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102-01-31性騷擾事件成立 請許博允道歉,辭市政顧問

市政顧問許博允在去年8月底涉及性騷擾女聲樂家案,經由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3個多月後,於去年12月17日完成調查報告,做成「性騷擾事件成立」之決議,並決議:台北市立交響樂團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後段,應依同法第22條之規定,處以新台幣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強調,依法許博允雖有提出再申訴之權利,但是,市府應該正視這次調查的事實認定、理由與結果,為維護台北市政府形象,應立即解聘許博允的市政顧問頭銜。同時,市府各單位應該以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前團長黃維明為戒,不能像黃維明在知悉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不但沒有做到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還由黃維明及其夫人帶著許博允分別與多位現場目擊者見面,任其遮掩及扭曲事實真相。事後,黃維明雖未獲續聘團長,但是市交團遭罰的罰鍰應該由他來支付。
根據此件性騷擾案決議書內容,就親吻行為方面,依優勢證據法則,尚難認定許博允有親吻女生聲樂家嘴唇之行為,但是,許博允未徵詢女聲樂家之同意,即冒然親吻女聲樂家之臉頰,讓女聲樂家感受到冒犯、不舒服。令她在事後看到許博允時,感到重大壓力,甚至,因此而當場崩潰痛哭,顯示許博允之行為對女聲樂家之生活已造成重大影響,應已構成性騷擾。
至於肢體撫摸、碰觸行為部分,調查小組的認定是,無法排除女聲樂家在8月27日前往「無名子」餐廳之前,即在北市交排練時即已遭許博允以撫摸手臂之方式騷擾之可能性。同時,當晚從「無名子餐廳」到「fantasy」(店名)的路上,許博允在女聲樂家的車裡撫摸、碰觸其肩、背、手臂之行為,經認定許博允縱使無性騷擾之意圖,但其在轎車上狹小空間裡對女聲樂家施以撫摸、碰觸其肩、背、手臂之行為,已令女聲樂家感到不舒服,應已構成性騷擾。
另外,有關8月27日晚間至28日凌晨,在「fantasy」店裡,許博允遭訴不斷對女聲樂家上、下其手,一直摸女聲樂家的手,甚至還摸到腿,對此,許博允矢口否認,但經事實認定,以及證人B對許博允撫摸、碰觸女聲樂家之行為表示「很噁心!」,足以證明許博允之行為,顯然已踰越一般人合理之社交範疇,應構成性騷擾。
調查報告綜合案情指出,許博允始自8月27日在北市交排練場地,及至後續從「無名子」餐廳到「fantasy」餐飲店的沿路車上,以及「fantasy」餐飲店裡,對女聲樂家不斷施以撫摸其肩、背、手臂等行為,甚至親吻行為,乃是一連串的行為,應予以整體行為視之;許博允與女聲樂家素昧平生,但在第一次會面的場合即對並不熟識的女聲樂家施以肢體接觸,顯非適當,而女聲樂家礙於許博允對其工作場域之影響力 ,以及同行證人B及其他同行團員之情面,不便採取大動作抗拒行為,但從女聲樂家在過程中,刻意拉未受邀的友人B同行,事後,在回程車上回應B對許博允行為的「噁心」評論時,提及許博允對她有親吻行為,以及女聲樂家從8月28日晚上即拒接許博允電話,並且刻意迴避與許博允接觸之機會,甚至因為無法避開許博允,而認為自己已遭許博允「盯上了」,以致當眾情緒崩潰痛哭失聲等行為,在在顯示,女聲樂家對於許博允之行為已存有強烈的恐懼及壓力,足以證明,許博允之行為已對女聲樂家構成使之心生畏怖,感受敵意、冒犯之情境,且已不當影響其工作、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應足以成立性騷擾。
另外,調查小組並認定,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明顯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101.11.16醫美診所「密醫」「密護」猖獗 一年多來,議員一再檢舉,衛生局一再放水 只罰業者六、七萬元,難怪「密醫」診所照常營業

