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11-11-1(民政部門質詢) 安置低收入戶平宅變公營出租住宅,公營出租住宅變百萬年薪青年住宅,郝市府背棄居住正義!
安置低收入戶平宅變公營出租住宅
公營出租住宅變百萬年薪青年住宅
郝市府背棄居住正義!
2011-11-1
台北市現有安康、福民、延吉三處平價住宅總計1,544戶,原有的福德平宅為配合「廣慈博愛園區興建暨營運案」,社會局遷出了347戶低收入戶。為了配合台北市長郝龍斌興建公營青年出租住宅政策,社會局又計畫再讓出安置了66戶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D基地。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31)日在民政部門質詢指出,目前,台北市平宅登記候缺戶有211戶,如果,福德平宅不拆遷,就已足夠應付現有低收入戶候缺者的入住權益,但如今竟要雪上加霜,計劃拆遷安康平宅D基地,再少掉66戶低收入戶的居住權益。
郝龍斌市府團隊為了推動公營青年出租住宅政策,由都發局主導發瘋似的到處胡亂獵地,尚有需求的公有市場,遭廢掉變更;停車率達6、7成的公有路外平面停車場,也要拿來變更;連安置低收入戶的平宅,也打算騰出來蓋公營住宅;連效益不高,只能蓋17、18戶的巷內公有地,也不顧社區居民反對,執意蠻幹,而耗費龐大人民納稅錢興建的公營住宅,竟然只選擇性的給20歲到40歲的青年,而且,連年薪所得百萬以上的青年,都可以申請入住。但是,目前苦苦等候入住出租國宅的中低收入戶,高達7,290戶,候缺時間至少10年。
郝市府的公營出租住宅決策,嚴重影響了中低收入戶以下市民的居住權益,完全不符合「公營出租住宅、經濟弱勢優先」的大原則,試問,這些被請出去或苦苦候缺的弱勢者只領取3,600元房租津貼,在房租昂貴的台北市可以住在那裡?
依據社會局資料統計,現在安康平宅空戶有116戶,福民平宅空戶有71戶,共計有187戶空戶,安康平宅有閒置空屋長達13年,福民平宅有閒置空戶長達11年,空戶數幾乎可以置妥大部分候缺戶,社會局卻未能苦民所苦、急民所急,只是拖拖拉拉,讓候缺戶引領企盼等著入住。而社會局做的最積極、快速的動作,就是設法把現在居住其中、條件出現爭議的低收入戶催促趕離平宅。請問,這些低收入戶搬遷後,難道會馬上變成中產階級或是暴發戶嗎?除非是中樂透或是寶貝兒女找到了月薪10萬元的工作,那麼,請問這些經濟拮据的安置戶一時要住在那兒?
更荒唐的是,負責照顧弱勢者福祉的社會局,竟然同意將目前安置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安康平宅D基地(面積3596 M²,現有安置66戶)奉送給都發局興建公營青年出租住宅,完全無視於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實際需求,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局長江綺雯如果不極力爭回弱勢者的居住權,那麼,江綺雯局長就不適任社會局長一職,應該早早下台!
依都發局資料統計,台北市現在可以安置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有3,784戶,目前,申請排隊候缺戶高達7,290戶,李慶元議員質問,依照現有國宅住戶租期最長約12年,目前,7千多戶的登記候缺戶,究竟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安置入住?對此,台北市出租國宅主管單位都市發展局卻回覆,這些候缺戶至少要等10年才能完成配租!
李慶元議員表示,都發局的回答足見現在申請出租國宅候缺的中低收入戶,有些人等到死可能都無法入住出租國宅,那麼,這些被社會局趕出平宅、轉申請出租國宅的弱勢戶,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我們中低收入戶可以承租的公營出租住宅,面臨如此嚴重短缺的情況下,市府竟如此大張旗鼓推動青年出租國宅,條件設限在20到40歲,年收入158萬元以下,戶籍內無自用住宅者的年輕人才能申請居住,這就是郝龍斌市長團隊所認知的居住正義嗎?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打算在民國103年完工或規畫公營出租住宅4,808戶,如果都可提供中低收入戶以下家庭申請,那麼,目前的出租國宅候缺戶,在3到5年內,就有機會全部入住出租住宅。但是,目前市府的出租住宅政策,竟無視於候缺排隊出租國宅的7,290戶中低收入戶權益,真是荒唐至極!
更何況,年薪或所得在百萬以上的20到40歲的年輕人,竟然比有急迫租房需求的中低收入戶更優先住到公營出租住宅,這樣,符合居住正義嗎?而且,市府初期預計規畫興建的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不含土地成本,造價將超過200億元,這200億元都是人民納稅血汗錢,站在維護居住正義上,請問,有誰願意繳稅給政府蓋房子,不先租給弱勢族群,而是以較低廉價格租給年薪百萬以上的族群?
所以,李慶元議員強烈要求,郝龍斌市長應從居住需求的緩急輕重考量,未來規劃興建所有公營出租住宅,都應該以照顧中低收入戶以下的弱勢者為首要優先入住條件,市府請儘速懸崖勒馬,以免掉進背棄居住正義的漩渦中,市府如不改弦更張,李慶元議員申明,未來所有公營出租住宅的相關預算均會全力反對!
2011-10-24 (工務部門質詢)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
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
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2011-10-24
台北市自10月18日到11月17日間,全面推動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租賃對象為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20到40歲,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的青年。這個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已嚴重影響、排擠照顧中低收入戶者的居住權益,尤其40歲以上者的居住正義。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4)日在工務部門質詢指出,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不高,房貸或房租負擔是其生活中最沈重的壓力來源,對廉價的租金具有強烈而急迫的需求。郝龍斌市長花費大筆人民納稅血汗錢來蓋公營住宅,卻選擇性地租給年輕階層住,這只是從選票考量去討好年輕人,不是執政者該有的正確社會福利政策考量與作為!
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福利政策是要以照顧弱勢者為優先,公營出租住宅也應不例外,如果20到40歲年輕人是屬於中低入戶或低入戶,自然就具有優先承租公營住宅的權利,但為何選擇性只照顧包括中產階級的年輕人,而排擠弱勢者,尤其是40歲以上弱勢者優先入住的權益?難道郝龍斌的市府團隊眼中沒有弱勢者居住正義的存在嗎?尤其,年過40歲以上者,如果出現了買不起、租不起房子的困難,其面臨生活與家庭壓力是遠遠超過年輕人的!
過去,台北市為了照顧中低入戶而開放申請的出租國宅,共有3,784戶,嚴重不符市民所需。各戶坪型、面積由10坪到37坪,租金是2,700元到17,500元不等,坪型與地點不同,租金價格也不同,因為出租住宅相較附近周遭租金仍屬低廉價格,所以,弱勢者比較能負荷。但是,市府現在大力推動興建的公營出租住宅入住條件限制在年輕族群,租金相較出租國宅昂貴,而原本供給低收入戶安居的安康平宅D基地,未來因擬改建公營出租住宅,市府將強迫現居的66戶低收入戶搬遷,排擠了低收入戶的居住權,而且,目前仍有許多低收入戶無屋者排隊等著入住。
此外,文山區安置無屋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計1,024戶,安頓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計997戶,如今又規畫興建5處公營出租住宅基地,約247戶;反之,郝龍斌市長自幼落腳的士林區,除了現有42戶出租國宅外,平宅與公營住宅數規畫都是掛零。綜合以上,李慶元議員要求郝龍斌市府團隊改弦更張如下:
第一:原屬社會局安置低收入戶權益的平宅,不宜改設成公營出租住宅,以免排擠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居住正義,尤其,市府已經將福德平宅拆光光,要BOT給財團興建與平宅無關的社福園地,如今還要在安康平宅的基地亂動腦筋,進一步排擠低入者的居住權益。市府該做的是加速更新安康平宅,增加低收入者入住的機會及品質。而不要只為了討好年輕人,就繼續踐踏低收入戶的居住正義!
第二:所有公營出租住宅不能以所謂的年輕族群為出租主要對象,而應以家庭總所得高低為公營住宅的出租優先考量條件,基本上須優先滿足中低收入戶以下者的居住需求,而租金應更低廉。
第三:公營出租住宅的配置,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應儘量公平配置,而不宜有過度偏重某些區域的情形,難道說郝龍斌市長居住的士林區是四星級上將、士林官邸及有財有勢者的寶地,所以,就變成公營住宅與平宅的設置禁地?而馬總統的家鄉文山區是偏遠非核心地帶,就該塞爆為了安置弱勢者的平宅、出租國宅及公營出租住宅?
李慶元議員並舉例,依目前推出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申請辦法,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有1戶約40坪的大樓住宅,房屋所有權在王先生名下,目前由其20多歲的兒子設籍及居住在內,依市價房租收入5萬元以上,王先生兒子申請並抽中了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1房2廳1衛約26坪,包含管理費月付1萬1千2百元。王先生兒子請父親將大安區房屋出租後,扣除相關管銷,剩餘約3萬餘元做為其生活零用金,請問,這樣情況符合居住正義嗎?
郝龍斌市長現在將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當作「先導示範計劃」,李慶元議員認為,這個先導示範計劃公告限定是家庭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20到40歲的年輕人,是一個錯誤的示範計劃,只有真正能夠全面照顧到弱勢者的生活需求,才是一個正確的示範計劃!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除了忽略弱勢者的生活需求外,對文山人也非常不公平!長期以來,市府對文山區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請郝龍斌市長不要認為文山人把那麼多票投給他,就可以任意地欺負文山人!
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
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2011-10-24
台北市自10月18日到11月17日間,全面推動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租賃對象為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20到40歲,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的青年。這個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已嚴重影響、排擠照顧中低收入戶者的居住權益,尤其40歲以上者的居住正義。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4)日在工務部門質詢指出,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不高,房貸或房租負擔是其生活中最沈重的壓力來源,對廉價的租金具有強烈而急迫的需求。郝龍斌市長花費大筆人民納稅血汗錢來蓋公營住宅,卻選擇性地租給年輕階層住,這只是從選票考量去討好年輕人,不是執政者該有的正確社會福利政策考量與作為!
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福利政策是要以照顧弱勢者為優先,公營出租住宅也應不例外,如果20到40歲年輕人是屬於中低入戶或低入戶,自然就具有優先承租公營住宅的權利,但為何選擇性只照顧包括中產階級的年輕人,而排擠弱勢者,尤其是40歲以上弱勢者優先入住的權益?難道郝龍斌的市府團隊眼中沒有弱勢者居住正義的存在嗎?尤其,年過40歲以上者,如果出現了買不起、租不起房子的困難,其面臨生活與家庭壓力是遠遠超過年輕人的!
