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2011-10-17(警政衛生部門質詢)環保局要求里鄰長發放專用垃圾袋抵價券,非戶籍內的配偶子女代簽不認帳?里鄰長大嘆吃力不討好

環保局要求里鄰長發放專用垃圾袋抵價券,
非戶籍內的配偶子女代簽不認帳?
里鄰長大嘆吃力不討好!

2011-10-17
台北市專用垃圾袋抵價券發放里共有11個免徵里,每年由里鄰長代發放兩次垃圾袋抵價券。但是,不少里鄰長向台北市議員李慶元陳情,由於戶籍內的住戶工作晚歸或未歸,非設同一戶籍配偶及子女代簽、或是簽名潦草等,里鄰長必須額外附加簽名背書,負沈重的法律負任,里鄰長平時除了要承受垃圾袋抵價券遺失、漏發被責罵外,還要注意晚上去拜訪住戶時的人身安全,不少里鄰長因此大嘆吃力不討好!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17)日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指出,環保局要求里鄰長協助發放垃圾袋抵價券,應給予里鄰長適度的尊重與方便性,不要讓美意變成了擾民政策!
根據李慶元議員的了解,台北市專用垃圾袋抵價券發放里,每年發放兩次抵價券的分別是文山區的萬芳、萬美、博嘉里,南港區的舊莊里,內湖區的葫洲、南湖、明湖、康寧、金湖、蘆洲里及北投的洲美里。發放家戶標準是,每年依其設籍人數發放,其每人發放數量為前一年度全市家戶平均每人每年產生垃圾量裝袋所需專用垃圾袋數量,環保局今(100)年發放免徵里住戶的抵價券金額是每人190元/年。
博嘉里里長張妙文表示,環保局一向請里鄰長代發專用垃圾袋抵價券,但是,現在上班族工作忙碌,戶籍內的住戶不一定在家,有的人上班晚歸、有的只留傭人在家、有的則是出國工作未返台、或是已將房屋轉租親友等情況,代發的鄰長多次到府拜訪沒有遇到住戶,就只能請傭人或是親友、鄰居代為轉交,但是,環保局卻要鄰長在每一個代簽者後面再具名背書,讓鄰長覺得要替代簽者負相關責任,實在太沈重!
經查訪、統計里鄰長們代發抵價券會遇到的情況有:
1.需要親自到家戶向戶內登記人確認,並親自簽收。
2.登記錯誤時,鄰長須付賠償責任。
3.遇到菲傭,一問三不知。
4.出國未遇。
5.字跡潦草,看不懂。
6.被住戶飼養的家犬吠追。
7遭單身或獨居鄰居質疑其到府發放動機。
8.發放者會遇到住戶喝酒不禮貌,酒品差等行為。
地方里鄰長指出,一般要讓轄區內的住戶全部領到垃圾袋抵價券,每次發放至少要花7到10個工作天,雖然環保局有給鄰長發放一份5元的工作補貼,但超過1000元卻要申報年度所得稅,這種錢實在太難賺!環保局不如把給鄰長的5元工作補貼,改成郵寄費,讓郵局替代里鄰長去做這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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