七夕情人節剛過,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民眾陳情醫美診所密醫、密護猖獗的實例,一位不願具名的陳情人表示,自己是被「微○時尚診所」在網路刊登「七夕情人節好事成雙」及「歡慶88周」、「10000粉絲大募集」等,享有療程優惠活動的廣告所吸引,在今年8月11日前往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上的「微○時尚診所」進行大腿雷射除毛治療。
該診所趁著八月份暑假期間,大舉網羅不知情的情侶及消費者在全程沒看到醫師的情況下,由自稱護士的人做侵入性雷射除毛治療,更離譜的是,陳情人進去該醫美診所後,看不到任何關於醫師或護士的合法證照,也沒有看到醫師前來問診,就遭到自稱護士的人帶她進去診間開始治療;甚至,還一邊哄著陳情人打雷射除毛,同時說著「這個雷射除毛不需醫師施打」,一邊按著雷射儀器的波長能量下處方,又一邊推銷陳情民眾包療程,最後在陳情人付完診療費用之後,該診所還不肯開具合法收據,讓民眾心生恐懼與不安。
李慶元議員表示,全台灣約有三百多間醫美診所,台北市就有一百三十多所,光是從100年至101年8月止,市府衛生局接獲密醫案件就有229件之多,其中高達181件衛生局最後以「查無違法事證予以列管後復查,仍無具體違法事證」簽結,未見衛生局對密醫、密護猖獗的現象拿出什麼積極作為。
根據李慶元議員今年2月舉發「激光」及「凱渥」兩家醫美診所內充斥密醫、密護記者會後,衛生局只分別以其他違法事證裁罰六、七萬元,經追蹤調查發現其行事轉為低調,以服務老主顧為主,但仍涉及密醫、密護,可見衛生局的裁罰方式,在利之所在的誘惑下,根本嚇阻不了業者。而去年5月間李慶元議員揭發「膚適美診所」以美療師、光療師與醫助等非合法醫師濫竽充數的方式進行雷射美容至今,追查監督了半天,在今年7月27日經法院判決僱用的密醫、密護有罪,衛生局才在8月14日針對該診所負責醫師以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4,裁罰新台幣10萬元,但是據熟悉內情者指出,該診所至今仍照常充斥密醫、密護,根本無懼衛生局的裁罰,足見衛生局對膚適美診所大大放水。
李慶元議員指出,衛生局袒護密醫、密護的手法相當高明,以過去遭檢舉的「激光」與「凱渥」診所為例,衛生局只針對檢舉人提出的診所內某位密醫、密護進行調查及移送法辦後,就不再對診所內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調查,擺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稽查」真「掩護」非法醫美業者;再者,衛生局並沒有直接對上述兩家診所僱用密醫、密護行政處罰,僅以業者違反醫療法「於網路刊登違規醫療廣告」為由,開罰七萬元與六萬元草草了事(附件一),而業者違反醫師法第28-4條第1項第3款「聘僱或容留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並沒有立即懲處,而是等移送法辦的密醫、密護遭判有罪後,再罰個十萬元「放水」了事。這種消極的執法態度,等於在掩護業者「勇於」非法僱請密醫、密護,實在令人可議。
李慶元議員指出,長期以來衛生局很少落實稽查醫美診所內密醫、密護充斥的現象,往往被動的坐在辦公室裡靠民眾檢舉,甚至連議員親自檢舉,都可將如此重大的違規行為技術性大事化小,而這些非法業者遭檢舉聘用密醫、密護後照常營業,我行我素,了不起繳罰金了事,不需要付起停業或廢照的責任,讓不知情的消費者一旦受害求償無門,還賠上了健康的身體。
李慶元議員指出,他去年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針對北市衛生局前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介入醫療司法黃牛,包庇護航醫療診所等情事,提出民眾過去醫療爭議訴訟案,因違法醫療機構有官員和法官夫人撐腰,出事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受害民眾幾乎沒有贏面。為此,高前處長在去年底以「屆齡退休」為由,提出辭職。而日前遭台北市調查處揭發,警政署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收賄貪瀆案爆發的始末,正是因為許瑞山長期脅迫台北市某連鎖醫學美容診所負責人廖姓醫師,因該診所部份醫師沒有證照,並以類似吸金的手法,預收手術費造成消費糾紛,收取「處理費」,接著又以診所要病人先刷卡預收手術費,涉嫌吸金詐騙,要診所給「保護費」,廖醫師因害怕事情鬧大乖乖付錢了事,該貪瀆案也因此東窗事發。李慶元議員質疑,衛生局內有不肖官員,以「大事化小」的方式袒護僱用密醫、密護的醫美診所,讓這些業者以區區幾萬元罰款,「化解」聘用「密醫」、「密護」的重責,讓非法業者繼續存在,將消費者的健康權益置身事外。
李慶元議員強烈要求,衛生局應拿出具體有效方法稽查醫美診所內充斥醫、密護之事證,並依法重懲僱用「密醫」、「密護」的業者,該歇業的歇業,該廢照的廢照,另應防堵及查究局內涉及輕罰護航不法業者的公務人員。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101.12.12侯友宜坐擁陽明山101棟套房 上億購地建屋資金從何而來?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在台北市陽明山文化大學旁的凱旋路11號,坐擁地下一層,地上五層的101棟套房,年收租金高達上千萬元,這片房地產,除部份的土地外,並沒有揭露在侯友宜的監察院財產生申報內。問題是,土地部分侯友宜從82年12月起,前後花了至少四千多萬元買進,連同侯妻任美鈴繼承的88.45坪,佔地達532.32坪。另外,建物部份在86年興建完成,共774.19坪,造價每坪10萬元估評,亦達七千萬元,連同土地,侯家耗資上億元。這段期間,侯友宜先後只是刑事警察局的督導及台北市刑大的大隊長,購地及建屋資金從何而來?有必要向社會清楚交待。
根據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及新北市議員金介壽的聯合調查結果,侯友宜的這片「101棟套房」,土地532.2坪中,有101.1坪藏在「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名下,其餘431坪都權屬侯妻任美鈴;另外,「101棟套房」全部藏在「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名下,所以除侯妻及一雙未成年兒女所投資的「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外,外界沒有人知道,侯友宜坐擁年收入上千萬元的這片房產。
妙的是,經調查「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原名「友友投資有限公司」、「友友」成立於83年11月,在85年是「101棟套房」的起造人,負責人一直是任美鈴。問題是,這家公司的地址在「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3號」,目前是「六必居沙鍋粥」的營業地點,現場經訪查,沒有「又昱」的任何辦公室及招牌;同時,經向新北市勞工局詢查,該公司也沒有員工投保紀錄,換言之,這是一家空殼子公司,只有老闆「任美鈴」一人,校長兼撞鐘,沒有員工,沒有辦公處所,沒有薪資支出及人事雜支等管銷,只有千萬年收的「101套房」。
李慶元及金介壽議員指出,侯友宜會這麼做,目的在避稅及避人耳目。因為如果沒有「友友投資」或「又昱實業」來避稅,侯家一年要繳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額度將很驚人,連同侯友宜公職薪資及租金上千萬元的收入,即使要撫養老婆、孩子,稅率將高達40%,所以要選擇稅率相對低得多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更何況,還可大量蒐集發票及支出收據等來報公司支出。
另外,「避人耳目」更是侯友宜開設空殼公司的重要目的,侯友宜先後利用「友友」及「又昱」跟文化大學簽訂學生套房租約,並收取千萬租金,這些過程及收入,都可以躲在「公司」的背後進行。而侯友宜這個「包租公」還真做的輕鬆,「101套房」以簽約方式交給文化大學管理、維護,辦理學生承租、退租及收租等事宜,連年度消防安檢,都由文化大學處理,侯友宜只負責依約收租金。離譜的是,本來101間室內連陽台、衛浴,只有6、7坪大的套房,租給2個學生來住,已如同「籠居」,後來,因為侯家要求提高租金,文化大學只好改為以上床舖下書桌的方式,擠進4個學生,每位含水電(冷氣自費)月收2,900元,等於一間「籠居」可月收11,600元,101間套房月收1,171,600元,年收1 千4百多萬元,因文化大學附近學生套房不足,導致間間滿床,讓學生覺得屋主有夠狠心!