過去,台北市為了照顧中低入戶而開放申請的出租國宅,共有3,784戶,嚴重不符市民所需。各戶坪型、面積由10坪到37坪,租金是2,700元到17,500元不等,坪型與地點不同,租金價格也不同,因為出租住宅相較附近周遭租金仍屬低廉價格,所以,弱勢者比較能負荷。但是,市府現在大力推動興建的公營出租住宅入住條件限制在年輕族群,租金相較出租國宅昂貴,而原本供給低收入戶安居的安康平宅D基地,未來因擬改建公營出租住宅,市府將強迫現居的66戶低收入戶搬遷,排擠了低收入戶的居住權,而且,目前仍有許多低收入戶無屋者排隊等著入住。
此外,文山區安置無屋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計1,024戶,安頓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計997戶,如今又規畫興建5處公營出租住宅基地,約247戶;反之,郝龍斌市長自幼落腳的士林區,除了現有42戶出租國宅外,平宅與公營住宅數規畫都是掛零。綜合以上,李慶元議員要求郝龍斌市府團隊改弦更張如下:
第一:原屬社會局安置低收入戶權益的平宅,不宜改設成公營出租住宅,以免排擠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居住正義,尤其,市府已經將福德平宅拆光光,要BOT給財團興建與平宅無關的社福園地,如今還要在安康平宅的基地亂動腦筋,進一步排擠低入者的居住權益。市府該做的是加速更新安康平宅,增加低收入者入住的機會及品質。而不要只為了討好年輕人,就繼續踐踏低收入戶的居住正義!
第二:所有公營出租住宅不能以所謂的年輕族群為出租主要對象,而應以家庭總所得高低為公營住宅的出租優先考量條件,基本上須優先滿足中低收入戶以下者的居住需求,而租金應更低廉。
第三:公營出租住宅的配置,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應儘量公平配置,而不宜有過度偏重某些區域的情形,難道說郝龍斌市長居住的士林區是四星級上將、士林官邸及有財有勢者的寶地,所以,就變成公營住宅與平宅的設置禁地?而馬總統的家鄉文山區是偏遠非核心地帶,就該塞爆為了安置弱勢者的平宅、出租國宅及公營出租住宅?
李慶元議員並舉例,依目前推出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申請辦法,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有1戶約40坪的大樓住宅,房屋所有權在王先生名下,目前由其20多歲的兒子設籍及居住在內,依市價房租收入5萬元以上,王先生兒子申請並抽中了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1房2廳1衛約26坪,包含管理費月付1萬1千2百元。王先生兒子請父親將大安區房屋出租後,扣除相關管銷,剩餘約3萬餘元做為其生活零用金,請問,這樣情況符合居住正義嗎?
郝龍斌市長現在將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當作「先導示範計劃」,李慶元議員認為,這個先導示範計劃公告限定是家庭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20到40歲的年輕人,是一個錯誤的示範計劃,只有真正能夠全面照顧到弱勢者的生活需求,才是一個正確的示範計劃!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除了忽略弱勢者的生活需求外,對文山人也非常不公平!長期以來,市府對文山區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請郝龍斌市長不要認為文山人把那麼多票投給他,就可以任意地欺負文山人!
2011-10-21 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聯合調漲鮮奶,拒調回合理價,我們拒喝鮮奶,改喝豆漿
2011-10-21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聯合調漲鮮奶,拒調回合理價,我們拒喝鮮奶,改喝豆漿
2011.10.21
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在10月間聯合調漲鮮奶價格7%到10%,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在19日宣布調查結果,對這3家業者的聯合行為祭出重罰3千萬元,但是,業者仍表示不會調回原價,引發消費者怒不可遏!
這3家食品業者在民國96年,就曾聯合鮮奶漲價行動遭公平會處以重罰,如今又故技重施,強迫消費者買單。
對此,立法委員蔣乃辛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業者在國內有近8成的市場占有率,聯合漲價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如果業者堅不調回合理價,一般市售鮮奶保質期約2星期,我們第一階段的抗議方式是呼籲消費者團結起來抵制這3家業者,這2星期內集體拒喝這3家業者的鮮奶,改喝非這3家業者的豆漿或鮮奶,讓業者的鮮奶滯銷、過期回收,造成損失,藉以要求業者尊重消費者權益,立即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業者仍堅不調降,則再進行第二階段為期14天「拒喝鮮奶、改喝豆漿」的抗議行動。
蔣乃辛委員及李慶元議員表示,我們抵制業者聯合漲價行為期間,鼓勵暫時改喝豆漿以取代鮮奶,如果這3家聯合漲價的食品業者仍不調降回合理價,消費者就改喝其他品牌的鮮奶或豆漿,直到他們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這回消費者又妥協了,業者就會吃定消費者,認為罰3千萬元,一方面可以打行政訴願,以拖待變;一方面,反正鮮奶調漲後,沒幾天就可以把3千萬元罰金賺回來了,沒啥可怕的!
其實,根據相關醫學及營養成份報告,民眾暫時拒喝鮮奶改喝豆漿,非但不致於影響健康,還更有益於健康。
有醫學相關報導指出,鮮奶雖含有大量且豐富的營養成份,但其缺點也逐漸被科學家與醫界質疑與研究,首先從消化系統而言,鮮奶中含有二種成份,一是乳糖,另一種是酪蛋白,這兩種成份都仰賴特定酵素Lactase 及Rennin分解,人類在四歲左右,這兩種特定酵素就會從消化道中消失,部份有乳糖不耐症者,因無法消化鮮奶中的乳糖,飲用後會出現腹瀉、腹脹及腹痛情況。而酪蛋白是一種不容易消化分解的凝乳,也會造成飲用者出現腸胃道消化不良的不適症狀。
此外,關於鮮奶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的研究中,美國哈佛流行病學家費斯康尼屈(D.Feskanish)花了12年追蹤7萬8千名中年婦女校友調查發現,每天喝兩杯以上的婦女骨折的機率,竟遠高於每週喝牛奶少於一杯的人。美國鈣攝取建議量小組成員營養學家漢尼(R.Heaney)表示,高蛋白的攝取的確會增加鈣質的流失;相較於肉類,牛奶的蛋白質含量更高。美國責任臨床醫師委員會表示,牛奶只能當作鈣質的來源之一,骨質疏鬆症不是光靠補充牛奶就能擺脫。以上可知,鮮奶並非消費者可以選擇的最佳飲品。
至於豆漿部份,依據《本草綱目》記載︰「豆漿利水下氣、制諸風熱、解諸毒」。中醫認為豆漿有補虛潤燥、清熱下氣、清肺化痰、通腸利便等功效。現代科學證明,台灣傳統飲料豆漿含有鈣、磷、鋅、鐵、維生素A、維生素B等營養素,且不含乳糖,對乳糖不耐症者沒有副作用,其含有容易被人體腸胃道接收消化的優質植物性蛋白質,除了痛風或高嘌呤患者須節制飲用外,是一般民眾生活中最價廉物美的蛋白質來源。
2011.10.21
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食品業者在10月間聯合調漲鮮奶價格7%到10%,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在19日宣布調查結果,對這3家業者的聯合行為祭出重罰3千萬元,但是,業者仍表示不會調回原價,引發消費者怒不可遏!
這3家食品業者在民國96年,就曾聯合鮮奶漲價行動遭公平會處以重罰,如今又故技重施,強迫消費者買單。
對此,立法委員蔣乃辛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味全、統一和光泉等3家業者在國內有近8成的市場占有率,聯合漲價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如果業者堅不調回合理價,一般市售鮮奶保質期約2星期,我們第一階段的抗議方式是呼籲消費者團結起來抵制這3家業者,這2星期內集體拒喝這3家業者的鮮奶,改喝非這3家業者的豆漿或鮮奶,讓業者的鮮奶滯銷、過期回收,造成損失,藉以要求業者尊重消費者權益,立即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業者仍堅不調降,則再進行第二階段為期14天「拒喝鮮奶、改喝豆漿」的抗議行動。
蔣乃辛委員及李慶元議員表示,我們抵制業者聯合漲價行為期間,鼓勵暫時改喝豆漿以取代鮮奶,如果這3家聯合漲價的食品業者仍不調降回合理價,消費者就改喝其他品牌的鮮奶或豆漿,直到他們調降回合理價格。如果這回消費者又妥協了,業者就會吃定消費者,認為罰3千萬元,一方面可以打行政訴願,以拖待變;一方面,反正鮮奶調漲後,沒幾天就可以把3千萬元罰金賺回來了,沒啥可怕的!
