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101.11.16醫美診所「密醫」「密護」猖獗 一年多來,議員一再檢舉,衛生局一再放水 只罰業者六、七萬元,難怪「密醫」診所照常營業

七夕情人節剛過,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民眾陳情醫美診所密醫、密護猖獗的實例,一位不願具名的陳情人表示,自己是被「微○時尚診所」在網路刊登「七夕情人節好事成雙」及「歡慶88周」、「10000粉絲大募集」等,享有療程優惠活動的廣告所吸引,在今年8月11日前往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上的「微○時尚診所」進行大腿雷射除毛治療。
該診所趁著八月份暑假期間,大舉網羅不知情的情侶及消費者在全程沒看到醫師的情況下,由自稱護士的人做侵入性雷射除毛治療,更離譜的是,陳情人進去該醫美診所後,看不到任何關於醫師或護士的合法證照,也沒有看到醫師前來問診,就遭到自稱護士的人帶她進去診間開始治療;甚至,還一邊哄著陳情人打雷射除毛,同時說著「這個雷射除毛不需醫師施打」,一邊按著雷射儀器的波長能量下處方,又一邊推銷陳情民眾包療程,最後在陳情人付完診療費用之後,該診所還不肯開具合法收據,讓民眾心生恐懼與不安。
李慶元議員表示,全台灣約有三百多間醫美診所,台北市就有一百三十多所,光是從100年至101年8月止,市府衛生局接獲密醫案件就有229件之多,其中高達181件衛生局最後以「查無違法事證予以列管後復查,仍無具體違法事證」簽結,未見衛生局對密醫、密護猖獗的現象拿出什麼積極作為。
根據李慶元議員今年2月舉發「激光」及「凱渥」兩家醫美診所內充斥密醫、密護記者會後,衛生局只分別以其他違法事證裁罰六、七萬元,經追蹤調查發現其行事轉為低調,以服務老主顧為主,但仍涉及密醫、密護,可見衛生局的裁罰方式,在利之所在的誘惑下,根本嚇阻不了業者。而去年5月間李慶元議員揭發「膚適美診所」以美療師、光療師與醫助等非合法醫師濫竽充數的方式進行雷射美容至今,追查監督了半天,在今年7月27日經法院判決僱用的密醫、密護有罪,衛生局才在8月14日針對該診所負責醫師以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4,裁罰新台幣10萬元,但是據熟悉內情者指出,該診所至今仍照常充斥密醫、密護,根本無懼衛生局的裁罰,足見衛生局對膚適美診所大大放水。
李慶元議員指出,衛生局袒護密醫、密護的手法相當高明,以過去遭檢舉的「激光」與「凱渥」診所為例,衛生局只針對檢舉人提出的診所內某位密醫、密護進行調查及移送法辦後,就不再對診所內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調查,擺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稽查」真「掩護」非法醫美業者;再者,衛生局並沒有直接對上述兩家診所僱用密醫、密護行政處罰,僅以業者違反醫療法「於網路刊登違規醫療廣告」為由,開罰七萬元與六萬元草草了事(附件一),而業者違反醫師法第28-4條第1項第3款「聘僱或容留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並沒有立即懲處,而是等移送法辦的密醫、密護遭判有罪後,再罰個十萬元「放水」了事。這種消極的執法態度,等於在掩護業者「勇於」非法僱請密醫、密護,實在令人可議。
李慶元議員指出,長期以來衛生局很少落實稽查醫美診所內密醫、密護充斥的現象,往往被動的坐在辦公室裡靠民眾檢舉,甚至連議員親自檢舉,都可將如此重大的違規行為技術性大事化小,而這些非法業者遭檢舉聘用密醫、密護後照常營業,我行我素,了不起繳罰金了事,不需要付起停業或廢照的責任,讓不知情的消費者一旦受害求償無門,還賠上了健康的身體。
李慶元議員指出,他去年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針對北市衛生局前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介入醫療司法黃牛,包庇護航醫療診所等情事,提出民眾過去醫療爭議訴訟案,因違法醫療機構有官員和法官夫人撐腰,出事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受害民眾幾乎沒有贏面。為此,高前處長在去年底以「屆齡退休」為由,提出辭職。而日前遭台北市調查處揭發,警政署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收賄貪瀆案爆發的始末,正是因為許瑞山長期脅迫台北市某連鎖醫學美容診所負責人廖姓醫師,因該診所部份醫師沒有證照,並以類似吸金的手法,預收手術費造成消費糾紛,收取「處理費」,接著又以診所要病人先刷卡預收手術費,涉嫌吸金詐騙,要診所給「保護費」,廖醫師因害怕事情鬧大乖乖付錢了事,該貪瀆案也因此東窗事發。李慶元議員質疑,衛生局內有不肖官員,以「大事化小」的方式袒護僱用密醫、密護的醫美診所,讓這些業者以區區幾萬元罰款,「化解」聘用「密醫」、「密護」的重責,讓非法業者繼續存在,將消費者的健康權益置身事外。
李慶元議員強烈要求,衛生局應拿出具體有效方法稽查醫美診所內充斥醫、密護之事證,並依法重懲僱用「密醫」、「密護」的業者,該歇業的歇業,該廢照的廢照,另應防堵及查究局內涉及輕罰護航不法業者的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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