101.11.13誰殺了美人樹

日前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陳姓民眾陳情表示,當初選擇文山區定居的原因就是看上該區特有的好山好水,尤其是道路兩旁、巷弄內的行道樹,總能讓兮來人往生活於都會叢林的民眾,享受難得的森林浴。豈料,一星期之前,位於木柵路一段76巷口有株高約12公尺,樹木直徑約83公分已經生長10幾年的美人樹,不明究理突遭市府砍伐,僅剩些許樹身,讓陳情民眾及附近居民為之錯愕。
陳姓民向1999台市民當家熱線陳情反應後,獲公園處回覆「查該株美人樹樹幹腐朽業已產生空洞,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市容景觀,故本處派員移除,又因該樹位於巷道出入口,為維護用路人通行順暢與無障礙空間,嗣候將不再補植」。但讓周遭民眾百思不解的是,該株美人樹並無像公園處回覆指稱之樹幹腐朽問題,市府突如其來大刀砍樹的動作,民眾不置可否。
李慶元議員立即於11月7日邀集公園處、試院里辦公處及陳情人召開協調會,了解公園處處理本案過程,經公園處說明該樹因巡路員巡查時發現有樹皮剝落及樹幹空洞問題,故主動簽呈要求移除該樹。
依據92年間,台北市訂定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二條條文,本自治條例所稱受保護樹木,台北市於92年間曾訂定「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保護本市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其目的就是希望維護都市自然文化景觀及綠色資源,並健全都市生態。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101-8-29「路平」專案淪為「路封」專案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鄭姓民眾陳情表示,自家位於木柵路二段109巷1-1號,他們全家因為通往住處的兩條現有道路皆遭到興洋建設公司蓄意封閉,導致近一年來有家歸不得,經李慶元議員多次到現場會勘發現,不但109巷內通往鄭家的石階路遭人蓄意以鐵網封閉外,另一條位於木柵路二段67巷也可通到鄭家的現有道路,竟也遭建商蓄意違法封路達兩年之久。
依據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拆除執照「99拆字第0162號」注意事項第13條註明「基地內現有巷道應維持原狀不得擅自廢止改道及妨礙他人對該巷道公共地役權之行使」。從99年興洋建設公司以監察人黃明慶等人申請拆除執照至今,將近兩年竟違反規定將現有道路擅自封路,擅自挖除柏油道路,側溝及路燈,甚至故意鋪設與其他道路有高差20公分地磚,蓄意不讓其他車輛進出,還用鐵網柵欄封路,不讓社區人車通行。
經李慶元議員查證,案址所有道路皆未申請同意廢止改道,離譜的是,台北市政府包括核發拆除執照的建管處,對興洋建設未依拆照規定擅封道路的行為,兩年來視而不見;道路主管機關新工處,對於道路遭擅自封閉視若無睹;8米以下現有道路管維單位文山區公所,也當作沒這回事;在現有道路上設置路燈的公園路燈管理處,竟然也說,圍籬內屬於私地範圍無法再設置路燈,根本忘了圍籬內道路階梯上還留有一盞路燈沒有拆掉。
台北市政府連長期管維的現有道路遭建商違法封閉、破壞鋪面都視若無睹,郝龍斌市長還奢談什麼路平專案?根本就是「路封專案」,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就在周遭民眾要求恢復現有道路通行的時候,現場的建商管理員還跟民眾嗆聲說:「你們有議員,我們也有議員」。李慶元強調,到底是哪位議員在這裡護航這種擅自封路的惡霸行為?市府又有哪些官員跟建商掛勾,掩護這種長期封路的惡劣行徑?
本案,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在8月17日要求新工處邀集市府相關單位到場會勘,並立即要求當場打開封閉民眾通行的道路柵門,但建商現場管理員,竟然在相關人員離開後不到半小時,又將柵門封閉,在李慶元議員強力要求下,警方才前來開出罰單,重新打開柵欄至今。但建商仍然繼續做出進一步的惡劣行為,將現有道路上通往山區民眾住宅及社區休憩的登山步道石階全部搗毀,而且還在通往山上的道路挖掘一個大洞,阻礙人員通行。這樣的惡劣行徑,市府有關單位仍然繼續包庇沒有制止,也沒有開出罰單,看來官商民代掛勾已經嚴重到難以想像的地步。
李慶元議員要求,新工處、建管處、公園路燈管理處、文山區公所等單位,必須立即恢復拆除執照圖說內所有現有道路原狀,以供人車順利通行;包括,拆除柵欄,恢復柏油路面,設置側溝,恢復路燈及復原石階道路等,同時,針對建商或拆照申請人黃明慶等或行為人,市府必須依法重罰,否則市民有樣學樣,台北市上萬條現有道路將如何順利管維。此外,對於兩年來廢弛職務的公務人員應該祭出適當的處罰。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101-6-27 民怨的產生與積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民怨的產生與積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101-6-27


從實際的案例說起:

一.文林苑王家都更案風暴

●引發全台透天厝所有權人及家人恐慌
●動用800多警力對付手無寸鐵的王家人及抗議者,只為拆屋
●未警覺社會運動者已介入此一事件
●政府的解讀是為其他私地主權益,人民解讀是為建商的利益
●整個都更程序,表面合法,其實嚴重向建商利益傾斜,建商沒有最後把握為何要先讓其他建物所有權人遷移拆屋?目的在利用這些私地主的壓力,逼王家就範,逼市府動用公權力
●拆屋見識到公權力可怕影響揮之不去,因為市府至今仍口徑一致說:所作所為一切合於法令程序,出問題要怪中央訂的都更條例!