其實,根據相關醫學及營養成份報告,民眾暫時拒喝鮮奶改喝豆漿,非但不致於影響健康,還更有益於健康。
有醫學相關報導指出,鮮奶雖含有大量且豐富的營養成份,但其缺點也逐漸被科學家與醫界質疑與研究,首先從消化系統而言,鮮奶中含有二種成份,一是乳糖,另一種是酪蛋白,這兩種成份都仰賴特定酵素Lactase 及Rennin分解,人類在四歲左右,這兩種特定酵素就會從消化道中消失,部份有乳糖不耐症者,因無法消化鮮奶中的乳糖,飲用後會出現腹瀉、腹脹及腹痛情況。而酪蛋白是一種不容易消化分解的凝乳,也會造成飲用者出現腸胃道消化不良的不適症狀。
此外,關於鮮奶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的研究中,美國哈佛流行病學家費斯康尼屈(D.Feskanish)花了12年追蹤7萬8千名中年婦女校友調查發現,每天喝兩杯以上的婦女骨折的機率,竟遠高於每週喝牛奶少於一杯的人。美國鈣攝取建議量小組成員營養學家漢尼(R.Heaney)表示,高蛋白的攝取的確會增加鈣質的流失;相較於肉類,牛奶的蛋白質含量更高。美國責任臨床醫師委員會表示,牛奶只能當作鈣質的來源之一,骨質疏鬆症不是光靠補充牛奶就能擺脫。以上可知,鮮奶並非消費者可以選擇的最佳飲品。
至於豆漿部份,依據《本草綱目》記載︰「豆漿利水下氣、制諸風熱、解諸毒」。中醫認為豆漿有補虛潤燥、清熱下氣、清肺化痰、通腸利便等功效。現代科學證明,台灣傳統飲料豆漿含有鈣、磷、鋅、鐵、維生素A、維生素B等營養素,且不含乳糖,對乳糖不耐症者沒有副作用,其含有容易被人體腸胃道接收消化的優質植物性蛋白質,除了痛風或高嘌呤患者須節制飲用外,是一般民眾生活中最價廉物美的蛋白質來源。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2011-10-11(交通部門質詢) 郝龍斌的寶貝CEO蔡輝昇高昇捷運公司董事長
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收受廣告承商名錶
賤租增租廣告、擺爛議會要求、稅後純益創新低
95年7.6億 / 99年2.9億 / 自行招商年收約6.4億
(含增租廣告) (含增租廣告) (不含增租廣告)
2011-10-11
◎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與「平和媒體公司」年租金差價比較,捷運公司每一年短收約達4億7千萬元。
民國92年12月初到96年11月底,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得標時,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以民國95年為例,「柏泓媒體公司」支付的廣告年租金為7億3,472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3,067萬元,合計7億6,540萬元;然而,民國98年1月到100年1月,承商「平和媒體公司」得標期間,在民國99年,「平和媒體」付給捷運公司的廣告年租金約2億8,025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1,516萬元,合計2億9,541萬元。這兩家承商租金年差價,捷運公司在99年一年就短收約4億6,999萬元。
民國99年並無金融風暴影響,且經濟成長率超過11%,其中最值得爭議的是增租廣告收入,在98年底、99年初,就遭嚴重質疑,圖利廠商達8倍以上,但捷運公司仍執意不協議調整增租廣告租金,繼續賤租,估計光99年增租廣告部分,圖利承商就達1億多元。
尤其,「平和媒體」的得標契約並無增租廣告規定,而「柏泓媒體」的得標契約內容有增租廣告規定,兩者相較,捷運公司有無圖利「平和媒體」至為明顯。
◎蔡輝昇在99年10月21日到12月25日有2個月多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卻拖延沒有規畫,直到譚國光總經理上任積極推動自行招商業務,今年4月廣告出租逐月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1日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通過但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屢滋圖利廠商及行政不中立爭議,捷運公司應於100年1月6日起自行經營1年,待期滿後再依檢討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自行經營或委外招商,本項廣告收入限自行經營,不得委外。」台北市捷運公司時任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自99年10月21日起到12月25日,約有2個多月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竟一路拖延沒有積極著手規畫,直到譚國光在去年12月25日接任總經理才開始著手將自行招商業務推入正軌,直至今年4月廣告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蔡輝昇在去年11、12月間,怠於著手規畫自行招商經營,只顧四處找關係鑽營「職位」保衛戰,未把市庫收入及人民財產當做一回事,這樣的人,郝龍斌市長還把他升任為董事長,虛耗2個月結果,害得今年1月到3月來不及自行招商經營,廣告收入加起來只有5百多萬元。根據100年捷運廣告收入報表顯示,捷運公司今年1到3月的廣告收入,1月4,685,103元(平和媒體從1月1日~1月5日,5天契約租金收入)、2月150,952元(忠孝復興站SOGO車站指標)、3月430,317元(彩繪列車廣告收入),1到3月廣告收入共5,266,372元。因蔡輝昇拖延未招商,在自行經營部分業績掛零。
但從今年4月自行經營正式上路後,除4月份尚未完成全部招商,收入只有2千多萬元(21,160,724元)外,5月到9月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全面上路後,捷運公司廣告收益分別是5月71,720,851元、6月74,364,791元、7月73,368,525元、8月74,835,820元、9月73,107,870元,每月平均收入約7,300萬餘元。4月到9月營收合計達388,558,581元(3億8千8百55萬8千5百81元),短短5個月的業績,幾乎達到議會通過的全年廣告收入要求3億9千7百多萬元(397,862,000元)。
蔡輝昇無視於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不但在他擔任總經理期間的98年、99年平和媒體廣告公司得標期間,連同涉及嚴重圖利的增租廣告收入,98年收入只有2億2千多萬元,99年收入也只有2億9千多萬元,而且,在議會要求自行經營後,竟然任其“擺爛”二個月,再由繼任的總經理譚國光幫他收拾爛攤子。
而譚國光初試啼聲,在自行招商經營全面上路後,平均月營收高達7千多萬元,一年可望超過8億元,比蔡輝昇在缷任當年(99年)的營收,足足多了5億元。蔡輝昇會遭舉發收受名錶、並以緩繳租金及賤價增租廣告圖利承商平和媒體,其來有自。現任董事長蔡輝昇如此漠視捷運廣告收益,有什資格可以高昇擔任董事長?這樣的公務員,只有瞎了眼、腦袋不清楚的郝龍斌市長才會繼績重用。
◎台北市議會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臨時大會附帶決議「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結果,蔡輝昇卻置之不理。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的附帶決議:有關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項目,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故目前相關之選舉廣告及疑似選舉廣告之形象廣告應立即拆除。蔡輝昇以契約未禁止選舉期間可以刊登競選廣告為由,讓承商「平和媒體」依舊大肆刊登選舉廣告及候選人形象廣告,蔡輝昇一意姑行,將議會決議置之不理。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現在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足證,蔡輝昇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98、99年得標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但今年自行經營廣告全面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一年差價可高達6億餘元。以上事證足以證明,蔡輝昇在「平和媒體」於98、99年契約時期每年至少圖利平和媒體約6億餘元,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另如以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捷運公司經再度招商每月廣告收入約4千多萬元,仍超過「平和媒體」時期2千萬元,換算1年下來,年短差達2億4千萬元以上。而且,捷運公司自行招商範圍並不包含過去增租廣告的部分,如布幔、地貼、車窗貼、月台門貼等,由此可見,98、99兩年之間,蔡輝昇圖利了「平和媒體」少則6億元,多則12億元。
諷刺的是,捷運公司在99年的稅後純益不到4億元,比圖利廣告承商的還少,這樣的CEO在民間企業早該滾蛋走人了,只有郝龍斌把他視為寶貝,簡直不可思議!
賤租增租廣告、擺爛議會要求、稅後純益創新低
95年7.6億 / 99年2.9億 / 自行招商年收約6.4億
(含增租廣告) (含增租廣告) (不含增租廣告)
2011-10-11
◎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與「平和媒體公司」年租金差價比較,捷運公司每一年短收約達4億7千萬元。
民國92年12月初到96年11月底,台北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承商「柏泓媒體公司」得標時,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以民國95年為例,「柏泓媒體公司」支付的廣告年租金為7億3,472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3,067萬元,合計7億6,540萬元;然而,民國98年1月到100年1月,承商「平和媒體公司」得標期間,在民國99年,「平和媒體」付給捷運公司的廣告年租金約2億8,025萬元、增租廣告收入為1,516萬元,合計2億9,541萬元。這兩家承商租金年差價,捷運公司在99年一年就短收約4億6,999萬元。
民國99年並無金融風暴影響,且經濟成長率超過11%,其中最值得爭議的是增租廣告收入,在98年底、99年初,就遭嚴重質疑,圖利廠商達8倍以上,但捷運公司仍執意不協議調整增租廣告租金,繼續賤租,估計光99年增租廣告部分,圖利承商就達1億多元。
尤其,「平和媒體」的得標契約並無增租廣告規定,而「柏泓媒體」的得標契約內容有增租廣告規定,兩者相較,捷運公司有無圖利「平和媒體」至為明顯。
◎蔡輝昇在99年10月21日到12月25日有2個月多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卻拖延沒有規畫,直到譚國光總經理上任積極推動自行招商業務,今年4月廣告出租逐月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1日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通過但書:「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屢滋圖利廠商及行政不中立爭議,捷運公司應於100年1月6日起自行經營1年,待期滿後再依檢討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自行經營或委外招商,本項廣告收入限自行經營,不得委外。」台北市捷運公司時任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自99年10月21日起到12月25日,約有2個多月的捷運系統車站及列車廣告自行經營準備期,竟一路拖延沒有積極著手規畫,直到譚國光在去年12月25日接任總經理才開始著手將自行招商業務推入正軌,直至今年4月廣告全面上路後,營收業績才大幅增長
蔡輝昇在去年11、12月間,怠於著手規畫自行招商經營,只顧四處找關係鑽營「職位」保衛戰,未把市庫收入及人民財產當做一回事,這樣的人,郝龍斌市長還把他升任為董事長,虛耗2個月結果,害得今年1月到3月來不及自行招商經營,廣告收入加起來只有5百多萬元。根據100年捷運廣告收入報表顯示,捷運公司今年1到3月的廣告收入,1月4,685,103元(平和媒體從1月1日~1月5日,5天契約租金收入)、2月150,952元(忠孝復興站SOGO車站指標)、3月430,317元(彩繪列車廣告收入),1到3月廣告收入共5,266,372元。因蔡輝昇拖延未招商,在自行經營部分業績掛零。
但從今年4月自行經營正式上路後,除4月份尚未完成全部招商,收入只有2千多萬元(21,160,724元)外,5月到9月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全面上路後,捷運公司廣告收益分別是5月71,720,851元、6月74,364,791元、7月73,368,525元、8月74,835,820元、9月73,107,870元,每月平均收入約7,300萬餘元。4月到9月營收合計達388,558,581元(3億8千8百55萬8千5百81元),短短5個月的業績,幾乎達到議會通過的全年廣告收入要求3億9千7百多萬元(397,862,000元)。
蔡輝昇無視於捷運公司廣告收入,不但在他擔任總經理期間的98年、99年平和媒體廣告公司得標期間,連同涉及嚴重圖利的增租廣告收入,98年收入只有2億2千多萬元,99年收入也只有2億9千多萬元,而且,在議會要求自行經營後,竟然任其“擺爛”二個月,再由繼任的總經理譚國光幫他收拾爛攤子。
而譚國光初試啼聲,在自行招商經營全面上路後,平均月營收高達7千多萬元,一年可望超過8億元,比蔡輝昇在缷任當年(99年)的營收,足足多了5億元。蔡輝昇會遭舉發收受名錶、並以緩繳租金及賤價增租廣告圖利承商平和媒體,其來有自。現任董事長蔡輝昇如此漠視捷運廣告收益,有什資格可以高昇擔任董事長?這樣的公務員,只有瞎了眼、腦袋不清楚的郝龍斌市長才會繼績重用。
◎台北市議會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臨時大會附帶決議「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結果,蔡輝昇卻置之不理。
台北市議會審議100年度總預算案,在民國99年10月20日的第10屆第19次臨時大會第8次會議的附帶決議:有關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所指示「本府所轄之各種媒體均不得刊登選舉廣告」項目,台北市捷運公司應比照辦理。故目前相關之選舉廣告及疑似選舉廣告之形象廣告應立即拆除。蔡輝昇以契約未禁止選舉期間可以刊登競選廣告為由,讓承商「平和媒體」依舊大肆刊登選舉廣告及候選人形象廣告,蔡輝昇一意姑行,將議會決議置之不理。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現在自行經營增租廣告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足證,蔡輝昇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捷運公司在「平和媒體」98、99年得標時期,每月廣告收入約2,200萬元,但今年自行經營廣告全面招商後,每月廣告收入約7,300萬元,每月差價約5,100萬元,一年差價可高達6億餘元。以上事證足以證明,蔡輝昇在「平和媒體」於98、99年契約時期每年至少圖利平和媒體約6億餘元,兩年就讓捷運公司約短收了12億餘元。
另如以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捷運公司經再度招商每月廣告收入約4千多萬元,仍超過「平和媒體」時期2千萬元,換算1年下來,年短差達2億4千萬元以上。而且,捷運公司自行招商範圍並不包含過去增租廣告的部分,如布幔、地貼、車窗貼、月台門貼等,由此可見,98、99兩年之間,蔡輝昇圖利了「平和媒體」少則6億元,多則12億元。
諷刺的是,捷運公司在99年的稅後純益不到4億元,比圖利廣告承商的還少,這樣的CEO在民間企業早該滾蛋走人了,只有郝龍斌把他視為寶貝,簡直不可思議!
