要修正案經議會通過,台北市內擁有原有合法建築物的保護區環境生態及山坡地將面臨嚴重威脅。現行土管條例第78條將保護區內原有合法建築物的建築行為納入規定之中,不得破壞地形或改變地貌、採取土石、砍伐竹木(間伐須經核准)等。然而,修正案內容將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的建築行為只要經政府核准,就排除第78條的適用,所以,一旦修正案通過,未來保護區內原有合法建築物新建、增建、修建與改建,將可無視保護區內的基地環境,可以大肆破壞地形、改變地貌、採取土石、掩埋池塘等。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於今(8)日在台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應維持現行78條的規定,否則任何人都可以藉保護區內原有合法建築物的名義,全面破壞保護區內地形或改變地貌。

李慶元議員調查,光文山區貓空保護區內的指南里與老泉里,有許多原有合法建築物,修正案一旦通過,貓空山區將因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的建築行為,被挖得東禿一塊西禿一塊,不僅破壞原有地形地貌,如發生豪大雨或地震,可能造成土石崩落,影響居民安全。

李慶元議員就過去案例指出,某建商為了在圓山保護區興建兩棟占地634.6坪的豪宅別墅,官商均無視78條規範,將坡度高達30%~55%的山坡地削去,斷挖深度達14.2公尺,破壞原地形與改變原地貌,周圍寸草不生。若修正案通過,此案例對保護區的破壞行為將變成合法化,等於毀掉了有原有合法建築物座落的整個保護區。


李慶元議員指出,現行土管條例對於保護區內開發行為都有附加條件限制,如興建社會福利設施規定,基地範圍平均坡度不得超過30%、基地範圍內須維持60 %以上之原地貌等;興建學前教育設施規定,基地範圍平均坡度不得超過30%、須維持70%原地貌等。現行保護區內開發行為都訂有嚴格的維持原地貌與坡度限制,至於原有合法建築物的重建,依七十八條的規定限制更嚴格,是合理的事。目前在住宅區的建築行為,都不容許在坡度30%以上蓋房子及剷除山坡地,豈有在保護區蓋住宅沒有坡度限制,還允許挖掉山坡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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