※問題在於,法令的程序中,也可以排除王家透天厝納入都更範圍!所以,政府不可以用「合乎法令程序」來面對人民,該檢討的是,程序中如能思考合理性、適宜性、標準一致性、符合比例原則、合憲性、感同身受、從新從優等,就會發現其荒謬之處,找到民怨之所由生。




二.油電雙漲風暴

油電該不該漲,本來是單純的成本、支出及盈收問題,但是,大幅調漲(一漲就是10%)將引發物價波動,這不是一般市民省油、省電就可以解決問題。
●但是,配套措施在那裡?
●中油、台電的具體改革方案及成果預估在那裡?
●油價雙漲竟然是「改革」,誰聽得下去?
●要人民用省油、省電來因應油電大幅調漲,誰聽得下去?
●中油台電人事浮濫,產能利用率奇差,購料成本過高,台電嚴重圖利民間電廠等,何時解決?
●油電漲了,物價漲了,但民間薪資大多掉回10年前水準,今年獲調薪者仍屬部份特定產業,大學畢業生起薪平均只有2萬5、6千元。

※領著人民納稅錢,相對高薪資所得的公務人員,包括台電、中油高層,如此作出決策,引發民怨後,還要用各種奇怪的方式及說辭(如抗漲專區;要人民省油省電;請支持改革;勒令**產品不能漲;請大企業支持凍漲、調薪等)來繼續「掩護」油電雙漲政策,套用「雙茶花」的廣告詞,「油電雙漲」就是「油又漲、電又漲」

※但是問題在於,油電漲了,但是中油、台電的改革方案、期程及績效呢?
政府以為風暴漸歇,但是民怨的積累,已經揮之不去,中油台電在未來一、二年內如不落實改革,向社會做出交待,並將改革的果實「回饋」給人民,積累的民怨,將可能讓中油、台電面臨生存挑戰,執政黨也可能再度輪替,讓參與及作出決策的全部下台。

三.「復徵證所稅」風暴
  
戴一個「稅負正義」的大帽子,就讓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股市、產官學者及全民昏頭轉向,跌進漩渦、泥濘,一時難以自拔、脫身,但股市市值已經蒸發了二、三兆,「證交稅」今年預估少收三、四百億元,而「證所稅」呢?天花亂墜的版本,擇一實施下去,恐怕課不到幾十億。

※問題在於:
●時機不對,美國金融風暴未歇,歐洲金融風暴來襲,國內經濟景氣燈號持續半年多處於景氣低緩的「藍燈」,金融面、生產面、貿易面、消費面指標表現都不盡理想。
●課稅方式不對,未符合經濟效率及稅務簡便原則。
●油電雙漲,美牛進口引發的爭議問題已經夠棘手,還要拿證所稅來整瘋全民。
●搞錯時機及方法了,還為了面子搞到底,胡亂捉個版面來找台階下。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既然已經付出代價了(指股市蒸發了二、三兆市值),證所稅更要推到底!
財政部的「政所稅」決策,搞到股民蒸發了二、三兆,新舊任財政部長連一句「抱歉」的話都不說,也不懸崖勒馬,這樣的民怨會累積到某個特定事件或選舉上會一股腦兒渲洩出來。





四.師大夜市商圈風暴

●引爆點:浦城國際美食街
●訴求:噪音、空污、消防安全及生活品質,取締住宅區違法營業商家
●市府決策:配合訴求,依都市計畫法全面查緝違法商家;取消「師大夜市」公車站名及標誌,並在「趣.台北」等觀光導覽中取消介紹師大夜市、商圈
●結果:師大商圈範圍一時風聲鶴唳,商家與住戶間無限上綱對立,商家訴求「共存共榮」,但開始抱怨市府執法標準選擇性,一市二制。
●決策轉彎:101年4月2日,市府另公布新的執法標準師大社區專屬的裁處作業原則,分「優先裁罰對象」及「記點對象」,緩和肅殺氣氛,但引發部份住戶認定市府「放水」的不滿。

●檢討:
1.一市二制,台北市多達10處以上大型夜市商圈,選擇性針對師大夜市商圈,易滋生民怨,就算決策轉彎的裁處作業原則,也只針對 「師大社區」執法出現一市多制的怪象。
2.引爆點發生在有都更案推動的浦城街,而不是在噪音、空污、違章及人潮最嚴重的龍泉街及雲和街一帶,「引爆」的動機讓人生疑,市府遭質疑成了為都更業者剷除一樓商家店鋪,為建商護航的打手!
3.師大夜市商圈一大半商家仍屬合法營業,刪除觀光導覽,請問他們的合法權益在那裡?
4.市府40、50年來,閉著眼睛讓師大社區在違法營業範圍逐漸擴大,難道市府沒有一點兒責任?突然成了打擊違法的「正義使者」?

101-6-28 油價亂漲、電價調漲、民生物資東漲西漲,連房屋稅都偷偷暴漲!

油價亂漲、電價調漲、民生物資東漲西漲,連房屋稅都偷偷暴漲!
101-6-28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最近公布5月景氣對策信號已連續呈現第7個「藍燈」,顯示國內景氣處於低迷狀態。但是,國內的油、電、天然氣、學費、健保、壽險、咖啡、奶粉等物價卻接二連三地東漲西漲,「萬物齊漲」讓民眾荷包嚴重縮水,生活倍感壓力。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近日接獲民眾陳情表示,市府不關切市民的生活辛苦與難處,居然還在這關頭上暗中調漲房屋稅,調漲幅度從3%至100%,市府也沒有公開說明調漲的理由,讓許多市民接到房屋稅單感到莫名其妙,認為房屋稅調漲幅度普遍比物價漲幅高,市府的作法未免太狠了!對此,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強調,市府前一陣子針對「高級住宅」課徵所謂「豪宅稅」,已因課徵條件有爭議,從善如流做了合理修正,如今,房屋稅理應隨著建物折舊有所調降,但反而普遍大幅調漲,市府應全面檢討,將不合理的漲幅回歸合理化。

陳情民眾指出,今年五月收到房屋稅單,才曉得台北市政府在去年7月已率先調漲台北市房屋稅,調漲幅度最高達100%。台北市12行政區中,調漲幅度前三名是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調漲100%,中山區明水路(雙號) 調漲54%,大安區永康街調漲33%。房屋稅調漲幅度都超過現今物價調漲指數;調漲戶數以大安區90,130戶最多,其次,文山區38,410戶,再來,中山區38,032戶,調漲戶數總計36萬9千3百69戶,市府增加稅收達6億多元。

李慶元議員表示,國內連續7個月出現「藍燈」,景氣差到已經快追上2008年的金融海嘯情形,今年1到5月份的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較去年同期幅度漲幅約1.41%,但房屋稅卻從3%調升計算,漲幅這麼高,連物價也沒有漲成這樣!