2011-9-30(教育部門質詢) 財團違法經營旅館10多年免罰,小市民想做民宿立遭重罰!
財團違法經營旅館10多年免罰!
小市民想做民宿立遭重罰! 2011-9-30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30)日在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北市某位年輕人想利用老公寓的2樓自宅透過網路經營民宿,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人員在今年6月間,上門按鈴稽查、拍照,在現場查無營業行為的情況下,就予以重罰9萬元;反之,香城飯店集團旗下位於台北市民生東路巷弄內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非法經營10多年,迄今沒有取得營業執照,觀傳局竟然長期視而不見,任其違法大發利市,雖然在98年10月間罰過一次,但竟是予以徹銷裁處,不敢再罰。
李慶元議員表示,觀傳局用大炮打小鳥,對於查無營業行為及金錢交易事證的市井小民馬上祭出重罰,毫不手軟;但是,面對財團違法經營旅館業卻包庇、放水、不積極處罰、任其長期違法營業發大財,兩者相較之下,落差真大!
觀光傳播局日前在網路資訊上發現汀洲路2段某四層樓老公寓的二樓,有民眾疑似進行經營日租套房,經觀傳局及警察局派員4次前往現場稽查都沒有發現營業事實行為。觀傳局卻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訊息,就拿起大關刀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未依本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對其開罰9萬元。林姓陳情人向李慶元議員陳情表示,觀傳局帶著警察到家裡按門鈴、到處拍照,最後,要他在一張記載著「業者為…檢查當日皆無人住宿,現場放有住宿須知」的紀錄表上簽名,一星期後,就接到9萬元的罰單,他覺得市府如此的處罰行為,實在太過頭了!
據了解,觀傳局在6月10日前往查察開罰的處所內、外部沒有設置任何旅館招牌,只是一般老公寓住宅的出入門面及樓梯,該處所有四間隔間和一間廁所和客廳,內觀簡單、乾淨,跟一般家庭或學生雅房沒兩樣,由一位20出頭、剛從國外留學回國的年輕人利用父母的老舊公寓稍做打掃整理後,準備透過網路以低廉租金招攬背包客生意。依其陳情書表示,當事人利用網路廣告才打算進行招租,還沒有營業行為,觀傳局就派員協同地方員警4次前往該老舊公寓進行突襲、查察,拍完照後則立即要當事人簽名,並在6月17日處分罰金9萬元。
此案經過李慶元議員及立法委員蔣乃辛分別召開協調會,一方面認為觀傳局經多次稽查,都沒有查出有任何營業事實,只是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資訊就開罰,顯然是執法過當!何況,依實際情形,當事人是想利用自有住宅的空餘房間提供做為民宿使用,該地鄰近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自來水園區、河濱公園、寶藏巖等觀光休憩場所,依其違規情節比較符合民宿狀態,若有營業事實應以較輕的違反民宿規定,給予從輕從寬原則處罰三萬元。
另外,目前在台北市長期違法經營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隸屬香城飯店集團旗下經營旅館,地址在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13巷7弄11號,該旅館經營10多年來,至今未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是目前觀傳局列管的「非法旅館」。香城飯店企業集團源於民國66年成立的伊倫大飯店,民國74年擴充為香帥集團,民國79年以香城大飯店為首成立「香城飯店企業集團」,該集團在台北已擴展達11家旅館。
李慶元議員指出,從「香城商旅民生館」營運至今,從市府調取的相關資料發現,觀傳局對這一家非法的旅館只開出過一張罰單,但又因故被徹銷裁罰,沒有續罰,並以「專案輔導中」五個字,似乎有意讓這家非法的旅館免於受罰!該旅館位於住宅區,雖然屬於全棟使用,但依規定,該旅館應臨接寬度12米以上的道路,但是「香城商旅民生館」只位於8米寬的巷弄內,根本就不可能合法取得執照!李慶元議員想問觀傳局將其列入專案輔導,用意為何?難道,是要讓該財團的這家旅館違反法令、專案合法嗎?
然而,觀傳局對另一家非法經營的「愛客發商務旅館」成都店已在今年5月4日及7月19日各別開罰25萬元,「愛客發商務旅館」昆明店在8月15日也開罰20萬,觀傳局為什麼獨讓「香城商旅民生館」長期違法經營享有免罰特權?
李慶元議員強調,從觀傳局處理「香城商旅民生館」與汀洲路2段「老舊公寓民宿」的兩件個案可以發現,觀傳局可以任由財團放火、違法經營全棟旅館達10多年,讓其大發市利。反之,小市民只是利用老舊公寓想做民宿,才剛端出蠟燭準備點火,觀傳局還沒查到營業行為,就立即重罰9萬元,難道,這就是觀傳局長趙心屏與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執法標準」!
小市民想做民宿立遭重罰! 2011-9-30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30)日在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北市某位年輕人想利用老公寓的2樓自宅透過網路經營民宿,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人員在今年6月間,上門按鈴稽查、拍照,在現場查無營業行為的情況下,就予以重罰9萬元;反之,香城飯店集團旗下位於台北市民生東路巷弄內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非法經營10多年,迄今沒有取得營業執照,觀傳局竟然長期視而不見,任其違法大發利市,雖然在98年10月間罰過一次,但竟是予以徹銷裁處,不敢再罰。
李慶元議員表示,觀傳局用大炮打小鳥,對於查無營業行為及金錢交易事證的市井小民馬上祭出重罰,毫不手軟;但是,面對財團違法經營旅館業卻包庇、放水、不積極處罰、任其長期違法營業發大財,兩者相較之下,落差真大!
觀光傳播局日前在網路資訊上發現汀洲路2段某四層樓老公寓的二樓,有民眾疑似進行經營日租套房,經觀傳局及警察局派員4次前往現場稽查都沒有發現營業事實行為。觀傳局卻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訊息,就拿起大關刀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未依本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對其開罰9萬元。林姓陳情人向李慶元議員陳情表示,觀傳局帶著警察到家裡按門鈴、到處拍照,最後,要他在一張記載著「業者為…檢查當日皆無人住宿,現場放有住宿須知」的紀錄表上簽名,一星期後,就接到9萬元的罰單,他覺得市府如此的處罰行為,實在太過頭了!
據了解,觀傳局在6月10日前往查察開罰的處所內、外部沒有設置任何旅館招牌,只是一般老公寓住宅的出入門面及樓梯,該處所有四間隔間和一間廁所和客廳,內觀簡單、乾淨,跟一般家庭或學生雅房沒兩樣,由一位20出頭、剛從國外留學回國的年輕人利用父母的老舊公寓稍做打掃整理後,準備透過網路以低廉租金招攬背包客生意。依其陳情書表示,當事人利用網路廣告才打算進行招租,還沒有營業行為,觀傳局就派員協同地方員警4次前往該老舊公寓進行突襲、查察,拍完照後則立即要當事人簽名,並在6月17日處分罰金9萬元。
此案經過李慶元議員及立法委員蔣乃辛分別召開協調會,一方面認為觀傳局經多次稽查,都沒有查出有任何營業事實,只是憑著現場放置的「住房須知」及網路資訊就開罰,顯然是執法過當!何況,依實際情形,當事人是想利用自有住宅的空餘房間提供做為民宿使用,該地鄰近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自來水園區、河濱公園、寶藏巖等觀光休憩場所,依其違規情節比較符合民宿狀態,若有營業事實應以較輕的違反民宿規定,給予從輕從寬原則處罰三萬元。
另外,目前在台北市長期違法經營的「香城商旅民生館」隸屬香城飯店集團旗下經營旅館,地址在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13巷7弄11號,該旅館經營10多年來,至今未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是目前觀傳局列管的「非法旅館」。香城飯店企業集團源於民國66年成立的伊倫大飯店,民國74年擴充為香帥集團,民國79年以香城大飯店為首成立「香城飯店企業集團」,該集團在台北已擴展達11家旅館。
李慶元議員指出,從「香城商旅民生館」營運至今,從市府調取的相關資料發現,觀傳局對這一家非法的旅館只開出過一張罰單,但又因故被徹銷裁罰,沒有續罰,並以「專案輔導中」五個字,似乎有意讓這家非法的旅館免於受罰!該旅館位於住宅區,雖然屬於全棟使用,但依規定,該旅館應臨接寬度12米以上的道路,但是「香城商旅民生館」只位於8米寬的巷弄內,根本就不可能合法取得執照!李慶元議員想問觀傳局將其列入專案輔導,用意為何?難道,是要讓該財團的這家旅館違反法令、專案合法嗎?
然而,觀傳局對另一家非法經營的「愛客發商務旅館」成都店已在今年5月4日及7月19日各別開罰25萬元,「愛客發商務旅館」昆明店在8月15日也開罰20萬,觀傳局為什麼獨讓「香城商旅民生館」長期違法經營享有免罰特權?
李慶元議員強調,從觀傳局處理「香城商旅民生館」與汀洲路2段「老舊公寓民宿」的兩件個案可以發現,觀傳局可以任由財團放火、違法經營全棟旅館達10多年,讓其大發市利。反之,小市民只是利用老舊公寓想做民宿,才剛端出蠟燭準備點火,觀傳局還沒查到營業行為,就立即重罰9萬元,難道,這就是觀傳局長趙心屏與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執法標準」!
2011-10-06大晴天、路樹倒,壓壞汽車,各單位互踢皮球、車主求償無門
大晴天、路樹倒,壓壞汽車
各單位互踢皮球、車主求償無門
2011-10-06




市民把車停在路邊,遭到路樹倒塌壓損,找誰求償?日前,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一個實例,大晴天路樹倒塌壓損汽車,結果,車主竟然在各單位互推責任下,求償無門。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6)日邀集有關單位前往事發地點會勘,要求道路主管機關新建工程處及路樹養護單位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起賠償責任!
