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11-10-24 (工務部門質詢)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太荒唐,
請問郝龍斌市長弱勢者要住哪?
40歲以上收入158萬以下者要住哪

2011-10-24

台北市自10月18日到11月17日間,全面推動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租賃對象為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20到40歲,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的青年。這個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已嚴重影響、排擠照顧中低收入戶者的居住權益,尤其40歲以上者的居住正義。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4)日在工務部門質詢指出,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不高,房貸或房租負擔是其生活中最沈重的壓力來源,對廉價的租金具有強烈而急迫的需求。郝龍斌市長花費大筆人民納稅血汗錢來蓋公營住宅,卻選擇性地租給年輕階層住,這只是從選票考量去討好年輕人,不是執政者該有的正確社會福利政策考量與作為!

李慶元議員表示,社會福利政策是要以照顧弱勢者為優先,公營出租住宅也應不例外,如果20到40歲年輕人是屬於中低入戶或低入戶,自然就具有優先承租公營住宅的權利,但為何選擇性只照顧包括中產階級的年輕人,而排擠弱勢者,尤其是40歲以上弱勢者優先入住的權益?難道郝龍斌的市府團隊眼中沒有弱勢者居住正義的存在嗎?尤其,年過40歲以上者,如果出現了買不起、租不起房子的困難,其面臨生活與家庭壓力是遠遠超過年輕人的!

過去,台北市為了照顧中低入戶而開放申請的出租國宅,共有3,784戶,嚴重不符市民所需。各戶坪型、面積由10坪到37坪,租金是2,700元到17,500元不等,坪型與地點不同,租金價格也不同,因為出租住宅相較附近周遭租金仍屬低廉價格,所以,弱勢者比較能負荷。但是,市府現在大力推動興建的公營出租住宅入住條件限制在年輕族群,租金相較出租國宅昂貴,而原本供給低收入戶安居的安康平宅D基地,未來因擬改建公營出租住宅,市府將強迫現居的66戶低收入戶搬遷,排擠了低收入戶的居住權,而且,目前仍有許多低收入戶無屋者排隊等著入住。

此外,文山區安置無屋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宅計1,024戶,安頓中低收入戶的出租國宅計997戶,如今又規畫興建5處公營出租住宅基地,約247戶;反之,郝龍斌市長自幼落腳的士林區,除了現有42戶出租國宅外,平宅與公營住宅數規畫都是掛零。綜合以上,李慶元議員要求郝龍斌市府團隊改弦更張如下:

第一:原屬社會局安置低收入戶權益的平宅,不宜改設成公營出租住宅,以免排擠低收入戶無屋者的居住正義,尤其,市府已經將福德平宅拆光光,要BOT給財團興建與平宅無關的社福園地,如今還要在安康平宅的基地亂動腦筋,進一步排擠低入者的居住權益。市府該做的是加速更新安康平宅,增加低收入者入住的機會及品質。而不要只為了討好年輕人,就繼續踐踏低收入戶的居住正義!

第二:所有公營出租住宅不能以所謂的年輕族群為出租主要對象,而應以家庭總所得高低為公營住宅的出租優先考量條件,基本上須優先滿足中低收入戶以下者的居住需求,而租金應更低廉。

第三:公營出租住宅的配置,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應儘量公平配置,而不宜有過度偏重某些區域的情形,難道說郝龍斌市長居住的士林區是四星級上將、士林官邸及有財有勢者的寶地,所以,就變成公營住宅與平宅的設置禁地?而馬總統的家鄉文山區是偏遠非核心地帶,就該塞爆為了安置弱勢者的平宅、出租國宅及公營出租住宅?

李慶元議員並舉例,依目前推出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申請辦法,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大安區有1戶約40坪的大樓住宅,房屋所有權在王先生名下,目前由其20多歲的兒子設籍及居住在內,依市價房租收入5萬元以上,王先生兒子申請並抽中了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1房2廳1衛約26坪,包含管理費月付1萬1千2百元。王先生兒子請父親將大安區房屋出租後,扣除相關管銷,剩餘約3萬餘元做為其生活零用金,請問,這樣情況符合居住正義嗎?

郝龍斌市長現在將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當作「先導示範計劃」,李慶元議員認為,這個先導示範計劃公告限定是家庭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20到40歲的年輕人,是一個錯誤的示範計劃,只有真正能夠全面照顧到弱勢者的生活需求,才是一個正確的示範計劃!

李慶元議員指出,郝龍斌市長除了忽略弱勢者的生活需求外,對文山人也非常不公平!長期以來,市府對文山區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請郝龍斌市長不要認為文山人把那麼多票投給他,就可以任意地欺負文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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