台北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去年常會審議通過調漲台北市房屋稅,神不知鬼不覺中公告後,於去年7月1日實施,今年5月底完成稅款徵收,許多市民都是收到房屋稅單,才知道房屋稅已漲價,卻不清楚市府選擇路段調漲的原因及理由,質疑市府在路段調漲幅度的漲價政策上不恰當且不公平。

經建會近期公布景氣低迷的「藍燈」景氣對策信號,是以類似交通號誌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內容依據九項與景氣變動較為密切的經濟指標編製而成,包括:製造業新接訂單、海關出口值、工業生產指數、製造業成品存貨率、非農業部門就業等五項實質面的指標,以及貨幣供給M1B、放款、票據交換、股價指數等四項金融面的指標。五種信號燈分別表示景氣好壞:「紅燈」表示景氣熱絡、「綠燈」表示景氣穩定、「藍燈」表示景氣低迷,「黃紅燈」及「黃藍燈」二者均為轉變注意性燈號。

如今,國內景氣持續在「藍燈」低迷狀態下,油電、民生物資等紛紛上漲,民眾生活已經明顯感受壓力,李慶元議員認為,市府在此一時機大幅調漲房屋稅是雪上加霜,應立即檢討修正不合理作法,該調降的調降,該退稅的退稅,以紓民怨!

101-6-12 傾 盆 豪 雨 來 襲 ~台北市沒有「防災中心」,只有「睡覺中心」

面對豪雨來襲,台北市沒有「防災中心」,只有 「睡覺中心」,市府應檢討缺失,向市民做出交待。
101-6-12

一、101年6月11日晚間,台北市雷電交錯,落下整夜傾盆豪雨,直至12日上午才雨勢稍歇。12日清晨,台北市局部地區發生多處淹水及土石流災情,市民狂打市民服務專線「1999」才發現,台北市竟然沒有因應此次豪雨災情設置「防災中心」,亦即,從11日晚間豪雨來襲至12日清晨,台北市沒有成立「防災中心」,只有「睡覺中心」。

二、文山區老泉里在12日清晨發生水淹民宅災情,里長高進來在清晨5點多,發現其自宅及周遭鄰居住戶全部慘遭淹水及膝,經其外出查明原因發現,因抽水站尚未運作抽水,導致通往抽水站的涵溝積水經暗溝回流到明溝,再湧灌往周遭低窪處的民宅,才會導致嚴重淹水。直到清晨6點多,高里長自力救濟,去電給抽水站,主管單位指示才開始抽水,積水也才逐漸退去。

三、大安區學府里位於基隆路3段一帶,在12日清晨也發生嚴重淹水,里長李淳琳四處求助,都沒有得到回應,於是,只好向大安區里長聯誼會會長王志剛求助。王里長播打市民服務專線「1999」,持續等待10多分鐘,只聽到「您好,我是郝龍斌,台北市政府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直播分機號碼…」卻沒有任何客服人員及相關單位接聽電話(可能被民眾打爆滿線,或者1999也成了睡覺中心?)。王里長只好去電給市府王姓顧問,但其手機也是關機狀態,王里長最後不得已,只能試著播打兵役局長朱亞虎手機電話,才終於接通了(朱局長可能是唯一沒有睡覺的局長,請郝市長給予獎勵!),朱局長馬上告知消防局長蕭英文手機,王里長與蕭局長通上電話後,蕭局長才趕緊派員前往處理基隆路3段淹水事宜。

四、台灣從6月10日起,由南向北的豪雨災情讓人怵目驚心,但是,台北市面對6月11日晚間起發生的豪雨竟然毫無警覺,市府沒有及時成立「防災中心」,直至12日早上,市府人員發現事態嚴重才倉皇動員去救災,並倉皇做出當日下午停班停課決策,但此一臨時性決策,也造成許多市民來不及因應,罵聲連連。此一過程,市府應該檢討缺失,向市民做出交待!

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101-5-31 李慶元議員總質詢

101-5-31 李慶元議員總質詢

議題一:氧樂多建案 (文山區 興隆路3段304巷)
「氧樂多建案」基地在「煤礦」主坑道上方,依都市計畫限建三層樓,都發局核准建照載明是興建2棟地上3樓、地下4樓建物,但建商卻將2棟建物合蓋成1棟地下3層樓、地上8層樓的建物,明顯有官商掛勾圖利情況!
重點:文山區興隆路3段304巷的「氧樂多建案」,基地位在「煤礦」主坑道上方,為了建物安全,依都市計畫限建三層樓,「氧樂多建案」在民國97年8月29日申請建照載明是興建2棟地上3樓、地下4樓建物,但建商卻將2棟建物合蓋成1棟地下3層樓、地上8層樓的建物,直到戶政單位到場勘查才發現,現況與台北市都發局核准的建照內容嚴重不符,根本無法編釘門牌,目前此案正在申請使用執照中。經檢視建照發現其所附圖說呈現的竟然就是一棟地上8層樓的建物,足証審照發照過程,明顯有官商掛勾圖利情形,此案,違法亂紀的官員如何處置?消費者權益如何確保?