根據李慶元議員的了解,溫州街是9米寬、市府已興闢完成的都市計畫道路,其平時維管單位為新工處。經查證該巷道路邊的多株高大路樹,不知何因,當年沒有辦理移交給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責養護,所以,這些路樹才會在管理有欠缺的情況下樹根腐爛,在大晴天突然倒塌壓損路邊停放的車輛。同時,溫州街雖然已完成興闢,但是,地主分屬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及台灣大學等,路樹平時無人看管,道路又屬私有地,才會導致此案受害車主遭到各單位互踢皮球的命運。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的大安區孫姓民眾陳情表示, 9月27日中午大晴天、沒有強風,位於溫州街24號對面一棵約12米高的路樹,卻突然倒塌壓損她停放在24號門前的汽車,造成該車後方與左側後門擋風玻璃全毀、車頂和前後方板金凹陷,所幸,當時沒人在車上,無人受傷,車輛修復金額初估約4萬多元。
孫小姐先後向路樹管理機關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及地主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要求賠償,但這兩個單位卻互推責任,在求償無門情況下,請龍坡里里長黃世詮代向市議員李慶元陳情。
孫小姐在現場觀察發現該路樹根部遭蟲蛀腐爛,也長期無人修剪照料,認為市府應負起公務員工作疏失、公共設施維護不當造成樹倒的賠償責任。所以,她先向公園路燈管理處求償,公園處人員到場勘查後表示,該路段所有權及路樹均屬於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可向該水利會申請求償。之後,該水利會卻表示,公園處須負起路樹養護管理責任,應該由市府賠償。這兩個單位互踢皮球,沒有人願意出面負責。
李慶元議員指出,台北市大街小巷道路經市府新工處統計約有1萬1千多條,其中,像溫州街這種在道路範圍內的路樹欠缺管理的情況相當多,比如說,台北市民輝里內有部分巷道路邊就長了許多大樹,並沒有由公園處納管維護,這些路樹將來如果發生類似溫州街倒塌或折損,導致人車受損事件,市府是否又要互踢皮球 或浪費人民公帑,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全面調查類似溫州街或民輝里巷弄的路樹現況,全數清點移交給公園處納管維護,以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各單位互踢皮球、車主求償無門
2011-10-06
市民把車停在路邊,遭到路樹倒塌壓損,找誰求償?日前,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一個實例,大晴天路樹倒塌壓損汽車,結果,車主竟然在各單位互推責任下,求償無門。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6)日邀集有關單位前往事發地點會勘,要求道路主管機關新建工程處及路樹養護單位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起賠償責任!
根據李慶元議員的了解,溫州街是9米寬、市府已興闢完成的都市計畫道路,其平時維管單位為新工處。經查證該巷道路邊的多株高大路樹,不知何因,當年沒有辦理移交給公園路燈管理處負責養護,所以,這些路樹才會在管理有欠缺的情況下樹根腐爛,在大晴天突然倒塌壓損路邊停放的車輛。同時,溫州街雖然已完成興闢,但是,地主分屬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及台灣大學等,路樹平時無人看管,道路又屬私有地,才會導致此案受害車主遭到各單位互踢皮球的命運。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的大安區孫姓民眾陳情表示, 9月27日中午大晴天、沒有強風,位於溫州街24號對面一棵約12米高的路樹,卻突然倒塌壓損她停放在24號門前的汽車,造成該車後方與左側後門擋風玻璃全毀、車頂和前後方板金凹陷,所幸,當時沒人在車上,無人受傷,車輛修復金額初估約4萬多元。
孫小姐先後向路樹管理機關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及地主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要求賠償,但這兩個單位卻互推責任,在求償無門情況下,請龍坡里里長黃世詮代向市議員李慶元陳情。
孫小姐在現場觀察發現該路樹根部遭蟲蛀腐爛,也長期無人修剪照料,認為市府應負起公務員工作疏失、公共設施維護不當造成樹倒的賠償責任。所以,她先向公園路燈管理處求償,公園處人員到場勘查後表示,該路段所有權及路樹均屬於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可向該水利會申請求償。之後,該水利會卻表示,公園處須負起路樹養護管理責任,應該由市府賠償。這兩個單位互踢皮球,沒有人願意出面負責。
李慶元議員指出,台北市大街小巷道路經市府新工處統計約有1萬1千多條,其中,像溫州街這種在道路範圍內的路樹欠缺管理的情況相當多,比如說,台北市民輝里內有部分巷道路邊就長了許多大樹,並沒有由公園處納管維護,這些路樹將來如果發生類似溫州街倒塌或折損,導致人車受損事件,市府是否又要互踢皮球 或浪費人民公帑,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全面調查類似溫州街或民輝里巷弄的路樹現況,全數清點移交給公園處納管維護,以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2011-7-28讓貪官生畏,還是紙老虎單位?廉政署玩真?玩假?
讓貪官生畏,還是紙老虎單位?
廉政署玩真?玩假?
2011-7-28
馬英九總統十分重視廉政肅貪工作,所以,特在今年7月20日成立廉政署,專責廉政肅貪工作。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對廉政署成立寄予相當期望,今(28)日特地前往廉政署,舉發他這四年多問政中取得重要事證,且曾在台北市議會質詢舉發的三件台北市政府有關單位官員、甚至首長涉及圖利特定對象或貪瀆案,包括(一)從核發建照到使照,以合法掩護非法,包庇財團負責人在中山北路五段保護區山坡地濫建豪華別墅案;(二)位於總統府附近博愛路旁「揚昇君臨」建案官商民代特權掛勾,由原核定「應都審」改變為「免都審」,圖利財團弊案;(三)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蔡輝昇渉嫌收賄圖利「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經舉發還高昇董事長弊案。
李慶元議員本於相信馬總統廉政肅貪的決心,也願意相信廉政署的成立不是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均涉及與政商及司法界關係良好的大財團或政府標案承商。廉政署是玩真、還是玩假?就看其如何真正深入查辦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
李慶元議員強調,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北市中山北路五段、圓山飯店旁的保護區山坡地,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等單位官員、首長集體以合法掩護非法,蓄意護航、圖利下,竟然可以將近700坪的保護區山坡地,包括其中一筆坡度超過30到55度的山坡地,以全斷面開挖方式,削去部分山頭,最深達14米,變成平台,再於平台上興建所謂地下室及地上三層樓大別墅,違法亂紀、破壞保護區山坡地至為明顯,其濫建過程,李慶元議員均有照片及地形圖為證。但經李慶元議員在議會的一再監督與質詢,市府有關單位仍違背職務及法令,蓄意護航、扭曲法令,並於99年10月核發使用執照,成為「將非法擺明合法化的特權」,此案,有關單位官員及首長圖利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事證清楚,就看廉政署敢不敢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指出,揚昇集團的政商關係良好,且跨及媒體界,其位於總統府旁博愛路77號的「揚昇君臨」建案,在96年12月到98年1月21日取得建築執照期間,「揚昇君臨」建案從專簽市長,核定該建案「應送都審」,且「不應給予停車獎勵」,竟然,之後透過官商民代掛勾,再經特權專簽,由參與官商民代掛勾,時任秘書長的楊錫安,直接代決改為「免送都審」,接著由都發局直接大放送給予1140 M2的停車容積獎勵,讓建築面積只有835.44 M2的建案,可以興建地下7層、地上31層的高樓,且距離總統府只約260公尺。其中,光是躲過都審,市府大放送給予的停車容積獎勵,就讓揚昇集團獲利達5億元。然而,該建築對總統府的安全顧慮、造成附近的交通衝擊,還有對歷史古街區景觀等影響,市府相關單位官員為了圖利財團,全都視而不見。本案渉及前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都發局長丁育群及某位台北市議員假借行政手段,圖利揚昇集團已至為明顯,就看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再者,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後仍予以重用的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遭捷運站體廣告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李姓前總經理,提出相關事證向法務部調查局及李慶元議員檢舉蔡輝昇接受行賄並圖利該承商,其事證包括其親自具名口述的檢舉錄音帶;向調查局具名舉發之資料;該公司在其擔任總經理期間之內帳紀錄,以及該公司之銀行存摺影本,還包括涉及偽造不實文書,製造該公司轉盈為虧,以爭取疏困,未實質交易之三張大額發票等資料。依據這些事證,蔡輝昇及該公司事業處長劉文騏渉及收賄及圖利「平和媒體」,以違反招標內容及租賃契約方式,從98年4月起到100年元月6日契約終止,給予契約範圍外大幅增租廣告獲取暴利的特權。同時,還給予「平和媒體」連續4個月緩繳一半租金的疏困權利。此案,依據檢舉人的具名自述內容,媒合「平和媒體」與蔡輝昇行賄者,現任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涉及介入其間,而「平和媒體」負責人之配偶李先生當年因渉及威靈頓公司遭掏空弊案,黯然辭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職,他與介入此案的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是當年同事,而蔡輝昇又是郝市長寧玷污市府廉政肅貪中心也要掩護的紅人,請問,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李慶元議員指出,肅貪與反貪、防貪一樣重要,肅貪無力,反貪將流於口號、形式,人民對廉政署的成立及其在廉政肅貪的有效發揮上,均寄予厚望,李慶元議員提供上述三件事證齊全之弊案考驗廉政署,期望馬總統的廉政署,會給人民一個有如香港廉政公署讓貪官生畏的單位,而不是又來一個疊床架屋、浪費民脂民膏的紙老虎單位!
廉政署玩真?玩假?