議題二:文林苑都更案 都發局從頭到尾配合建商「樂揚建設」起舞 市府並動員800多位警察協助建商強制拆除不願都更的文林苑王家,導致治安出現漏洞,短短24天內,發生6起槍擊案,台北市治安形象一落千丈 !
重點: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明明可以將王家透天厝劃出都更範圍,除影響建商都更利益外,並不影響其他地主權益。但是,都發局卻從頭到尾配合建商「樂揚建設」起舞,未主張依王家意願處理此都更案,對王家的處置過程明顯失當,導致王家與郝市府對立至今的僵局。今年3月28日,市府動員800多位警察到場協助建商強制拆除文林苑王家,引起社會輿論躂伐,全台北市大約1/12警察,忙著前往文林苑捍衛替建商拆房子的行動,導致治安出現漏洞,從3月26日到4月18日,台北市在短短24天內,竟發生了6起槍擊案,其中,有4起案件是在光天化日下,槍聲連連,讓台北市治安形象一落千丈!

(1)台北市都發局配合建商「樂揚建設」起舞 文林苑王家拆除風波持續延燒至今 僵局難解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明明就可以早日將王家劃出都更範圍,但是,都發局卻從頭到尾配合建商「樂揚建設」起舞,過程處置失當,讓紛爭不斷的文林苑王家拆除風波持續延燒至今,僵局至今難解。 在本案都更過程中,都發局從不主動尊重、關切王家意願,及時做出果斷處理,或是利用公權力將王家劃分出去,如同,緊鄰王家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就是利用公權力成功劃分出去! 文林苑王家強制拆除過程中,郝市府動用公權力來強制處分獨棟使用且不影響他人都更權益的私人土地與建物,調派了800多名警察替建商圍事,讓建商成為拆除現場「總指揮」,引發社論群情激憤。市府調動大批警力協助都發局執行文林苑強制拆除工作,許多警察身心疲憊,導致治安出現漏洞,讓台北市在短短24天內,接連發生6起槍擊案,槍聲連連,治安堪虞,一時淪為危城。

(2)市府為拆除文林苑王家派出800多位警察替建商圍事 同時間前後,台北市槍聲連連!
★3月28日,郝市長調動警察包圍文林苑王家替建商圍勢,台北市在短短24天,傳出六起槍擊事件時間表 (一)3月26日(一) 台灣中小企銀南京東路分行遭搶,歹徒朝保全射擊4槍,奪走3袋共1250萬現金騎機車逃逸。 (二)4月2日(一)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王重和 到鋼琴酒店喝酒,和嫌犯陳俊達起口角,遭射擊12槍死亡。 (三)4月3日(二) 「彩晶光學科技公司」董事長李建富在北市承德路公司樓下,遭17歲少年連開2槍擊傷大腿,再被用皮帶頭刀刺傷。 (四)4月17日(二)台北市微風廣場二樓中庭廣場(17)日下午 驚傳槍響,造成1男雙腿中彈送醫。 (五) 4月17日(二)台北市民生東路某酒店遭歹徒開槍射擊大門玻璃窗示威。 (六)4月18日(三)松江路傳槍響,羅嫌對吳男腿部連開3槍,造成吳男右膝、左腳板中槍。

議題三:財團推動都更製造人頭湊土地及建物同意人數比例,並利用違法信託綁死地主,嚴重影響其他地主都更權益, 都發局不但充耳不聞,還扮演財團推動都更的推土機!
重點: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台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305地號等14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目前,連「都更事業概要」都還沒有審查通過,就利用集團內,依法不能進行信託業務的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及聯邦銀行等涉及違法信託、虛灌土地及建物同意比例人頭,並且,想以信託方式插旗綁死部份地主,達到一定比例後,等於綁死全部地主,意圖強迫其接受財團都更條件,影響都更公平合理性。 最誇張的是,上述信義區永吉路一小段305等地號都更案,瓏山林將其中3坪建物及0.57坪土地以贈與方式轉給45個該財團設定人頭,包括其董、監事,每個人的土地面積只有一小塊餅乾大,建物面積只有一塊磁磚大,目的就是為了湊同意人數比例。另外,瓏山林涉非法信託都更案還包括信義區永吉路一小段301等地號及犁和段2小段附近,總計3案件。此外,三年來,其他財團也有樣學樣,連都更事業概要都沒有提出,就以利誘及信託方式插旗綁死部份地主,都發局放任財團這樣任意妄為地搞都更,難怪都更問題層出不窮!

議題四:街道家俱BOT案 市民、市府、業者三輸!?
重點:民國94年9月,柏泓媒體每年以1200萬元開發權利金標得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推動的「街道家具BOT案」,因為市府「街道家具」都市設計審議時程延宕、台電電力接引方式與意見反反覆覆,導致啟用時間延宕、因故取消忠孝東路47座公車候車亭及捷運市府站5座公車候車亭,加上「街道家具」電力接電逾期罰款,垃圾桶管理不當罰款,以及權利金計算與履約保證金不足等爭議, 98年10月1日,市府以乙紙公文與BOT業者終止契約,理由是未補足履約保證金,並沒入業者約5億元投資之全部街道家具,並將所有過失責任都推給BOT業者,市府以不符比例原則,只有1、2千萬元的爭議,就沒入他人數億元資產,形同土匪政權。 荒唐的是,這些街道家具包括公車候車亭、垃圾桶、座椅、海報筒、廣告燈箱等,本屬業者管維之責任,竟要由人民買單,分別由市府觀光傳播局、公運處、環保局、新工處等單位花錢管維。 更荒唐的是,當時,因為「街道家具」未完成接電,連續處罰業者1400多萬元,市府接管時沒接電的,至今二年半,絕大部份未完成接電。市府用粗暴方式結束「街道家具BOT案」,導致業者申請仲裁,結果,市府輸了一大半。 如今,業者跟市府打官司,針對已經完成設置的街道家具提出至少2億元求償,形成市民、市府、業者三輸的局面,這個責任究竟是都發局局長丁育群要負責,還是市長郝龍斌要負責?

議題五:總統府旁「揚昇君臨」已經核定「都審」可以關說變成「免都審」;不給停車容積獎勵,可以關說變成大放送停車容積獎勵1140 M2
重點:「揚昇君臨」位於博愛路77號,民國96年12月31日,經台北市都發局專簽,由台北市副市長林崇一裁示該案「應送都審」、「交通衝擊大,給獎停有疑慮,應請交通局本於權責,併案審查」。另外,在民國97年1月28日,台北市政府環評審查會第66次會議,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玉發言要求,本建案應以法定停車位實設,無須給予停車獎勵。揚昇財團得知無法獲得停獎後,透過特定議員向都發局發動超過10次以上的關說,前都發局長許志堅均未同意,直到97年6月17日丁育群繼任都發局長後,該特定議員連續於6月18、19、20日密集發動關說,丁局長與業者三度密切會談,台北市秘書長楊錫安也參加6月20密談,此建案就在7月11日以專簽方式從「應送都審」變「免辦都審」,接著還大放送給「揚昇君臨」停車容積獎勵1140 M2,市值約5億元,並興建地上31樓、地下7樓的建築物。「揚昇君臨」距總統府約260公尺,都發局如此護航建商,已經嚴重威脅總統府維安,且無視當地交通衝擊!

議題六:中山北路圓山飯店旁保護區山坡地遭都發局全面護航,以合法掩護非法,包庇財團濫挖濫墾,興建豪宅別墅
重點:揚昇財團負責人許典雅在中山北路5段旁,圓山保護區山坡地依據台北市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整建要點,申請建照準備重建600多坪保護區山坡地上的木造舊屋,在民國97年6月17日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上任前,許典雅還不敢進行全面開挖山坡 地的行為,直到7月間,該地山頭還在,但是沒過多久,許典雅就將整體坡度達30%到55%的山坡地,以全斷面開挖方式變成平台,興建地下室及地上三層樓的豪華別墅,荒唐的是,到了民國99年10月11日還核發該建物使用執照,讓其就地合法,都發局閉眼發照護航非法,創下官商聯手破壞保護區山坡地的惡例!

議題七:師大商圈居民與店家抗爭案 都發局選擇性執法,引爆師大商圈居民與店家無限抗爭與對立!為什麼台北市10多個大型夜市商圈,都發局只針對師大夜市開刀?師大商圈抗爭引爆點有業者在推動都更案,都發局動機難免讓人質疑!
重點: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在最新版的「趣.臺北」旅遊資訊中,取消了介紹師大夜市及商圈,台北市都發局今年並單獨選擇師大夜市及商圈列入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進行裁處,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市府選擇性執法的事件引爆點,不是人潮最擁擠、噪雜,環境污染最嚴重的龍泉街,而是師大商圈範圍的浦城街國際美食街周遭。 當地民眾指出,在浦城街國際美食街旁邊的社區有都更案在進行,經李慶元議員調查發現,該案現已送交都發局審核「事業概要」中,導致當地居民質疑,都發局為了幫助浦城街周遭巷弄的都更業者搞都更,就藉口剷除巷弄內最難配合都更的1樓店家,運用部份居民對於商圈造成住家環境吵雜與髒亂感到深惡痛絕的情緒,在民氣可用的情況下,同時,為了避開替都更業者圍事的爭議,於是,將整個師大商圈劃入整頓範圍,借力使力,搬出最厲害的都市計畫法,逼迫師大商圈巷弄內的店家關門、結束營業!
台北市現有夜市商圈包括:華西街觀光夜市、廣州街觀光夜市、師大夜市、臨江街夜市、饒河街觀光夜市、士林觀光夜市、景美夜市、寧夏夜市、南機場夜市等,這些夜市商圈所製造的噪音和環境污染都成為當地社區居民的困擾,市府為什麼只選擇師大商圈開刀?都發局選擇性執法難免讓人質疑其動機?因為這種選擇性執法,加重了師大商圈居民與商家愈演愈激烈的對立抗爭,局面難以收拾。 另外,市府將師大商圈及夜市從觀光導覽資訊中剔除,請問,師大商圈一大半合法的店家權益何在?所以,李慶元議員要求,市府應對北市所有夜市與商圈採取一致性的執法方式,公平地處理,不然,這種選擇性執法的用意與動機,很難經得起考驗!

議題八:敦南停車大廈承購戶要求國賠案
「敦南停車大廈」承購戶擁有市府核發 合法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都發局憑什麼法條去拆除人民擁有的合法財產?
重點: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32巷臨31號的「敦南停車大廈」承購戶,擁有市府核發合法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但是,台北市都發局於民國101年2月1日乙紙公文「本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32巷臨31號(立體停車場)違建案,請於101年2月22日前配合改善拆除…派工強制拆」,如此就要強行拆除「敦南停車大廈」,請問,都發局憑什麼法條去拆除人民擁有建物權狀的合法財產? 最荒謬的是,市府從核發建照、修訂設置要點、訂定要點要求「業者」應保證至少可安全使用15年以上、准許建商「結構變更」、核發使照,市府全都一手承攬,那麼請問: 1. 郝市長憑什麼限定它的使用期限只有11年? 2. 停管處憑什麼限定它的使用期限只有8年? 3. 都發局憑什麼說它是違章?

議題九:STOP! 中低收入弱勢中老年人止步: 大龍峒公營住宅不符合居住正義!
重點:台北市都發局在去年10月18日推出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租賃對象為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20到40歲,年所得在158萬元以下的青年(包括單身青年)。這個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已嚴重影響、排擠照顧中低收入戶的居住權益,尤其40歲以上中老年人的居住正義。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不高,房貸或房租負擔是其生活中最沈重的壓力來源,對廉價的租金具有強烈而急迫的需求。都發局花費大筆人民納稅血汗錢來蓋公營住宅,卻選擇性地租給年輕階層,包括單身月收入達12萬元者居住,這種公營出租住宅政策,根本不符合居住正義!