2011-7-28
馬英九總統十分重視廉政肅貪工作,所以,特在今年7月20日成立廉政署,專責廉政肅貪工作。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對廉政署成立寄予相當期望,今(28)日特地前往廉政署,舉發他這四年多問政中取得重要事證,且曾在台北市議會質詢舉發的三件台北市政府有關單位官員、甚至首長涉及圖利特定對象或貪瀆案,包括(一)從核發建照到使照,以合法掩護非法,包庇財團負責人在中山北路五段保護區山坡地濫建豪華別墅案;(二)位於總統府附近博愛路旁「揚昇君臨」建案官商民代特權掛勾,由原核定「應都審」改變為「免都審」,圖利財團弊案;(三)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蔡輝昇渉嫌收賄圖利「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經舉發還高昇董事長弊案。
李慶元議員本於相信馬總統廉政肅貪的決心,也願意相信廉政署的成立不是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均涉及與政商及司法界關係良好的大財團或政府標案承商。廉政署是玩真、還是玩假?就看其如何真正深入查辦李慶元議員所舉發的三件弊案。
李慶元議員強調,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北市中山北路五段、圓山飯店旁的保護區山坡地,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等單位官員、首長集體以合法掩護非法,蓄意護航、圖利下,竟然可以將近700坪的保護區山坡地,包括其中一筆坡度超過30到55度的山坡地,以全斷面開挖方式,削去部分山頭,最深達14米,變成平台,再於平台上興建所謂地下室及地上三層樓大別墅,違法亂紀、破壞保護區山坡地至為明顯,其濫建過程,李慶元議員均有照片及地形圖為證。但經李慶元議員在議會的一再監督與質詢,市府有關單位仍違背職務及法令,蓄意護航、扭曲法令,並於99年10月核發使用執照,成為「將非法擺明合法化的特權」,此案,有關單位官員及首長圖利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事證清楚,就看廉政署敢不敢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指出,揚昇集團的政商關係良好,且跨及媒體界,其位於總統府旁博愛路77號的「揚昇君臨」建案,在96年12月到98年1月21日取得建築執照期間,「揚昇君臨」建案從專簽市長,核定該建案「應送都審」,且「不應給予停車獎勵」,竟然,之後透過官商民代掛勾,再經特權專簽,由參與官商民代掛勾,時任秘書長的楊錫安,直接代決改為「免送都審」,接著由都發局直接大放送給予1140 M2的停車容積獎勵,讓建築面積只有835.44 M2的建案,可以興建地下7層、地上31層的高樓,且距離總統府只約260公尺。其中,光是躲過都審,市府大放送給予的停車容積獎勵,就讓揚昇集團獲利達5億元。然而,該建築對總統府的安全顧慮、造成附近的交通衝擊,還有對歷史古街區景觀等影響,市府相關單位官員為了圖利財團,全都視而不見。本案渉及前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都發局長丁育群及某位台北市議員假借行政手段,圖利揚昇集團已至為明顯,就看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再者,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後仍予以重用的台北捷運公司前總經理、現任董事長蔡輝昇遭捷運站體廣告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李姓前總經理,提出相關事證向法務部調查局及李慶元議員檢舉蔡輝昇接受行賄並圖利該承商,其事證包括其親自具名口述的檢舉錄音帶;向調查局具名舉發之資料;該公司在其擔任總經理期間之內帳紀錄,以及該公司之銀行存摺影本,還包括涉及偽造不實文書,製造該公司轉盈為虧,以爭取疏困,未實質交易之三張大額發票等資料。依據這些事證,蔡輝昇及該公司事業處長劉文騏渉及收賄及圖利「平和媒體」,以違反招標內容及租賃契約方式,從98年4月起到100年元月6日契約終止,給予契約範圍外大幅增租廣告獲取暴利的特權。同時,還給予「平和媒體」連續4個月緩繳一半租金的疏困權利。此案,依據檢舉人的具名自述內容,媒合「平和媒體」與蔡輝昇行賄者,現任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涉及介入其間,而「平和媒體」負責人之配偶李先生當年因渉及威靈頓公司遭掏空弊案,黯然辭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職,他與介入此案的高檢署陳姓主任檢查官是當年同事,而蔡輝昇又是郝市長寧玷污市府廉政肅貪中心也要掩護的紅人,請問,新成立的廉政署敢不敢辦?
李慶元議員指出,肅貪與反貪、防貪一樣重要,肅貪無力,反貪將流於口號、形式,人民對廉政署的成立及其在廉政肅貪的有效發揮上,均寄予厚望,李慶元議員提供上述三件事證齊全之弊案考驗廉政署,期望馬總統的廉政署,會給人民一個有如香港廉政公署讓貪官生畏的單位,而不是又來一個疊床架屋、浪費民脂民膏的紙老虎單位!
2011-7-12超商代收繳費出現亂象,繳了費、沒入帳,找誰算帳?
超商代收繳費出現亂象?
繳了費、沒入帳,找誰算帳?
2011-7-12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一位李姓消費者陳情,在今年4月16日,李姓民眾開車載著13歲、就讀國中的兒子前往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繳交遠東商業銀行的信用卡費用16502元,但是,5月4日遠東商業銀行卻電話通知催繳他的信用卡費用,他才驚覺當時繳款疑似被該超商店員私下侵佔。李姓民眾隔日立即陳情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要調閱錄影帶,查明4月16日繳交信用卡費用過程,該店長卻只提供他4月17日以後的錄影帶,並表示當日之前的錄影帶已無保存,讓他覺得匪夷所思,就這麼巧?
李慶元議員表示,全台灣的7-11直營或加盟店合計約5千多家,根據李姓民眾提供的7-11統一超商代收繳費單,發現7-11統一超商的代收繳款處理方式有嚴重亂象,有的沒釘「小白單」收據、沒蓋收據章;有的收費後釘了「小白單」收據、但沒有蓋收據章;有的沒有釘「小白單」收據、只蓋收據章;有的給「小白單」收據、但沒蓋收據章、也沒留收執聯給消費者,7-11統一超商根本沒有按照代繳收費流程標準、嚴格訓練員工,才發生李姓民眾權益受損情形。7-11統一超商的管理出現漏洞,導致讓不肖員工有機可趁,涉嫌竊取民眾的繳款金額,廣大消費者權益已受到影響。
李姓民眾指出,他開著車停在該超商門口看著兒子繳費,他兒子在繳費後拿著店員遞給的單子就離開,沒有注意到店員當時是否完成系統連線作業給予「小白單」收據,及繳款單上沒有蓋收款戳章,一直到收到銀行催繳通知,才驚覺有異、為時已晚。他向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申請調閱錄影帶求證,該店長卻聲稱錄影帶只有2星期保管存檔,無法提供4月16日的繳費過程錄影帶,似乎有意迴避相關責任。
李慶元議員指出,一般信用卡結帳日到催繳日約有20多天期限,7-11統一超商卻只有2星期錄影帶存檔,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而且,7-11統一超商的各門市店收費方式沒有統一標準程序,該公司怠忽涉及消費者重大權益的管理規範,縱容不肖員工有機會A民眾的繳款金錢,等到與消費者出現糾紛,7-11統一超商再用各種理由推得一乾二淨,讓這些糾紛全變成了羅生門。
根據李姓民眾表示,他通常是在統一超商辦理代繳費用,有時會去全家便利超商或萊爾富超商繳交相關費用,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都有釘「小白單」收據、有蓋收據章、並留收執聯給消費者。李慶元議員指出,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可以做得到,為何在國內號稱品牌NO.1的7-11統一超商做不到?
李慶元議員呼籲7-11統一超商能為公司員工管理出現漏洞,造成民眾金錢損失負起賠償責任。並請消保官要求超商業者改善各種代收繳款亂象,防止民眾被不肖店員侵吞繳款,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繳了費、沒入帳,找誰算帳?
2011-7-12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一位李姓消費者陳情,在今年4月16日,李姓民眾開車載著13歲、就讀國中的兒子前往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繳交遠東商業銀行的信用卡費用16502元,但是,5月4日遠東商業銀行卻電話通知催繳他的信用卡費用,他才驚覺當時繳款疑似被該超商店員私下侵佔。李姓民眾隔日立即陳情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要調閱錄影帶,查明4月16日繳交信用卡費用過程,該店長卻只提供他4月17日以後的錄影帶,並表示當日之前的錄影帶已無保存,讓他覺得匪夷所思,就這麼巧?
李慶元議員表示,全台灣的7-11直營或加盟店合計約5千多家,根據李姓民眾提供的7-11統一超商代收繳費單,發現7-11統一超商的代收繳款處理方式有嚴重亂象,有的沒釘「小白單」收據、沒蓋收據章;有的收費後釘了「小白單」收據、但沒有蓋收據章;有的沒有釘「小白單」收據、只蓋收據章;有的給「小白單」收據、但沒蓋收據章、也沒留收執聯給消費者,7-11統一超商根本沒有按照代繳收費流程標準、嚴格訓練員工,才發生李姓民眾權益受損情形。7-11統一超商的管理出現漏洞,導致讓不肖員工有機可趁,涉嫌竊取民眾的繳款金額,廣大消費者權益已受到影響。
李姓民眾指出,他開著車停在該超商門口看著兒子繳費,他兒子在繳費後拿著店員遞給的單子就離開,沒有注意到店員當時是否完成系統連線作業給予「小白單」收據,及繳款單上沒有蓋收款戳章,一直到收到銀行催繳通知,才驚覺有異、為時已晚。他向7-11統一超商新店統客店申請調閱錄影帶求證,該店長卻聲稱錄影帶只有2星期保管存檔,無法提供4月16日的繳費過程錄影帶,似乎有意迴避相關責任。
李慶元議員指出,一般信用卡結帳日到催繳日約有20多天期限,7-11統一超商卻只有2星期錄影帶存檔,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而且,7-11統一超商的各門市店收費方式沒有統一標準程序,該公司怠忽涉及消費者重大權益的管理規範,縱容不肖員工有機會A民眾的繳款金錢,等到與消費者出現糾紛,7-11統一超商再用各種理由推得一乾二淨,讓這些糾紛全變成了羅生門。
根據李姓民眾表示,他通常是在統一超商辦理代繳費用,有時會去全家便利超商或萊爾富超商繳交相關費用,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都有釘「小白單」收據、有蓋收據章、並留收執聯給消費者。李慶元議員指出,全家便利超商及萊爾富超商可以做得到,為何在國內號稱品牌NO.1的7-11統一超商做不到?
李慶元議員呼籲7-11統一超商能為公司員工管理出現漏洞,造成民眾金錢損失負起賠償責任。並請消保官要求超商業者改善各種代收繳款亂象,防止民眾被不肖店員侵吞繳款,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2011-6-30北市建管處閉眼核發使用執照?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耗資1億6、淪為危樓?
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變成豆腐渣建築?
連結構都偷工減料、違法驗收、閉眼核照
修繕增建、耗資1億6、淪為危樓?