議題十:市府老舊公寓更新專案 ●容積率加倍、一坪換一坪,是選舉考量還是鈔票考量? ●此一政策造成住宅區居住人口大幅增加、公共設施更加不足、交通擁擠更為嚴重、住宅區視線景觀與喘息空間更形惡化! ●這種假「台北好好看」之名,實際為了都更業者利益,吃光子孫容積的短視政策,只有都發局長丁育群幹得出來!
重點:台北市都發局從民國99年8月1日推動為期五年的「老舊公寓更新專案」,對象條件台北市卅年以上四、五層樓公寓佔基地三分之一以上,基地為完整街廓或面積達2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一半住戶同意即可申請,獎勵最高可達現有容積兩倍,申請案件至今共37件,其中,「一坪換一坪」最高拿到2倍的容積獎勵措施,市府卻沒有配套公共設施,況且容積多出來,居住人數也會增長,人口與交通密集度增加,對台北市已經擁擠狹窄的住宅巷道而言,將是一大負擔。

議題十一:「台北好好看系列」搞18個月「假公園」 大放送圖利建商容積獎勵!
重點:台北市都發局推動「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建商依計畫清除廢棄物、施作綠美化工程、維護管理18個月以上,就可申請最高達10%容積獎勵。台北市申請案件計有61件,估計核准容積獎勵面積約24,393 M2 (7,379坪),容積獎勵最高達9,592坪。外界質疑,都發局訂定這個政策,不但是幫建商合法養地,還幫建商賺取容積獎勵,如果,以北市目前每坪估價100萬元,就圖利建商約96億元。都發局「台北好好看系列」難怪被嚴重批評是搞「假公園」,大放送放容積獎勵圖利建商,這檔子事是台北市首創,也只有都發局長丁育群才幹得出來!

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101-5-21財建部門質詢

101-5-21財建部門質詢

加油站有毒物質污染地下水超標
應在改善符合規定後才能營業


台北市現有77家公、民營加油站,環保局針對「土壤氣體監測井」測值異常的加油站進行地下水抽驗,去年共計7家加油站不合格,經要求改善,目前,中油「新生南路加油站」與「忠孝東路加油站」仍不合格,站內地下水的苯、甲苯、萘等有毒物質含量嚴重超標。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21)日於財建部門質詢指出,「新生南路加油站」地下水苯含量每公升三點一六毫克(3.16mg/L),超出國家標準值每公升零點零五毫克(0.05 mg/L),高達60倍,「忠孝東路加油站」地下水苯含量每公升一點零三毫克(1.03mg/L),超標20倍。這兩家污染嚴重的加油站都設置在人口密集、繁榮的住宅區,民眾健康與安全權益已深受威脅,市府理應豎立告示標誌提醒民眾,嚴重者應下令立即停止營業,直到完全改善為止。

「新生南路加油站」位於台北市仁愛路3段1號,民國58年12月開業至今,只被抽驗1次,而且,在民國98年9月就發現測值異常,但一直拖拖拉拉,直到100年10月4日才確認查驗不合格(超標值為苯3.16mg/L、甲苯12.2mg/L、萘0.926mg/L);「忠孝東路加油站」位於忠孝東路5段129號,民國70年3月開業至今,一樣只被抽驗1次,在民國99年底發現測值異常,也是拖延到100年10月28日才確認查驗不合格(超標值為苯1.03mg/L)。

李慶元議員強烈批評指出,環保單位對這兩家中油直營的加油站,根本在縱容包庇,開張了3、40年的加油站,竟然只抽驗一次,最離譜是,有毒物質最嚴重的「新生南路加油站」發現測值異常迄今超過二年半,不但沒有看到環保單位依法開罰,更沒有豎立告示標誌讓民眾知道,在沒有完成改善情況下,還讓其繼續經營;而「忠孝東路加油站」從發現測值異常迄今已一年半,環保局拖延到今年4月3日才給予罰鍰10萬元,周遭環境一樣尚未完成改善,仍照常營業、繼續污染。

根據醫學相關報導指出,環保局所查驗出的苯、甲苯、萘等有毒物質超標,會對人體呼吸道及神經性系統造成傷害,其中,苯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造成頭暈、走路不穩、神智不清並引發「血癌」;甲苯會引起頭痛、恍惚與喪失記憶;萘會造成血管內溶血、內臟出血、肝中毒等。

李慶元議員表示,「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加油站的地下水抽驗不合格污染事件,處罰依據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減輕污染危害或避免污染擴大,應依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應變必要措施:一、命污染行為人停止作為、停業、部份或全部停工。…四、豎立告示標誌或設置圍籬。」,但市府並沒有依法要求這兩家加油站豎立告示標誌以及停止營業。


此外,市區加油站還有許多意外事件問題,民國93年7月23日,中油濱江加油站因加油機自動斷油閥故障發生火災,造成兩人灼傷及三輛汽機車遭焚毀;民國95年11月27日,中油聯成加油站員工無視「嚴禁煙火」標誌,在油孔旁抽菸,差一點發生油氣爆炸的荒唐事件;民國97年2月6日,中油大直加油站因配電盤短路造成火警事件等意外,加油站變成了市區高危險性的公共場所。

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加油站只能設置在工業區及商業區。經濟部在民國91年8月27日修正訂頒「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住宅區不得設置加油(氣)站。另外,依據「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章用地第8條「申請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其規劃之出、入口臨接二條以上不同道路者,面寬均應在二十公尺以上…。」。

政府知道加油站設置在住宅區,確實會造成周遭環境一定程度污染,「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加油站導致有毒物質污染地下水就是實例。所以,政府新規定不但明訂加油站不得設在住宅區,而且臨接道路寬度要達到20公尺以上。

但是,勞工局所屬的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57之1號「市民加油站」嚴重違反這些規定,不但位於住宅區,而且,出入口臨路寬竟然只有6公尺,准許條件只有標準模糊的「不得妨礙交通」。勞工局在去年「市民加油站」委外經營期限到期時,就應該不再辦理委外經營招標作業,但主管加油站經營的產業發展局竟然還讓其繼續經營下去,市府帶頭違反新規定,而且,無視周遭住宅區居民的健康風險。尤其,「市民加油站」位處交通車流量頻繁地段,上下班尖峰時刻加重了車輛堵塞情況,已明顯違反「不得妨礙交通」的設置條件。