2011-6-30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4號的「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由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承商「應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增建第5樓大禮堂及修繕工程,全棟樓地板面積共約5千坪,工程總經費1億6千萬元,並於去年6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該工程在進一步準備進行裝潢工程時,傳出嚴重偷工減料、未按圖施作、影響消防及建築物安全的情況,國家文官學院及有關單位竟然予以驗收,台北市建管處還閉眼核發使用執照,完全無視於未來到該學院受訓公務人員的生命安全。
對此,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掌握了相關具體事證於今(3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調查建管處核發使用執照的疏失,並依該工程的原設計圖說重新檢視,追究該增建修繕案監造人及建築師等責任。同時,要求中央應檢討「國家文官學院」內部稽核及驗收官員的責任,以及補救工作,該教學大樓在未符合建物消防與結構安全之前,不宜開放使用。同時,政風及檢調單位應深入調查本案涉及驗收不實、行政疏失及官商掛勾等情況,對於無視公共工程安全的承商「應州公司」偷工減料、未依安全規範及設計圖說施作情形移送法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認為,該工程造價達1億6千萬元,依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在施工期間至少進行一次工程品質查核,據了解,這項工程沒有行政院工程會的任何查核紀錄,所以,該會是否涉有疏失,也應一併檢討。
「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進行全棟內部整修及增建工程,並在去年取得使用執照,本來希望趕在今年5月20日前請馬英九總統進行剪綵啟用儀式,但因有人警告「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在建築、消防、結構安全問題未解決前,舉辦眾人集會活動,增建大禮堂恐有塌陷之虞,才因此作罷。根據五位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到場鑑定指出,該棟大樓的公共工程品質已難以補救,恐怕以拆除重建為宜。李慶元議員依據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現勘提出的事證指出,該工程涉及危害建物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及不符合建築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結構工程等相關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規定至少有11處,詳列如下:
一、增建之5樓大禮堂樓板以斜式設計的支撐鋼柱樑,其鋼樑柱卻立於未清除的PVC地坪上,不符合施工標準,導致5樓整體建築物移位滑動,現場已有地坪牆壁及樑柱產生龜裂現象,同時,地板鋼柱固定用的錨栓,疑未依設計施作3公分厚度的彈性化學水泥增加強度,也是導致柱樑滑動原因之一,目前,5樓的樓梯、牆壁、RC柱、樓板已發生龜裂,部分裂縫寛度已達約3公分,安全汲汲可危。
二、5樓大禮堂樓板鋼橫樑與樓頂板間會產生高差空隙,其高差須先施作植筋錨釘以便與樓頂板接合,再以板模方式灌漿才符合原設計及安全,但現況竟然未施作植筋、錨釘,高差空隙也未灌漿,而是塞入木頭填充空隙,日後,一旦木材遭受蟲蛀腐爛,樓頂板就有塌陷之虞。
三、5樓樓板與鋼柱接合處,本來應以滿焊工法焊接,但現況接合處看不到任何焊接痕跡。
四、5樓已完成的鋼骨柱,基座依設計應固定在原4樓柱位體上,而且,要施作化學錨栓並加設基座鋼板,但是,現場發現,承商「應州工程公司」明顯偷工減料,沒有打開樓板,也沒有施作基座鋼板,讓鋼骨柱直接立在樓板上,還用水泥袋墊高,造成樓板產生脆裂,承商「應州」對部分已脆裂地方居然以木製夾板或烤漆鋼板遮掩,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五、1樓到4樓為了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而大幅開挖樓梯開口,但未依原設計施工,包括:在開口周圍均未施作補強用RC鋼樑,現場竟以木質三合板施作騙人的假樑,未來,這些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隨時都有塌陷之虞。尤其,以三合板施作假樑明顯違反消防法規、工程會工程驗收標準及審計部工程查核規定,而且,相關辦理驗收勘查的公務人員明顯涉及瀆職。據業內某位結構技師現場勘查後強調,這種工程品質讓該大樓地震時,整座樓板開口處有塌陷之虞,火警時,因樓板中空及三合板易燃物將造成樓板結構失能。
六、在1樓到4樓的原樓底板10個開口處施作封口工程,承商於作施工時橫式鋼樑補強時,竟然利用敲除剪力牆壁所剩餘的牆頂處拿來作為補強鋼樑的接合處,而未按圖施作,讓鋼樑與建物的原大樑接合,因為該敲除後的剪力牆壁牆頂,事實上,難以支撐封口後的載重,導致在目前部分接合處,已出現塌陷與龜裂現象,險象環生,同時,在使用執照的三次變更概要中,都沒有載明此項重大變更內容,但在「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裝修工程結構竣工圖內,竟然,擅自將10個封口處的原設計圖說更改成偷工減料後的情況,而事實上,該所謂的竣工圖說與現況也有所差異。
七、4樓為了配合5樓的挑高大禮堂工程,施作大範圍敲除樓頂板工程,敲除後,所施作的新舊樓板接合工程接合處,鋼筋應依施工標準搭接,搭接鋼筋長度應符合鋼筋直徑的40倍以上,在地震來時才不致於產生「應力」、發生斷裂情形,但依現場勘查發現其接合處工程竟然沒依規範接合鋼筋,而且在接合處還發現水泥袋、塑膠袋、煙盒、報紙、碎磚塊、木板及斷裂的鋼筋,接合處的工程如此粗糙,令人不可思議。
八、同時,還出現舊有支撐鋼柱拆除,而支撐鋼柱上的原鋼樑未清除情況,這些無支撐的鋼樑隨時有掉落、影響公共安全的顧慮!
九、大禮堂位於4樓與5樓之間的挑高牆面,鋼樑接合處可以發現,左右鋼樑與垂直鋼骨柱接合處竟然粗製濫造,沒有依規範完成焊接,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十、5樓大禮堂入口處現場未施作防火區隔,同時,在5樓施作的輕隔間牆不符合國家標準具防火功能,該輕隔間原設計應為RC牆。同時,在原設計圖說內應施作2處防火鐵捲門的地方,竟然沒有施作。但這2處防火鐵捲門在建管處核發的使用執照竟然存在,依原設計2處防火鐵捲門寬約10米、高達6米,造價約需2百多萬元,承商如此偷工減料,國家文官學院及台北市建管處竟然可以驗收及核發執照,實在荒謬!
十一、該工程包括大禮堂及4樓的屋頂板因防水工程粗製濫造,導致每逢雨天,外面下大雨,裡面就下小雨,屋內四處積水,這樣的漏水情況,已經嚴重到除非拆除樓板重建,否則無法解決的地方。尤其,持續漏水將造成中空樓板內部積水,樓地板效能喪失,混泥土剝落。
據了解,承商「應州工程公司」如此明顯的偷工減料,目前除了保固款外,已經將全部的工程款項領得一乾二淨,對於該工程的所有善後工作更是置之不理,而「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的發包稽核官員卻對「應州工程公司」無法可管、無計可施。
李慶元議員要求政府及檢調單位追究以下單位疏失:
一、協助審查建照及使用執照核發的建築師。
二、建管處鑑定勘驗工程品質及核發使用執照的施工科官員。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查核公共工程品質的官員。
四、發包「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工程的內部稽核及驗收責任
官員。
五、負責勘查相關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隔間材質等責任的消防局官
員。
六、此項工程相關的設計、監造、施工、簽証的建築師、結構技
師及承商等。
此案請不只政風單位、檢調單位也應介入調查、究責。
連結構都偷工減料、違法驗收、閉眼核照
修繕增建、耗資1億6、淪為危樓?
2011-6-30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4號的「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由黃聖吉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承商「應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增建第5樓大禮堂及修繕工程,全棟樓地板面積共約5千坪,工程總經費1億6千萬元,並於去年6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該工程在進一步準備進行裝潢工程時,傳出嚴重偷工減料、未按圖施作、影響消防及建築物安全的情況,國家文官學院及有關單位竟然予以驗收,台北市建管處還閉眼核發使用執照,完全無視於未來到該學院受訓公務人員的生命安全。
對此,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掌握了相關具體事證於今(3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調查建管處核發使用執照的疏失,並依該工程的原設計圖說重新檢視,追究該增建修繕案監造人及建築師等責任。同時,要求中央應檢討「國家文官學院」內部稽核及驗收官員的責任,以及補救工作,該教學大樓在未符合建物消防與結構安全之前,不宜開放使用。同時,政風及檢調單位應深入調查本案涉及驗收不實、行政疏失及官商掛勾等情況,對於無視公共工程安全的承商「應州公司」偷工減料、未依安全規範及設計圖說施作情形移送法辦。
另外,李慶元議員認為,該工程造價達1億6千萬元,依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在施工期間至少進行一次工程品質查核,據了解,這項工程沒有行政院工程會的任何查核紀錄,所以,該會是否涉有疏失,也應一併檢討。
「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進行全棟內部整修及增建工程,並在去年取得使用執照,本來希望趕在今年5月20日前請馬英九總統進行剪綵啟用儀式,但因有人警告「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在建築、消防、結構安全問題未解決前,舉辦眾人集會活動,增建大禮堂恐有塌陷之虞,才因此作罷。根據五位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到場鑑定指出,該棟大樓的公共工程品質已難以補救,恐怕以拆除重建為宜。李慶元議員依據權威結構技師與土木技師現勘提出的事證指出,該工程涉及危害建物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及不符合建築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結構工程等相關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規定至少有11處,詳列如下:
一、增建之5樓大禮堂樓板以斜式設計的支撐鋼柱樑,其鋼樑柱卻立於未清除的PVC地坪上,不符合施工標準,導致5樓整體建築物移位滑動,現場已有地坪牆壁及樑柱產生龜裂現象,同時,地板鋼柱固定用的錨栓,疑未依設計施作3公分厚度的彈性化學水泥增加強度,也是導致柱樑滑動原因之一,目前,5樓的樓梯、牆壁、RC柱、樓板已發生龜裂,部分裂縫寛度已達約3公分,安全汲汲可危。
二、5樓大禮堂樓板鋼橫樑與樓頂板間會產生高差空隙,其高差須先施作植筋錨釘以便與樓頂板接合,再以板模方式灌漿才符合原設計及安全,但現況竟然未施作植筋、錨釘,高差空隙也未灌漿,而是塞入木頭填充空隙,日後,一旦木材遭受蟲蛀腐爛,樓頂板就有塌陷之虞。
三、5樓樓板與鋼柱接合處,本來應以滿焊工法焊接,但現況接合處看不到任何焊接痕跡。
四、5樓已完成的鋼骨柱,基座依設計應固定在原4樓柱位體上,而且,要施作化學錨栓並加設基座鋼板,但是,現場發現,承商「應州工程公司」明顯偷工減料,沒有打開樓板,也沒有施作基座鋼板,讓鋼骨柱直接立在樓板上,還用水泥袋墊高,造成樓板產生脆裂,承商「應州」對部分已脆裂地方居然以木製夾板或烤漆鋼板遮掩,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五、1樓到4樓為了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而大幅開挖樓梯開口,但未依原設計施工,包括:在開口周圍均未施作補強用RC鋼樑,現場竟以木質三合板施作騙人的假樑,未來,這些新增設電梯、樓梯及天井等,隨時都有塌陷之虞。尤其,以三合板施作假樑明顯違反消防法規、工程會工程驗收標準及審計部工程查核規定,而且,相關辦理驗收勘查的公務人員明顯涉及瀆職。據業內某位結構技師現場勘查後強調,這種工程品質讓該大樓地震時,整座樓板開口處有塌陷之虞,火警時,因樓板中空及三合板易燃物將造成樓板結構失能。
六、在1樓到4樓的原樓底板10個開口處施作封口工程,承商於作施工時橫式鋼樑補強時,竟然利用敲除剪力牆壁所剩餘的牆頂處拿來作為補強鋼樑的接合處,而未按圖施作,讓鋼樑與建物的原大樑接合,因為該敲除後的剪力牆壁牆頂,事實上,難以支撐封口後的載重,導致在目前部分接合處,已出現塌陷與龜裂現象,險象環生,同時,在使用執照的三次變更概要中,都沒有載明此項重大變更內容,但在「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裝修工程結構竣工圖內,竟然,擅自將10個封口處的原設計圖說更改成偷工減料後的情況,而事實上,該所謂的竣工圖說與現況也有所差異。
七、4樓為了配合5樓的挑高大禮堂工程,施作大範圍敲除樓頂板工程,敲除後,所施作的新舊樓板接合工程接合處,鋼筋應依施工標準搭接,搭接鋼筋長度應符合鋼筋直徑的40倍以上,在地震來時才不致於產生「應力」、發生斷裂情形,但依現場勘查發現其接合處工程竟然沒依規範接合鋼筋,而且在接合處還發現水泥袋、塑膠袋、煙盒、報紙、碎磚塊、木板及斷裂的鋼筋,接合處的工程如此粗糙,令人不可思議。
八、同時,還出現舊有支撐鋼柱拆除,而支撐鋼柱上的原鋼樑未清除情況,這些無支撐的鋼樑隨時有掉落、影響公共安全的顧慮!
九、大禮堂位於4樓與5樓之間的挑高牆面,鋼樑接合處可以發現,左右鋼樑與垂直鋼骨柱接合處竟然粗製濫造,沒有依規範完成焊接,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十、5樓大禮堂入口處現場未施作防火區隔,同時,在5樓施作的輕隔間牆不符合國家標準具防火功能,該輕隔間原設計應為RC牆。同時,在原設計圖說內應施作2處防火鐵捲門的地方,竟然沒有施作。但這2處防火鐵捲門在建管處核發的使用執照竟然存在,依原設計2處防火鐵捲門寬約10米、高達6米,造價約需2百多萬元,承商如此偷工減料,國家文官學院及台北市建管處竟然可以驗收及核發執照,實在荒謬!
十一、該工程包括大禮堂及4樓的屋頂板因防水工程粗製濫造,導致每逢雨天,外面下大雨,裡面就下小雨,屋內四處積水,這樣的漏水情況,已經嚴重到除非拆除樓板重建,否則無法解決的地方。尤其,持續漏水將造成中空樓板內部積水,樓地板效能喪失,混泥土剝落。
據了解,承商「應州工程公司」如此明顯的偷工減料,目前除了保固款外,已經將全部的工程款項領得一乾二淨,對於該工程的所有善後工作更是置之不理,而「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的發包稽核官員卻對「應州工程公司」無法可管、無計可施。
李慶元議員要求政府及檢調單位追究以下單位疏失:
一、協助審查建照及使用執照核發的建築師。
二、建管處鑑定勘驗工程品質及核發使用執照的施工科官員。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查核公共工程品質的官員。
四、發包「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工程的內部稽核及驗收責任
官員。
五、負責勘查相關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隔間材質等責任的消防局官
員。
六、此項工程相關的設計、監造、施工、簽証的建築師、結構技
師及承商等。
此案請不只政風單位、檢調單位也應介入調查、究責。
2011-5-26 台北市議會總質詢
台北市議會總質詢
2011-5-26
李慶元議員市議會總質詢內容:
1、廉政肅貪中心公信力破產
2、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未依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案
郝龍斌市長自始袒護,從未處理,讓該事業機構出現二個首長(總經理、董事長 )違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還讓已卸任的董事長林崇一違法延住半年,至今年六月。
3、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及事業處長劉文麒遭具名且檢具事證舉發,在98年3、4月起,涉收受捷運公司站體廣告系統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負責人名錶及現金 ,並違反合約規定,專簽准予增租廣告,及任由承商偽造文書給予緩繳一半租金三個月,公務人員涉收受賄賂不法,圖利得標承商至為明顯。
(法令參考如附一)
4、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及政風處長楊石金在法規會替蔡輝昇總經理開記者會,為蔡輝昇背書澄清。葉主委說,檢舉人(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總經理)所提供之公司內帳,只是幾張A4紙而己,任何人都可以偽造編造,而楊處長也發言為蔡輝昇清白護航。葉慶元成了郝市府團隊的「辯護律師」,楊石金讓政風處的中立性及公信力嚴重破產。
5、市府一、二級局處首長、副首長肆無忌憚,官商民代掛勾,「ㄇㄚˋ」下臉來涉貪護航,不法圖利廠商及財團 。
6、廣慈博愛園區BOT案,社會局從承辦人、科長、副局長黃清高等人二年來,全面護航承商「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合約「不得更換協力廠商」之規定,先是運用各種行政干擾手段,意圖逼迫其協力廠商同意「借牌」給承商「柏德」,其協力廠商不妥協後,繼而藉行政手段以所謂「特殊情形」準備以專簽方式,協助承商「柏德」更換兩家協力廠商。
7、自來水事業處從承辦人到處長,在98、99年間的不鏽鋼波狀管等採購案,以日本規格為特定廠商綁標,並於採購前、後,從承辦人員到處長共分四批人員以考察名義到日本參觀「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等特定供貨廠商。
8、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為轄管醫療院所醫師負責人,涉及重大醫療糾紛司法訴訟案件扮演穿針引線的司法黃牛工作。99年4月在君品酒店,並參加由某整形外科醫師娘邀集的一桌午宴,席間有 高院法官張夫人,及多位透過司法黃牛解決重大司法案件的女士等,當天就是在「喬」一位李姓女士家人的重大司法案件。
9、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羅道榕,結合總工程師簡裕榮及承辦人張正等人,護航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在台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的遷建基地都更案,該駁回申請的蓄意不駁回,該補正的事項,故意不納入補正內容,為財團違法拖延時間,嚴重違反都更條例、都更條例施行細則,及市府相關法令規章。本案遭本席舉發後,乾脆「ㄇㄚˋ」下臉來幹,在違法拖了410天後,竟於今年5月6日偷偷發文讓一切準備就緒的財團辦理補正,過程違法,自應一切違法。羅道榕在99年7月10日急著辦理提前退休,原因是遭舉發辦理都更案時,涉收受業者劉女士80萬白色款名錶,以及涉收受業者賄款經常到澳門或搭麗星郵輪賭博。
10、中山北路旁山坡地保護區「ㄇㄚˋ」下臉來:
●全面違法護航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99年10月取得使用執照
●坐視加蓋違章高牆佔用國有土地
●掩護整體坡度30度至55度保護區山坡地694.4 M2 ,遭全斷面挖除削成平台,再大肆往上蓋所謂地下室及1、2、3樓。
●包庇許典雅在未納入「建築面積」範圍內的一筆保護區山坡地約880.7 M2 上,濫行全面開挖後,再行設置圍牆,再於牆內填土,並大面積植筋,施作板模、灌漿,變成景觀大水池。
●產發局長陳雄文在99年5月議會財建委員會專案報告上擺明護航說,上述作法「都是必要水保設施!」
●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在本席召開的現場記者會上,閉著眼護航說:「一切合法」
附一:中華民國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1-5-26
李慶元議員市議會總質詢內容:
1、廉政肅貪中心公信力破產
2、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未依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案
郝龍斌市長自始袒護,從未處理,讓該事業機構出現二個首長(總經理、董事長 )違法入住機關首長宿舍,還讓已卸任的董事長林崇一違法延住半年,至今年六月。
3、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及事業處長劉文麒遭具名且檢具事證舉發,在98年3、4月起,涉收受捷運公司站體廣告系統承商平和媒體廣告公司負責人名錶及現金 ,並違反合約規定,專簽准予增租廣告,及任由承商偽造文書給予緩繳一半租金三個月,公務人員涉收受賄賂不法,圖利得標承商至為明顯。
(法令參考如附一)
4、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及政風處長楊石金在法規會替蔡輝昇總經理開記者會,為蔡輝昇背書澄清。葉主委說,檢舉人(平和媒體廣告公司總經理)所提供之公司內帳,只是幾張A4紙而己,任何人都可以偽造編造,而楊處長也發言為蔡輝昇清白護航。葉慶元成了郝市府團隊的「辯護律師」,楊石金讓政風處的中立性及公信力嚴重破產。
5、市府一、二級局處首長、副首長肆無忌憚,官商民代掛勾,「ㄇㄚˋ」下臉來涉貪護航,不法圖利廠商及財團 。
6、廣慈博愛園區BOT案,社會局從承辦人、科長、副局長黃清高等人二年來,全面護航承商「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合約「不得更換協力廠商」之規定,先是運用各種行政干擾手段,意圖逼迫其協力廠商同意「借牌」給承商「柏德」,其協力廠商不妥協後,繼而藉行政手段以所謂「特殊情形」準備以專簽方式,協助承商「柏德」更換兩家協力廠商。
7、自來水事業處從承辦人到處長,在98、99年間的不鏽鋼波狀管等採購案,以日本規格為特定廠商綁標,並於採購前、後,從承辦人員到處長共分四批人員以考察名義到日本參觀「昭和株式會社螺旋管製作所」等特定供貨廠商。
8、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為轄管醫療院所醫師負責人,涉及重大醫療糾紛司法訴訟案件扮演穿針引線的司法黃牛工作。99年4月在君品酒店,並參加由某整形外科醫師娘邀集的一桌午宴,席間有 高院法官張夫人,及多位透過司法黃牛解決重大司法案件的女士等,當天就是在「喬」一位李姓女士家人的重大司法案件。
9、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羅道榕,結合總工程師簡裕榮及承辦人張正等人,護航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在台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的遷建基地都更案,該駁回申請的蓄意不駁回,該補正的事項,故意不納入補正內容,為財團違法拖延時間,嚴重違反都更條例、都更條例施行細則,及市府相關法令規章。本案遭本席舉發後,乾脆「ㄇㄚˋ」下臉來幹,在違法拖了410天後,竟於今年5月6日偷偷發文讓一切準備就緒的財團辦理補正,過程違法,自應一切違法。羅道榕在99年7月10日急著辦理提前退休,原因是遭舉發辦理都更案時,涉收受業者劉女士80萬白色款名錶,以及涉收受業者賄款經常到澳門或搭麗星郵輪賭博。
10、中山北路旁山坡地保護區「ㄇㄚˋ」下臉來:
●全面違法護航揚昇集團負責人許典雅在99年10月取得使用執照
●坐視加蓋違章高牆佔用國有土地
●掩護整體坡度30度至55度保護區山坡地694.4 M2 ,遭全斷面挖除削成平台,再大肆往上蓋所謂地下室及1、2、3樓。
●包庇許典雅在未納入「建築面積」範圍內的一筆保護區山坡地約880.7 M2 上,濫行全面開挖後,再行設置圍牆,再於牆內填土,並大面積植筋,施作板模、灌漿,變成景觀大水池。
●產發局長陳雄文在99年5月議會財建委員會專案報告上擺明護航說,上述作法「都是必要水保設施!」
●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在本席召開的現場記者會上,閉著眼護航說:「一切合法」
附一:中華民國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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